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药品经营企业可以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吗
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㈡ 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批发给药品批发企业吗
这2者本身就是上下游的关系, 你是不是问反了? 批发企业也可以给生产企业批发原料药的
㈢ 药品生产企业可不可以直接向药店和诊所供货
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但是不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外的药品。并且不得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个人以及乡村中的个体行医人员、诊所和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个体诊所。请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
㈣ 药品生产厂家可否直接销售药品给使用单位
药品生产企业只具有药品生产的权限,不具有药品销售直的权限,因此不能接销售药品给使用单位。而药品生产单位想要直接卖药也不是不可以啊,成立一个子公司,有自己的证件,GSP,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直接卖药也可以达到效果的。
㈤ 药厂可以不通过医药批发公司直接给药店门诊供货吗
药厂自己有医药批发公司的话可以的,需要是独立的政府认证通过的医药公司
㈥ 药品批发企业可向药品零售连锁分店销售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批发企业可以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销售给个人,销售给药品零售连锁分店法律并没有规定不允许。
新版GSP规定,药品零售连锁分店如果自行采购药品,必须按照零售单店认证管理。
㈦ 药品生产企业是否可以直接供货给医院
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其中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等项目应当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企业名称应当符合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原则;生产地址按照药品实际生产地址填写;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范围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方法和类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