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酒类商贸公司账务处理程序怎么做
酒类商贸公司账务处理的操作如下
1、每日营业收入传票的编制,编制收入传票的依据是每日销售总结报告表和试算平衡表。收入凭证的编制方法是:
借:应收帐款——客帐
应收帐款——结帐——明细
应收帐款——团队
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应付帐—电话费
2、街帐、客帐分配表统计
街帐、客帐包含外单位宴会挂帐、员工私人帐、优惠卡及应回而未回帐单等内容,收入核数员每天要填写街帐、客帐统计表,进行分配。
3、客人清算应收款后帐务处理
客人接到宾馆催款通知后,规定在30天之内向宾馆结算应收帐款。当客人付款时,宾馆应开正式收据呈交客人,作为结算凭证。
4、超60天应收款挂帐催款
根据月结应收款对帐单记录及帐项,分析报告内容。对凡是超60天以上应收款挂帐客户,进行再次催款,催款前首先了解尚未付款的帐项具体内容,并将情况向财务经理汇报。
(1)酒业批发商财务制度扩展阅读
酒类商贸公司办理流程
1 、确定好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2 、经营范围的确定。酒类销售公司的经营范围酒类(不含散装酒)零售,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投资管理,日用百货的销售。
3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5、食品经营许可证。
6、财务人员。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② 酒业财务部门
第一节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第九条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
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上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 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③ 酒业销售的企业会计制度范本
酒业销售就是一般商贸企业,没有单独的会计制度,一般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比较简单。
④ 酒类销售公司规章制度
酒类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保 密 制 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⑤ 我想得到酒业商贸公司的管理制度,,谁有啊 谢谢啊
你提问太泛泛了 行政 销售 ...?
⑥ 请高人提供一些制酒业的相关税务知识或帐务处理注意事项,
1.对白酒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维持现行的对粮食类白酒按
出厂价依25%税率、对薯类白酒按出厂价依15%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办法不变的前
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取消现行的以外购勾兑生产
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酒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
2.适当调整啤酒的单位税额,按照产品的出厂价划分为两档定额税率:每
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250元/吨
;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酒类消费税的调整,是国家运用行政手段对经济生产进行政策导向的直接体
现,对涉及到的白酒和啤酒行业及行业内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或限制、或调整的
作用。了解消费税的涵义与作用,以及消费税调整对酒类行业和相关上市公司的
影响,有助于把握酒类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动向,以及更深层次认知酒类上市公司
的投资价值。
第一部分 消费税简要释义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制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普遍征收增值
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在产品的生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此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税
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根据税制设计,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原来是征收产品税或增
值税的,现改为征收增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税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为了不因
税负下降造成财政收入减收,需要将税负下降的部分通过再征一道消费税予以弥
补。开征消费税属于新老税制收入的转换,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虽然还要征收增
值税,但基本上维持了改革前的税负水平,因此对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不应成
为物价上涨的因素。
消费税征税方法分两种: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除了黄酒、啤酒、汽油、柴
油四种产品实行从量计征外,其余应税消费品均为从价征收。具体到酒类行业的
计征税率如下:黄酒240元/吨,啤酒220元/吨,粮食白酒为出厂价的25%,薯类
白酒为出厂价的15%,其他酒为出厂价的10%。其中黄酒和啤酒之所以按销售量而
不是按价格来计税,是考虑到其社会用量较大,按销售数量计税方法简便易行,
且税款征收多少,只与数量有关,而与价格高低无关。
最新的调整细则对啤酒在从量计征的基础上又划分为两个档次,添加了从价
征税的限制:每吨出厂价≥3000元的,则税率为250元/吨;每吨出厂价在3000元
以下的,税率保持不变为220元/吨。也就是说对定价在中高档层次的啤酒企业,
比如青岛啤酒,是个不利因素。
原消费税法对利用外购的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
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
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
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而最新调整后的规则取消了这一条,也就是说,以生产
白酒散酒为主的企业,由于购进酒再生产不能抵扣消费税,产品在价格上的竞争
力将被大大削弱。那些缺乏必要生产规模的中小型白酒生产企业,本身欠缺良好
的生产设备和优质的原料及工艺技术基础,经营依赖于快速勾兑外购酒再拿到市
场售卖的方式,没有自己的产品品牌,靠廉价去争夺市场份额。因此,这部分企
业赖以生存的价格优势一旦受到致命打击,销售市场占有率预期大幅下降,企业
经营将无可避免地立于危墙之下。这其实也正是国家出台新的消费税则目的所在
:清理淘汰劣势小白酒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大型企业的生产规模化。
征收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社会消费方向,保证国家
财政收入。这次调整消费税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对白酒加征一道税,取消外购
白酒可抵扣的优惠政策,以及对中高档啤酒从价计征,正是这一功能的本质体现
。
第二部分 新税收政策对白酒行业的影响
一、 国家调控白酒消费税的意图与效果
1.行业现状与政策目的
市场供求定律表明,价格具有弹性时,供给与需求将趋于一致,也就是达到
“市场出清”(Market Clear)状态。但国内白酒市场的现状却是:一方面竞争激
烈,需求下降并趋于饱和;另一方面行业内大量小规模、低产能、结构分散的中
小企业,不断制造着产出。2000年全国白酒产量476.11万吨,虽然比96年最高峰
的801.3万吨已减少几乎一半,但据白酒专业协会会长沈怡方判断,全国白酒产
量要压到350万吨左右才能基本保持产销平衡。据统计,2000年度国有及销售收
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为1286家,在这1000多家比较有规模的白酒企业中
,利税排前20名的企业掌握着全行业大部分的产量、销售收入以及利润;而同一
时间,全国实际生产白酒的工厂达到37000多家。换言之,绝大多数的地方小酒
厂制造着无效的产出。
短缺经济结束,企业竞争由原来抢占新的市场空间变为对现有市场份额的争
夺,大企业因具备规模化产销和多元化经营的特点,比中小企业更具竞争比较优
势,此时应该出现企业快速两极分化,生产能力向少数优势企业集中的趋势。但
我国白酒业的实际情况是:市场淘汰机制失效,许多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并不退出
;在地方保护主义下,大量中小酒厂不计成本、不计亏损照样维持运转,长期用
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其他企业被迫随之降价,导致行业生产秩序混乱,整
体经济效益下降。
根据产业经济学的观点,就白酒行业而言,虽然其技术和产品本身并不是新
技术新产品,现有生产能力总体上也过剩,但只要优势企业更有效率,就不应该
限制有竞争力的企业扩大规模,而应该切实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加速淘汰没有竞
争力的企业,这正是国家调整白酒行业消费税的目的之一。
出台新税率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追回流失的税收。由于市场迟迟不能完成
白酒业的优胜劣汰,国家主管部门已经对此失去了耐性,政策调控被逼到前台。
财政部透露,国家对白酒企业消费税的法定税率是25%或15%,但在各地实际执行
中,仅维持在7%左右;33%的所得税被地方财政修改为15%;更主要的是,对小酒
厂的情况很难掌握,低廉的成本使小酒厂成了地方财政的救命稻草。
调整前的白酒消费税办法是从价计征的,并且只在生产环节征收,这样导致
白酒企业采用转移定价的方法来规避纳税。白酒企业常通过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
、关联公司以及加大包装物等手段调低白酒在出厂环节的价格,从而达到减少缴
纳消费税的目的。新复合计税方法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
企业如何通过转让定价达到避税的目的呢?举例来说,一家白酒生产企业,
在各个省市建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它们都实行独立核算。假设该企业向自己的销
售公司提供的产品价格每瓶为20元,而市场上其它酒厂向没有关联关系的经销商
提供的类似产品价格,平均每瓶为24元左右。由于酒类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
以25%税率计算,该白酒企业缴纳的消费税每瓶为5元,其他酒厂缴纳的为6元。
该企业通过向销售公司低价销售,少缴了消费税,至于销售公司因进货成本低而
在市场销售上多获的利润,可通过其它方式返还给白酒生产企业。
2.新政策对白酒市场的冲击
以2000年白酒行业产量粗略估算,新政策执行后白酒企业仅在生产环节按量
增缴的消费税额约为50亿元人民币,再加上取消抵扣优惠的影响,财政部估计将
收回80亿元的税收。
以国有企业和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过去3年的经营数据为取
样对象,对消费税的实施将给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作一分析。选择这些企业作为
样本是因为它们集中了大部分的行业资源和优势,代表了行业的生产能力及未来
发展趋势。
年度 企业数(家) 销量(万吨) 每吨酒售价(元) 利润(亿元) 销售利润率(%)
1998 1428 557.62 8539.69 33.08 6.94
1999 1334 489.30 10330.00 41.18 8.15
2000 1286 466.30 11006.86 43.27 8.43
数据来源:《中国酒》杂志2001年第3期
按每斤白酒0.5元即每吨1000元的消费税率计,并根据正常、严格的征税假
设推算,过去3年分别增加55.76亿元、48.93亿元和46.63亿元的消费税赋,如此
一来,这些规模较大的白酒企业实现的总体利润将成为负数,也就是说过去的净
利润还不足以缴纳新征的消费税,相应的销售利润率也变成负值。再从收入/成
本角度分析,从量征收每斤0.5元的消费税影响三年度成本上升的比例分别为
11.71%、9.68%和9.85%。在2000 年度1286家大型白酒企业中,亏损面已达
23.95%,全国3万多家白酒厂中微利和亏损的企业有多少可想而知;同样地,根
据上面分析,消费税的调整已给大型白酒厂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整个白酒行
业来说更是一次重创,很大一部分白酒企业将由微利走向亏损,亏损走向巨额亏
损,整体白酒行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新政策将对生产低档酒的中小企业产生致命打击,逐步被淘汰。对生产中高
档酒为主的名牌企业而言则是一柄双刃剑:短期而言,企业业绩有所下降;长期
而言,低档白酒企业被淘汰后,在白酒需求总量相对稳定之下,中高档企业的产
品市场占有率迅速扩大,促进白酒生产向其集中。
二、 消费税调整对白酒企业的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
1.从量征税的影响
每斤白酒加多0.5元的消费税后,首当其冲的是以低档酒生产为主的白酒企
业,因为从量计征消费税会使低档白酒成本增幅较大。
比如以中低档酒为主的沱牌曲酒,2000年白酒销量仅次于五粮液,但由于其
产品结构中以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沱牌系列中一半的销量是10元以下的产品,
所以14.3万吨的销量只赚回1.064亿元的净利润,平均每斤酒利润只有0.37元,
还不足0.5元。如果沱牌不改变经营方针,新政策实施后须增缴消费税1.43元,
倒贴4000万元;如果年报上披露的2001年销售目标18万吨顺利实现,则意味着公
司要在原来基础上多支付1.8亿元的税费。基于斤酒的平均销售毛利相对较低,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已经足以抵消其对利润的贡献,并且低附加值产品具有利润并
不随销量增长而成倍扩张的特点,因此沱牌公司非常可能步入亏损行列。
而去年净利润为1273万元的山西汾酒,在产量不变的情况下将增缴1150万元
消费税,在新政策下几乎无利润可言,更何况山西汾酒有此净利润并不全是经营
性的成果,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带来的增值。竹叶青酒自从适用
消费税率从10%提到25%,从享受国酒待遇变为一般保健酒地位以后基本就不赚钱
了;从量增加消费税将加速“利转税”的结果,经营毫无效用。主导产品汾酒这
些年来都是以低价位、大批量的方式经营的,以量计征消费税后单瓶在20元以下
的产品将出现深度亏损,无法经营。
川酒是我国白酒行业的一面旗帜,以它为分析对象可起到“管中窥豹”的作
用,四川省的白酒上市公司所受影响见下表,取样区间为2000年度。
公司 增加的 2000年 2000年 2000年收 2000年
消费税 净利润 每股收益 实际每股 增缴消费
名称 (万元) 将减少 将减少 收益(元) 费税后的
(万元) (万元) 每股收益(元)
五粮液 15000 12750 0.25 1.60 1.35
泸州老窖 3000 2550 0.05 0.34 0.29
全兴股份 5000 4250 0.10 0.439 0.339
沱牌曲酒14300 12200 0.36 0.316 -0.044
注: ① 2000年实际发生数据来源为各公司2000年报
② 增加的消费税以2000年销量为基数,按每吨1000元的比例计算
③ 剔除15%所得税的影响后,“净利润减少额”=增加的消费税额×85%,
低价酒受的致命打击从以上分析可明显看出,比如沱牌,净利润下降的1.22
亿元已超过去年实现的净利润1.064亿元。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酒厂有3万多家,
多数以生产低档酒为主,许多低档白酒每瓶利润也仅在0.5元左右,而且很多厂
的经营实力与沱牌不是同一层面,因此更无能为力去抵挡调税后的冲击。
山东酒系是川酒之外的第二大集团军,96年的秦池标王带起了一个鲁酒轰轰
烈烈的时代。近几年来鲁酒声势虽有所滑落,但靠过去的品牌和现在的价格优在
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基本做到产销平衡。新政策将给以
中低档酒为主的鲁酒带来怎样的影响呢?以下是两个较有代表性的山东酒厂的例
子。
孔府家集团作为全国首家推出低度酒的大型白酒企业,以薄利多销为原则,
主要生产低价大众酒。2000年该企业实现销量1.48万吨,其中价格在10元左右的
低档酒1.1万吨,每斤酒利润0.06元;20元左右的中档酒销量3610吨,每斤酒利
润0.23元;中低档酒的合计销量占总销量98.99%,平均每斤净利润仅为0.11元。
每斤白酒除了增加0.5元的消费税外,还要再增加消费税的附加税如城建税和教
育费附加0.05元,以去年产量计算,税负将增加1628万元,而去年该企业利润仅
为400万元,粗略计算将由此亏损1228万元。
心酒集团所受影响更为明显。心酒这几年主要面向农村市场,在价格上、包
装上、促销上很受农民欢迎。去年销量2万多吨,主要是10元以下的低档酒,基
本上没有利润。去年上交税收1200万元,实行新的税收政策后,全年将亏损2000
多万元。
2. 取消现行的“外购酒已纳消费税可以抵扣”政策后的影响
白酒企业通常的产销模式为:以自有基酒和部分外购基酒生产成品酒,然后
将成品酒批发给下属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卖给各地经销商。在这一过程中,
应交的消费税为生产环节的销售收入(即批发给下属销售公司的销售收入)乘以
25%(粮食类)或15%(薯类)再扣除其外购基酒已纳消费税。新政策实施后外购
基酒已纳的消费税就不能再抵扣了。
以五粮液为例,2000年度向关联单位五粮液酒厂购买的基酒及原酒共计5.22
亿元,这部分消费税不能抵扣后,上市公司将增纳消费税1.305亿元(5.22×25%
)。扣除15%所得税影响后,公司净利润将因此再下降1.11亿元,每股收益减少
0.22元;加上前面从量征税的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总计将下降0.47元,下降幅度
高达31%。上市公司中除了五粮液之外,受影响最大的是古井贡,该公司去年外
购了1.5万吨的食用酒精。
外购基酒或干脆OEM贴牌生产,已是白酒行内公开的秘密了。山东秦池神话
的破灭源于97年北京《经济参考报》的一则关于“秦池白酒是用川酒勾兑”的系
列报道,四川的邛崃是全国各地酒厂的“幕后英雄”。秦池每年的原酒生产能力
只有3000吨左右,他们从四川收购大量的散酒,再加上本厂的原酒、酒精,勾兑
成低度酒,然后以“秦池古酒”、“秦池特曲”等品牌销往全国市场。秦池代表
了大部分山东白酒的状况,进一步,更代表了全国各地酒厂的状况。据不完全统
计,目前邛酒已替新疆、黑龙江、甘肃、内蒙等多家企业生产OEM散酒,直接就
地装瓶出厂的已有20多个品牌,按照目前的势头发展下去,5年后中国白酒三成
左右可能出自邛崃。如果各地酒厂严格按照新政策交税的话,“外购酒已缴消费
税不能抵扣”的措施将给它们带来相当大程度的冲击。
3.白酒企业如何应对?
面对迫在眉睫的甚至威胁到生存的新政策,白酒企业可以做的事情不外乎以
下三种:
(1) 调整产品结构,加大中高档产品的开发销售
按照上述分析,在消费税调整中受冲击最大的就是低档酒,要消化新政策的
负面影响就必须提高产品销售毛利率,因此要么是提高产品售价,要么升级换代
。提价要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目前售价10元以下的低档酒的提价空间其实非
常小。因此白酒企业今后竞争的突破口应该是努力扩大生产规模以降低成本,增
加中高档酒的产销比重,以品牌效应去开发和占有市场。
该方式比较适用于大型和名牌企业,主要通过提高中高档酒比重,降低营销
费用来缓解政策变动的冲击。五粮液在目前产量下全面提高中高档酒比重;春节
后,200元的五粮液牌白酒已经连续两次涨价,涨幅20元,用意在于确立品牌创
造财富的核心竞争力。全兴推出号称最贵的白酒“水井坊”,泸州老窖推出国窖
酒,纷纷进军中高档市场。
(2) 生产领域转型重组
该方式比较适用于中小企业。与大型名牌企业相比,由于生产线投资以及品
牌渠道等无形资产投资较少,退出壁垒小,因此中小企业向生物制药和果酒等领
域拓展就相对容易了。 宁城老窖董秘称,该公司上市以后其实再没有提高过产
量了,并承认生物科技是公司未来利润的支撑点。在今年初的公告中,宁城老窖
将募集的资金投向了两大项目:家畜胚胎生物工程和特色牛肉加工,公司从白酒
业突入生物工程产业已基本定局。古井贡控股了北京金盛怡科技公司,并投入了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公司,资本运作和生物科技将是古井贡的重要来源。伊力特公
告变更2亿多的资金投向,新增保健饮品、水泥销售等。经统计近半年的公告,
白酒上市公司投向其它领域的资金高达50亿元左右。沱牌曲酒与上海复旦大学合
作生产生物药品和保健制品。
投资生物科技是白酒上市公司最主要的方向,这固然是因为在股市上是个不
错的概念,但带来的技术上升级的意义更大一些,而不只是简单的产业多元化。
酿酒的传统发酵产业、新型发酵产业、现代生物产业本来就是同一基础的三个层
面,如果转型是确有其事的话,酒企业走的方向正是借自身优势向现代生物产业
领域过渡。酿酒业属于发酵工业,与生物工程有相通之处,具有技术人才的相对
优势。酿酒副产品是上佳的种畜饲料,产业链延伸使白酒企业向生物基因产业发
展具备了必然性与可能性。
(3) 合理避税方式
白酒企业可以通过收购上游基酒或原酒生产厂家来避免两个环节征税,消除
“外购酒已纳消费税不能抵扣”的影响,这里面应用了科斯的“交易费用决定企
业规模”的学说。比如五粮液用所属塑料瓶盖厂置换集团公司的5个基酒车间。
古井贡也拟收购一个年产3万吨的食用酒精厂,减少原料流通环节。
在消除“从量计征”的影响方面,如前论述,上市公司设立销售公司的做法
仍属于合法避税的范畴。
三、新政策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国家实施新政策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淘汰一大批不产生实际效用的中小
白酒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规范行业生产秩序。但担心就在于白酒企业之间实
际税负不公平,不能一把尺子,这也是“中国特色”。对于上万家小型白酒企业
来说,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等种种原因,存在不同程度没有如实申报纳税的现象
,导致企业不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使国有大中型白酒企业处在不平等的竞争
条件下。
很多小酒厂本身经营已经很不规范,有的是两本帐;有的是把伪劣产品拿到
市场上卖,以次充好;有的是私人作坊,根本没经过正规的工商登记注册;还有
的没有必要的生产工序,靠买卖酒精勾兑白酒。私营中小型白酒企业在经营各环
节、财务核算等方面都难以控制。如果新政策对这些白酒企业难以起到限制作用
的话,将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也和当初的出发点南辕北辙了。
新政策要打击的就应该是上面所讲的这些企业,但如果白酒市场经济秩序不
深入有效地整顿规范的话,实际上受罪的是那些各项管理都比较规范,但产品和
企业实力处于行业排名中流的中型国营企业,上市公司的例子有山西汾酒、沱牌
曲酒等。这其实是消费税调整工作中的最大难度和重点所在,是白酒行业整顿清
理的关键之处。
四、值得注意的一些上市公司
从长远看,白酒行业的总体产量会因新税收政策进一步萎缩,但中高档酒份
额会提高。从竞争态势看,白酒企业多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业务重组面临重
重困难,因此白酒上市公司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因利乘
便,有充足的现金流,对实施收购重组、战略转移等行动有较好的比较优势。
各个上市公司具体所受的冲击程度不同,从从量加收的消费税额看,五粮液
和沱牌曲酒销量最多,因此受影响的绝对额最大;从所增加的消费税额占公司净
利润的比重看,沱牌曲酒和山西汾酒受影响最大,其比重分别高达135%和90%;
从外购酒已缴消费税不能抵扣看,五粮液和古井贡受影响最大。
简单来说,五粮液、全兴、湘酒鬼属于中高档酒企业,产品结构合理完善。
比如湘酒鬼,其产品以中高档为主,税收政策调整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很小,同时
其生产能力完全能满足销售,不存在外购基酒情况。低档酒和外购基酒生产企业
被进一步打压,对这样类型的企业来说实质上是利好,其发展空间将更进一步打
开。 转型的企业可以留意宁城老窖和伊力特,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地域偏远,有
少数民族概念,并且在切入生物工程和其他领域方面已经真正贯彻开展起来了。
而由于消费税调整以致被逼上梁山的公司要重点关注沱牌曲酒和山西汾酒。
经过前文详细分析,这两家企业是白酒上市公司里处境最困难的,“置之死地而
后生”可以用来很贴切地形容它们。沱牌曲酒很早就公告与上海复旦大学合作的
事宜,并且四川的白酒再怎么困难也还是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的。现在焦点在山
西汾酒上了,汾酒属于清香型的白酒,与四川浓香型白酒不一样,消费口味的特
定性较强,出了山西就卖得不怎么好。消费税的调整对该公司的打击是致命的,
再不想方法进行重组或引入优质资产的话,“白酒上市公司无一亏损”的神话将
被毫无悬念地打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企业背水一战所释放出来的能量将是非
常巨大的。该公司已经在洽谈引入生物工程及国有股减持的事宜,需密切留意其
资产置换和重组的进展。
第三部分 新税收政策对啤酒行业的影响
此次对啤酒税额只作了适当调整,按照产品的出厂价格划分了两个档次的额
定税率,由统一的“220元/吨”变成了以出厂价3000元/吨为界:3000元/吨以下
的,依然是老税额,所征消费税为220元/吨;出厂价是3000元/吨(含3000元/吨
,不含增值税)以上的,每吨消费税增加至250元/吨。
也就是说中高价啤酒每吨多收30元,啤酒价格会不会因此抬高呢?这种担心
是多余的,因为税收实际增加并不多,折算下来每斤只增加1到2分钱,啤酒厂家
完全可以消化。啤酒上市公司里燕京和青岛啤酒是两大龙头,其中燕啤走的是中
低价路线而青啤是高档路线。燕京公司已经形成了宝塔型的产品结构,占15%份
额的中高档啤酒完全可以通过对总成本的控制,更多地依靠市场来定价。
我国目前对啤酒业征收消费税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税额与销售数量成正比
;单位课税对象的消费税额与销售额成反比,销售额提高,若消费税额不变则税
负相对减轻。我国确定使用从量定额税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某种产品的价格差异
不大,但事实上目前优质高档酒和普通低档啤酒在价格上相差较大。这次税收调
整实际上应该是94年税制改革的一个延续,拉开了低档和中高档啤酒的税收界限
。
⑦ 酒业经营部做账是属于哪一类会计制度是不是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酒业经营部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参考以前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⑧ 您好 老师!请教一下 刚接手一家酒水批发公司账务处理
四川瑞信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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