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代扣代缴都有哪些涉税风险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指员工发生应纳税所得时,由企业帮员工先缴纳,再从员工的工资里面扣取。这是企业税收缴纳中非常普通且常见的一个税种,虽然看似简单,在实际工作中却有许多财务人员会遇到各种捉摸不透的问题甚至会出现许多错误。那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都存在哪些涉税风险呢?会计人员到底应该注意哪些税务问题呢?
1.员工多处取得工资薪金,多处扣除费用标准,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发放的过节费、免税旅游、高温补贴等人人有份的福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为工资薪金所得。
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旅游、福利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3.公司现金发放或报销的形式,向员工支付超标准的车辆补贴、通讯补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公司无论是以现金或报销油料、维修、租赁费、通讯费等形式向员工支付车辆补贴或通讯补贴超过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标准的,都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4.公司为员工报销的MBA、EMBA等社会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费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也就是说,虽然该费用由公司承担,实际上应作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取得的其他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企业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以社会公众为对像,随意发放的促销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6.企业在年会、展销会、开业庆典等活动期间,向员工家属赠送的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7.个人股东在公司借款逾期,既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也未归还,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个人股东向企业借款,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未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税务风险还有很多,以上这些问题只是众多中的一部分。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财务人员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自身工作能力方能应对足够的难题。
❷ 涉税风险有哪些方面的危害
涉税风险,就是说,可能违反税法,会受到补交税款及滞纳金,罚款,甚至坐牢等的处罚。
❸ 企业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一般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3)批发公司促销员涉税风险扩展阅读
税务风险几乎是所有纳税人都会面临的问题,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相比,由于经济规模大,业务范围广,重大事项多,社会关注度高等原因,其潜在的税务风险更多,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更高,造成的损失更大。
第一,用企业管理代替税务管理。大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由于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绝对控股或全资持股,在股权、财产、经营等方面,有很大的影响力,不自觉地把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同公司,当作一个企业看待,在并购重组、资产划转等方面,习惯采用无偿划转等方式。
尽管在企业管理上可以将不同的法人企业作为一个企业对待,但在税务管理上,不同的法人企业,甚至不同的分公司之间,都可能是一个个独立的纳税人,相互之间的经济往来。
应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收取价款、支付费用,税法一般不承认无偿划转。企业统一管理和税务区别管理的矛盾,导致许多潜在的风险。
第二,用情理观念代替税法规定。在处理某些具体问题时,很多大企业往往首先从情与理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税法的规定出发。情与法之间,理与法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合情合理的做法,不一定合法。
比如,企业自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虽然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征的现象,但严格来讲,应该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之所以给企业支付部分费用,是因为企业给税务机关提供代理服务了。
一些纳税人从情理的角度出发,认为税务机关支付的手续费不应征税,税务风险由此产生。涉税问题的处理,首先应该从税法的规定出发,将税法作为判定是否应该纳税的统一尺度,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法大于情,法大于理。当然,不合情、不合理的规定,也应适当调整。
第三,观念更新落后于征管的进步。税务机关不断从制度建设、技术手段、思想观念等方面强化依法征税,征管的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随着金税工程的实施,税务机关已经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征管系统,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更是要求纳税人将更多的涉税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
同时,税务机关不断完善依法征税的制度建设,税务人员随意执法的现象已经明显减少。与征管环境的变化相比,有的纳税人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习惯,遇到涉税问题,不是分析原因。
避免再犯,而是通过传统的找人“摆平”的方式,尽管可能暂时平息事态,但以后还是难免再次爆发,导致更大的损失。
❹ 企业常见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企业常见的涉税风险有:
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
2、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
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
(4)批发公司促销员涉税风险扩展阅读:
涉税风险原因分析:
1、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以及税收政策多变性导致的风险 由于中国目前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多元,主要包括海关、财政、国税、地税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之间在税务行政执法上常常重叠。
2、另外,法律、法规、规章中赋予行政机关过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人即使具有较为充分的理由,税务机关也可以利用“税法解释权归税务机关”轻易加以否定,从而使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大大增加。
3、由于中国正处于经济变革时期,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税务法规变化过快,朝令夕改,税收政策的变化比较频繁、不够稳定,加之信息传输渠道不畅通,难以让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如果企业不及时跟进调整自己的涉税业务,就会使自己的纳税行为由合法转变为不合法,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❺ 财务人员如何规避涉税风险
财会人员的涉税风险与企业的涉税风险通常是同步的,对于财会人员来说,涉税风险更多的来源于企业,自己做账水平的高低与涉税风险高低往往并没有因果关系。因为企业的涉税风险的发生并不一定是账上的问题,甚至大多是非税因素所带来的,中国的事情很多时候是对人不对事。所以对财会人员来说,在做好业务的同时应该好好看看自己所服务的企业有无潜在的风险因素,这样才能尽可能的规避掉与自己有牵连的涉税风险。 通常情况下,大型企业或垄断企业相对安全,因此这类企业本身背景很硬,关系也很广。有时某个私营企业的老板也很风光,甚至有个很硬的后台,但这种由利益结成的关系可并不牢固,说不定那天人家就给你来个落井下石。当然并不是说私营或小型企业就一定不安全,继续下面的讨论。 有句话说“堡垒最容易被从内部攻破”,企业的涉税风险经常也来自于内部,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就是这样一个薄弱环节。如果一个企业股权混乱或股权过于分散,都容易出问题。 例1:央视生活栏目曾经报导过这样一个事,几个人一起投资开了一个小煤窑,大股东一手把持经营和财务大权,小股东认为自己的分红太少,一气之下向当地税务局举报了自己所投资的这个小煤窑。 例2:某国有商厦因经营不善倒闭,几个下岗职工凑钱入股重新开张,几年后某股东向法院起诉,声称自己被管理层欺瞒,认为利润不实要求查账。 股东之间是否和睦、是否团结非常重要,他们对企业的实情比较了解,往往会成为不安定因素,财会人员不可不察。 关键岗位的人员设置。选择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并不是最重要的,对单位是否忠诚是否能与人友好相处是第一位的。有这样一个会计,她先后在公司内部几个科室呆过,一两年后就“打”成一片了,打架的,最后到公司新成立了一个经营单位任主管会计。起初一年多和经理处的还可以,然后就在众人的预料中和经理发生了尖锐冲突,被经理解职后拿着该单位的内部材料跑到上级领导处告状。大家设想她若跑到税务局举报会如何,在这样的人手下干财会工作风险大不大。 单位的负债情况。我认为这点非常重要,负债往往是引发涉税风险的导火索。负债可分为官债和民债,又可再分为正常息率借贷和高息借贷。官债即银行借款或单位间正常借款通常没有风险。高息借贷的企业风险极大,特别是那些有来头的放贷者,他们往往不会通过合法的诉讼手段讨债,而偏爱于通过公检法等公权机关讨债,其中最有用的由头就是企业偷逃税,用这种把柄来逼迫企业偿债,这自然就会牵扯到企业的财会人员。 危险的放贷者。地下钱庄,挪用公款放贷者,有公权背景者。地下钱庄会通过黑社会讨债。后两者通过公检法讨债也早就不是新闻,挪用公款者担心本单位处分甚至移送司法机关,有公权背景的就更不在话下了。他们知道企业多少都有偷税行为,就以由为突破口来讨债,企业的财会人员当然就是他们的重点突破对象。 对于采用高息大量借贷的企业来说,即使不构成非法集资罪也早晚会出事。当对方收到高额利息时面上和你相处融洽,一旦还款出现问题就会通过各种手段全力讨债。财会人员一定要警惕这类企业,如果自己的企业开始用不合理的利率大量向危险人物借款,一定要尽早抽身。 财会人员不要主动参与到自己职责以外的涉税事宜的办理。比如说假发票,假发票除了套取现金暗发补贴外,当然也会偷逃税款。财会人员不要自己去搞这些东西,老板签字我就报销,真假我不知道,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自己的风险。不是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自己不要去办,这点要和老板讲清楚。任何事情该走的手续都要走完备,比如会计不能代替出纳开收据,不能代替仓库保管员做材料入库单,不能同时又当业务员。 企业对外发布的信息尽量事先通过财会部门审核。某单位对外发布信息说组织职工献血,审计员就有意在账上寻找发放补贴的记录,没有,再问办公室主任有无发放,答每人数百元,至此该单位的账外账暴露。 再说个事例,税务部门问老板进货渠道有那些,老板就把本单位的实际业务情况说了说,实际上该单位虚开进来了增值税发票,发票反映的购货单位与实际进货单位大相径庭,这就是老板和财会人员没有沟通好。 企业的账外收入存到那里。一般是单位开账外结算户头或者个人存折。但单位的结算户提取现金可能比较麻烦,于是放到个人存折上。那么个人存折是单位负责人或者老板的名义,还是财会人员的名义,如果被查出来财会人员有无挪用公款之嫌,这里需要好好斟酌一下。 介绍一个真实案例,某单位少了现金于是报官,这时出纳举报会计贪污而把会计送进班房,当然出纳有亲戚在当地不是一般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