1. 您好,现在市场对非标柴油需求较大,我公司有成品油批发资质,可以经营非标柴油吗是否违法
办理国家相关标准政策啊
2. 成品油可以批发给个人或单位吗
你好同学,这个应该是可以的,个人或单位是可以购买的。谢谢。
3. 请问哪些企业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能够有储油罐的,营业执照主营业务上面注明有成品油批发零售项目的,成品油批发企业有国有的,有民营的,成品油批发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每年都要定期检验的,成品油批发许可证到国家商务部检验,危险化学品证到所处的省级检验。2000年以前,除国有的全国大概有2000多家成品油批发企业,现在已经剩下不到300家了,而且商务部也基本不再给民营企业批手续了,现在维持起来的全靠各个公司老板的个人关系背景了。
4. 新建加汽油需要挂靠加汽公司吗
流动加油车上户,不能以私人名义上户,需要找到有危运资质的单位上户,联系危险品化学公司,挂靠单位上户。
一、流动加油车上户需要哪些证件:
1.车辆合格证;(生产厂家提供)
2.机动车辆;(生产厂家提供)
3.流动加油车车辆罐体检验报告;(生产厂家提供)
4.个人购买流动加油车需要有挂靠单位证明;(挂靠单位提供证明)
5.流动加油车挂靠单位报税申请表;(挂靠单位提供证明)
二、驾驶员办理相关的证件:
1.行车证;
行车证指流动加油车上路行驶的合法证明,在运管部门办理即可;
2.营运证;
行车证指流动加油车上路运输经营的合法凭证,由危险品运输单位发放;
3.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
是指专门从事危险品(汽油、化工、柴油等介质)运输所需要的证件,这个的话需要自己到运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发放的上岗证;
4.押运证;
是车辆押运员需要办理的证件,到当地的运管部门进行培训办理。
第一、流动加油车属于运输化学危险品的特种车辆,严禁以任何形式在闹市区范围从事加油行为。
第二、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小额配送车,必须拥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成品油配送合同以及购油出库证明。
第三、从事成品油运输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成品油运输车辆,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只准按照指定的用途将油料从来源地运往委托方指定地点,并随车持有相关车辆及司押人员资质证明和承运的单据.
第四、为企业自用而配备的小额配送车,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企业购油单据。
另外加油车上户时还需带上车辆底盘合格证,加油车厂整车合格证,质检部门的罐体检验合格证就可以办理正常上户经营手续了。
5. 公司想向中石化购买成品油来销售给其他加油站,请问我公司需要什么资质,营业执照需要如何增加经营范围。
需要商务的成品油批发许可证,安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成品油批发许可证要求很高,注册资金,油库,铁路专用线或输油管线等。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 想获得成品油批发资质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申请条件
(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四)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申请材料
(一)《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表》 ;
(二)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一份(加盖公章)。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各投资方出资情况、油库情况及成品油采购、销售的具体方案等;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的书面决议文件一份(加盖公章);
(三)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法律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
1.自有炼厂的企业,需提供炼厂经国家依法批准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2.成品油进口企业,需提供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
3.与国内批发企业签订成品油供油协议的企业,需提供该成品油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证明文件(税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提供的法律证明文件)及双方签订的与各自经营规模相适应、1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与成品油进口企业签订成品油供油协议的企业,需提供该进口企业的进口经营资质证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报关单、海关统计证明及双方签订的与各自经营规模相适应、1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原件;
(五)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七)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规划部门核发的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建设部门核发的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消防部门核发的油库《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环保部门核发的油库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原件、复印件一份;气象部门核发的油库《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质检部门核发的油库用于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验收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油库设施的建设竣工验收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八)油库设施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油库布局规划确认文件原件;新建油库提供建库前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油库规划确认文件原件;
(九)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原件;
(十)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10000吨以上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一)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二)从事水上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提供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水上成品油储运设施累计10000立方米以上的法律证明文件及与其所在地域航道条件、储运能力相适应的成品油水运接卸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三)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四)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请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原件;
(十五)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