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商所现在收消费者协会入会费用合理吗收费依据是什么有哪个好心人帮帮我们这些老百姓说明啊
个协会费应该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收取,你们当地标准的话那就不知道了。网上问有啥用,你应该直接拨打他们县局12315或者监察室电话呗,把你的问题直接提出,看看他们如何恢复。
㈡ 工商个体经营户的会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收取方式是否都一样
朋友,我也是开店的,减免工商管理费,我们西安是从去年开始的,我们这里不收取你所说的费用,你们那里的入会费肯定是不合法的,是工商所自主收取的,不具备法律依据!但是,你觉得如果你不交这200元,你的营业执照能审吗?恐怕不好说了吧,咱们是做生意的,工商所是管咱们的,地位咱们是弱势啊,建议咬咬牙给他吧,咱们把生意做好了,不什么都有了?为200元,跟工商的做对,对咱们没有好处,祝你想得通,生意芝麻开花节节高!再见!
㈢ 收会费是否合法
合法的。
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不予通过验照或者对不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通过验照,以及利用验照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二十二条企业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不予年检或者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予以年检,以及利用年检滥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3)批发商收取会费可行吗扩展阅读:
会费为一个团体主要经济来源,但不一定是唯一的来源。根据会的性质、使命、及团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不同,会费的来源、收取方式、管理方式、用途有着不同的区别。 如某些社会团体会费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采取政府部门不统一制定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社会团体的会费纯属于社团内部事务,应该由社会团体自己来决定。社会团体的会费来源应该主要来自于社会团体,由会员共同协商制定标准。
㈣ 工商联按照章程收取会费,算不算私设小金库
在财务管理上遵守章程、商会经费主要来自各自的会费收入,无其他收入,并且资金使用、开支合法,不能算私设小金库,这个是个人的理解不一定正确,最好问下财政局和纪委。
㈤ 私人经营的批发市场可以收取哪些费用
你是问可以取得哪些收入吧,租金、还有的就是可以统称为物业管理费(保洁、停车等)
㈥ 各级工商联向民营企业收会费是不是变相乱收费
合理的收取会费是不违法的。
2007年11月21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颁布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团体的收费主要包括:社会团体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捐赠收入等。
二、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当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的规定执行,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 (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不得采用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不得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会费收取应该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除会费以外,其他收费行为均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可直接到民政部购领、结报,由民政部统一到财政部购领、结报、核销;地方社会团体会费收据购领办法,由所在地省级财政、民政主管部门确定。
三、社会团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时收取的费用应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设立收费项目应该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隶属关系分别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重要的报国务院审批。收赞时应按规定到指定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财务隶属关系到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购领和使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四、社会团体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应依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社会团体收取不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转包或委托与社会团体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实施。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五、社会团体开展的各类收费业务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履行章程规定的程序。收费所得除了用于组织管理、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成本及与组织有关的其他合理支出外,必须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性事业,盈余不得在社会团体成员间分配。
社会团体的各项收费,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予征税的,应到指定税务主管部门购领和使用相关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六、社会团体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要坚持自愿和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行或者变相摊派。接受捐赠的社会团体必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所得必须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并向捐赠人公开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捐赠合同约定的用途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必须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规定,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七、全国性和省级社会团体举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其他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般应在会员范围内开展,必须坚持谁举办、谁出钱的原则,不得以此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或在事后组织要求参与对象出钱出物的活动;不得面向基层政府举办,不得超出登记的活动地域、活动领域和业务范围举办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将活动委托营利机构主办或承办。
㈦ 商协会秘书长私自收会费怎样处理
现在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归根结底还是目前商协会管理不完善、不系统。建议商协会在运营管理上使用比较先进的管理系统或运营平台,推荐大雁智能运营平台,会员会费缴纳、入会、续费完全线上进行,透明安全,还支持商协会的会议、活动、资源整合等各种功能。
如果商协会内部已经出现了私自收会费的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㈧ 有谁知道工商会费是按照什么标准收取的,收费合理么
工商管理费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都是经过上海市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其中涉及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商业贩卖(销售)——收取营业额(元)的1.2% 饮食业——收取营业额(元)的1.2%(超过1千元部分为1。6%) 自产自销包括来料加工——收取营业额(元)的1.2% 修理业——收取收益额(元)的1.6% 服务业——收取收益额(元)的1.6% 商业代销——收取收益额(元)的2.0% 自由职业——收取收益额(元)的2.4% 运输业——收取收益额(元)的1.6% 工商所收取工商管理费,是在核定营业额或收益额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标准收取。如果你对被收取的工商管理费有疑义,可向所属工商分局反映。 上海市工商局注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