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什么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
取得安全生产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采购。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监管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熟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及燃放知识,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进货时应对烟花爆竹的品种、规格、数量、内外包装以及专用封签、防伪码标签核对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3、装卸货和销售时要求单件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挤压、撞击、翻滚、抛、摔。
4、不准用铁质和其他非有色金属工具装搬货物,不许使用铁器敲击等。
5、货物堆放要整齐,品种要分类,商品不得倒置。
6、不准在临时存放点附近从事订箱、封装、打包等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
7、拿取高处的烟花爆竹应脚垫稳固,物体轻拿轻放,不得跳接或用其他器物挑落。
8、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参考资料:网络-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B. 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了吗
据报道,为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工作,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自3月1日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制定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开始实施。
网友纷纷表示,希望所有企业都能做到安全生产!
C. 边炮销售是由哪个单位负责审批及监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D. 请问,去哪里办烟花爆竹许可证,和进货
申请烟花爆竹许可证如下:
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由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
3、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
4、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5、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最高限量(30箱,每箱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5公斤)。
6、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
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布设该零售网点的批发销售单位出具的对该网点安全条件的审核意见;
3、与批发单位签订的安全供销合同;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资质证明。
二、 监督管理
按照省安监局的总体部署意见,针对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情况较复杂等特点,为了充分发挥县区安监部门的属地监管作用,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单位申请、分级实施、属地监管的原则。分级范围划分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批发企业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
(二)县、区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以下统称县级安监局)负责本辖区内零售网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
凡本市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必须接受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挠。
三、 办理程序
(一)市安监局发证程序:批发企业申请→县级安监局初审后上报→市安监局受理→市安监局业务科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市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市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市安监局制证、发证→定期公告。
(二)县级安监局发证程序:零售网点申请→乡镇、办事处安监部门初审后上报→县级安监局受理→县级安监局业务股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县级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县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县级安监局制证、发证→报市安监局备案→公告。
E. 烟花爆竹有什么部门管理
烟花爆竹是由多个部门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5)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监管扩展阅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F.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地级市可以有几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地级市可以有几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但是近期国家安监督总局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布点规划出台了新有规定,文件没有见到。原则上一个县区至少1-2家,湖南省已先放开试点。
G. 烟花爆竹异地买卖 是否合法
合法的。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7)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监管扩展阅读: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H. 从严从细狠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是怎么回事
简介:
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燃放旺季,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可能增多的情况,公安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进行部署,并会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会同安监部门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为广大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I. 开一家烟花爆竹批发商要那些证件
需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该证肯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需提供能够证明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有关材料。
提出申请后,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