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如何做账
一、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1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 000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1)某百货批发公司受托代销扩展阅读
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1、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进价,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发行企业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出版物发出时,借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或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2、受托代销采用售价(或码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售价(或码价)。
(2)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及“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贰』 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都是什么意思
【例】某公司为一造纸厂, 2011年2月向外地某纸张供应站销售白版纸117万
元,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形式。4月份汇来货款30万元。可以选择委托代销方式,
也可以不选择代销方式,那么,哪种方式更节税呢?
答:选择委托代销方式下的税负:
此笔业务,由于购货企业是商业企业,并且货款结算采用了销售后付款的结算方式,因此可
选择委托代销货物的形式,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进行税务处理。如按委托代销处理, 2月份可不
计算销项税额, 4月份按规定向代销单位索取销货清单并计算销售,计提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30 (1+17%) x17%
-4.36 (万元)
如不按委托代销处理,则应计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17÷ (1+17%) x17%
=17 (万元)
如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申报纳税,则违反税收规定。
经过两种方案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此类销售业务选择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对企业最有利。采
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该公司就可以根据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项税额,对尚未收到销货
清单的货款可暂缓申报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实现了延缓纳税。
『叁』 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的会计分录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向那个企业支付受托代销款时: 借:应付账款——某企业 贷:银行存款
『肆』 受托代销商品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伍』 受托代销商品 与 委托代销商品 的相关分录
受托代销商品的分录为:
1)接受委托方公司的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销售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委托方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4)计算手续费的收入。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5)结清代销商品款
借:委托代销商品款
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陆』 委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销售后有哪两种不同处理方法,在核算上有何不同
视同买断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是指委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受托人,受托人取得代销商品后,是否能够卖出,是否牟利,与委托方。
因此视同买断方式,这种方式的寄售交易的主要商品直接销售给受托人没有真正的差异。因此,委托方发出货物,收到货物实现销售凭据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确认的收入。
视同买断方式,主要会计分录如下
1。发出货物时直接确认为收入
方式: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一般代销方式,它是受托人没有卖商品的情况下商品,可以返回到主货物和奖励,并没有转移所有权的主要风险,主要不应确认收入时货物的问题,但受托人收到寄售库存,才可以确认收入
所以在一般的寄售模式,客户端条目如下
:货物托运
贷:库存商品
2第1期。收到代销清单的受托人,按代销清单上表示,已售出的商品,付款的成就
:应收帐/
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信用:委托
及会计费用支付给受托人
:销售费用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所以房东可见,两个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主要区别。当商品的问题视为收购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同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货物的所有权。一般货物,只有受托人和发行完成后出售寄售列表,应视为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可确认收入前。
事实上,代销和证券及包销概念的概念有点类似
关于你的补充质询:
书的答案是肯定的,确实应该销售货物时确认收入
『柒』 小规模纳税人委托代销,我公司是受托方,一般纳税人,委托方也是小规模纳税人。以下是我公司做的会计分录
是收取手续费方式,还是买断方式,区别业务处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