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般说来,批发商最主要的类型是
批发商的分类1、普通商品批发商。经营的商品范围较广、种类繁多,批发对象主要是中小零售商店。在产业用户市场上,直接面对产品用户。 2、大类商品批发商。专营某大类商品,经营的这类商品花色、品种、品牌、规格齐全。通常是以行业划分商品品类,如酒类批发公司、专营汽车零配件的公司、仪器批发公司等。 3、专业批发商。专业化程度高,专营某类商品中的某个品牌。经营商品范围虽然窄而单一,但业务活动范围和市场覆盖面却十分大,一般是全国性的。如商品粮批发商、石油批发商、木材批发商、纸张批发商、金属材料批发商、化工原料批发商、矿产品批发商等等。 4、批发交易市场。批发交易市场介于零售业和批发业之间的一种经营业态,交易行为也不十分规范。是以批发价格对商品进行批量交易。其类型有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集散地批发市场。
❷ 电子商务批发商的类型
电子商务批发商的类型如下: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
C2B是电子商务模式的一种,即消费者对企业(customer to business)。
❸ 销售分为哪几种类型
直销、代销、经销、网络销售。
1、直销
直销(Direct Selling),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厂家直接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2、代销
代销的全称:网店代销,又名网店代理。网店代销基本上分虚拟物品代销和实物代销两种。代销是指某些提供网上批发服务的网站或者能提供批发货源的销售商与想做网店代销的人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商品图片等数据,而不是实物,并以代销价格提供给网店代销人销售。
3、经销
经销是企业或个人为另一个企业或个人按照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销售商品的经济行 为。在我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国营商业企业通过签订经济合同,将大部或全部掌握货源的商品批发给私营零售商店进行销售。
4、网络销售
网络销售是通过互联网把产品进行销售,实质就是以互联网为工具进行销售。与许多新兴学科一样,“网络营销”同样也没有一个公认的、完善的定义.
广义地说,凡是以网络营销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标的营销活动,都可称之为网络营销,也就是说,网络营销贯穿于企业开展网上经营的整个过程。
(3)批发商类型主要是扩展阅读:
销售有严谨的逻辑。作为一门学科,营销学开始于20世纪上半叶,那时主要是与分销(尤其是批发和零售)相关的课程中。但是当时经济学正陷于追求纯理论的学术冲动之中,人们忽略了这门和经济正常运行关系密切的新兴学科。
供求曲线只是表明了均衡时的价格水平,却没能解释从生产商通过批发商一直到零售商的价格链。因此早期的市场营销学者填补了经济学家研究的空白。
❹ 重庆大型批发市场有哪几个,以及它们的主要批发商品类型
朝天们服装批发市场及小商品批发市场
菜园坝是图书及小商品批发市场
盘溪水果蔬菜肉制品批发市场,盘溪建材批发市场。
石桥铺电脑及数码电子产品批发市场。
九龙坡那边还有个石材批发市场。
渝北工业园区和陈家坪都各有个机电城,属于中小机器设备批发。
❺ 渠道类型有哪些
1、直接渠道或间接渠道的营销策略
直接渠道又称零级渠道,意指没有中间商参与,产品由生产者直接售给消费者(用户) 的渠道类型。直接渠道是产品分销渠道的主要类型。
间接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到达消费者或用户手中要经过若干中间商的销售渠道,即生产者通过若干中间商将其产品转卖给最终消费者或用户。间接渠道是消费品销售通常采用的主要渠道。
2、长渠道或短渠道的营销策略
长渠道是经过两道以上中间环节后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渠道,分销渠道的长度取决于商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经过的流通环节或中间层次的多少,经过的流通环节或中间层次越多分销渠道就越长,反之分销渠道就比较短。
短渠道是指产品直接到达消费者或只经过一道中间环节的渠道。
3、宽渠道或窄渠道的营销策略
分销渠道的宽度,取决于分销渠道内每个层次上使用同种类型中间商数目的多少。在分销渠道的每个层次上,使用同种类型中间商数目越多分销渠道越宽,反之分销渠道就比较窄。生产者在某一环节选择两个以上的同类中间商销售商品,称为宽渠道。
窄渠道是指生产者在特定市场上只选用一个中间商为自己推销产品的分销渠道。其优缺点是:窄渠道能促使生产者与中间商通力合作,排斥竞争产品进入同一渠道。但如果生产者对某一中间商依赖性太强,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容易失去已经占领的市场。
4、单一营销渠道和多营销渠道策略
单一营销渠道是选择一种任何一种渠道营销。
多种营销渠道是选择多种营销方式。
5、传统营销渠道和垂直营销渠道策略
传统营销渠道由独立的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组成。每个成员都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实体追求自己利润的最大化,即使它是以损害系统整体利益为代价也在所不惜。没有一个渠道成员对于其它成员拥有全部的或者足够的控制权。
垂直营销渠道则相反,它是由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所组成的一种统一的联合体。某个渠道成员拥有其它成员的产权,或者是一种特约代营关系,或者某个渠道成员拥有相当实力,其它成员愿意合作。垂直营销系统可以由生产商支配,也可以由批发商,或者零售商支配。
(5)批发商类型主要是扩展阅读:
渠道策略新趋势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渠道结构以终端市场建设为中心。以前企业多是注重在销售通路的顶端和中端,通过市场炒作和大户政策来展开销售工作;当市场转为相对饱和的状态,对企业的要求由“经营渠道”变为“经营终端”。
2、渠道成员发展伙伴型的关系。传统的渠道关系是“我”和“你”的关系,即每一个渠道成员都是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以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甚至不惜牺牲渠道和厂商的整体利益。
在伙伴式销售渠道中,厂家与经销商由“你”和“我”的关系变为“我们”关系。厂家与经销商一体化经营,实现厂家渠道的集团控制,使分散的经销商形成一个有机体系,渠道成员为实现自己或大家的目标共同努力。
3、渠道体制由金字塔型向扁平化方向发展。销售渠道改为扁平化的结构,即销售渠道越来越短,销售网点则越来越多。
销售渠道变短,可以增加企业对渠道的控制力。销售网点增多,则有效地促进了产品的销售量。如一些企业由多层次的批发环节变为一层批发,即形成厂家——经销商——零售商这样的模式,企业直接面向经销商、零售商提供服务。
❻ 商人批发商按职能和提供的服务是否完全来分类,可分为
分为两种:(1)完全服务批发商,这类批发商执行批发商业的全部职能,通过的服务主要有保持存货,雇佣固定的销售人员,通过信贷..
(2)有限服务批发商
❼ 批发市场商户的客户类型主要是
一级代理,货来自厂家,就是平时整天打包,很少零售的,商品风格统一,门头一般写**省总代理,靠业务员拓展市场,货多有仓库。然后货到二级代理手里,一般批零兼做,批给零售商,品种多但杂,货多。零售就是常见的专卖店个体店之类的。街店这三种可能都有,要看货。
❽ 批发商最主要的类型是
商人批发商也称为独立批发商,是指的是自己进货,取得商品所有权后再批发出售的商业企业。商人批发商是批发商的最主要的类型。
这样可以么?
❾ 供应商都有哪些分类特征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称为“厂商”,即供应商品的个人或法人。供应商可以是农民、生产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发商(限一级)、进口商等,应避免太多中间环节的供应商。例如:二级批发商、经销商、皮包公司(倒爷)、或亲友所开的公司。
供应商的特征:
应该确定符合公司战略的供应商特征,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评估,可以将供应商分成交易型、战略型和大额型。
一般来讲,交易型是指为数众多,但交易金额较小的供应商;
战略型供应商是指公司战略发展所必需的少数几家供应商;
大额型供应商指交易数额巨大,战略意义一般的供应商。
供应商的分类:
供应商分类是指在供应市场上,采购企业依据采购物品的金额、采购商品的重要性以及供应商对采购方的重视程度和信赖的因素,将供应商划分成若干个群体。供应商分类是供应商管理的先行环节,只有在供应商细分的基础上,企业才有可能根据细分供应商的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供应商关系策略。企业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法进行供应商分类。
1、按供应商的重要性分类
依据供应商对本单位的重要性和本单位对供应商的重要性进行分析,供应商可以分成四类。
(1)伙伴型供应商
如果本公司认为供应商有很强的产品开发能力,采购业务对本公司很重要,而且供应掣商也认为本公司的采购业务对于他们来说非常重要,那卿么这样的供应商就是“伙伴型供应商”。
(2)优先型供应商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公司的采购基业务对于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但该项业务对于本公司却驾并不是十分重要,这样的供应商无疑有利于本单位,是摹本单位的“优先型供应商”。
(3)重点型供应商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公司的采购业务对于他们来说无关紧要,但该采购业务对于本公司却是十分重要的,这样的供应商就是需要注意改进的“重点型供应商”。
(4)商业型供应商
对于那些对于供应商和本公司来说均不是很重要的采购业务,相应的供应商可以很方便地选择和更换,那么这些采购业务相对应的供应商就是普通的“商业型供应商”。
2、按80/20规则分类
供应商80/20规则分类法的基础是物品采购的80/20规则,其基本思想是针对不同的采购物品应采取不同的策略,同时采购工作精力也应各有侧重,相应地对于不同物品的供应商也应采取不同的策略。
通常数量80%的采购物品(普通采购品)占采购物品20%的价值,而其余数量20%的物品(重点采购品),则占有采购物品80%的价值。相应地,可以将供应商进行依据80/20规则分类,划分为重点供应商和普通供应商,即占80%价值的20%的供应商为重点供应商,而其余只占20%采购金额的80%的供应商为普通供应商,对于重点供应商应投入80%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管理与改进。这些供应商提供的物品为企业的战略物品或需集中采购的物品,如汽车厂需要采购的发动机和变速器,电视机厂需要采购的彩色显像管等。而对于普通供应商则只需要投入20%的时间和精力跟进其交货。因为这类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的运作对企业的成本质量和生产的影响较小,例如办公用品、维修备检、标准件等。
在按80/20规则进行供应商分类时,应注意几个问题:80/20规则分类的供应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度的,随着生产结构和产品线调整,需要重新进行分类;对重点供应商和普通供应商应采取不同的策略。
3、按供应商的规模和经营品种分类
按供应商的规模和经营品种分类,常以供应商的规模作为纵坐标,经营品种数量作为横坐标进行矩阵分析。
在这种分类法中,“专家级”供应商是指那些生产规模大、经验丰富、技术成熟,但经营品种相对少的供应商,这类供应商的目标是通过竞争来占领大市场。“行业领袖”供应商是指那些生产规模大、经营品种也多的供应商,这类供应商财务状况比较好,其目标为立足本地市场,并且积极拓展国际市场。“量小品种多”的供应商虽然生产规模小,但其经营品种多,这类供应商财务状况不是很好,但其潜力可培养。“低产小规模”的供应商是指那些经营规模小、经营品种也少的供应商。这类供应商生产经营比较灵活,但是增长潜力有限,其目标仅是定位于本地市场。
4、按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分类
按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五类:短期目标型、长期目标型、渗透型、联盟型、纵向集成型。
(1)短期目标型
这种类型的供应商主要特征是双方之间的关系是交易关系,即一般的买卖关系。双方的交易仅停留在短期的交易合同上,各自关注的是如何谈判,如何提高自己的谈判技巧不使自己吃亏,而不是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使双方都获利。供应商根据交易的要求提供标准化的产品或服务,以保证每一笔交易的信誉。当交易完成后,双方关系也中止了。对于双方而言,只与业务人员和采购人员有关系,其他部门人员一般不参与双方之间的业务活动。
(2)长期目标型
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双方有可能为了共同利益对改进各自的工作感兴趣,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超越买卖关系的合作。长期目标型的特征是从长远利益出发,相互配合,不断改进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共同降低成本,提高供应链的竞争力。合作的范围遍及各公司内部的多个部门。例如,由于是长期合作,也可对供应商提出新的技术要求,而如果供应商目前没有这种能力,采购上可以对供应商提供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同时,供应商的技术创新和发展也会促进企业产品改进,有利于企业长远利益。
(3)渗透型
这种关系形式是在长期目标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指导思想是把对方公司看成自己公司的延伸,为了能够参与对方的业务活动,有时会在产权关系上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相互投资、参股等,以保证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同时,在组织上也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双方派员参与对方的有关业务活动。这样做的优点是可以更好地了解对方的情况,供应商可以了解自己的产品在对方是如何起作用的,容易发现改进方向,而采购方也可以知道供应商是如何制造的,对此可以提出相应的改进要求。
(4)联盟型
联盟型是从供应链角度提出的,其特点是从更长的纵向链条上管理成员之间的关系,双方维持关系的难度提高了,要求也更高。另外,由于成员增加,往往需要一个处于供应链核心地位的企业出面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它常常被称为“盟主企业”。
(5)纵向集成型
这种形式被认为是最复杂的关系类型,即把供应链上的成员整合起来,像一个企业一样,但各成员是完全独立的企业,决策权仍属于自己。在这种关系中,要求每个企业充分了解供应链的目标、要求,以及在充分掌握信息的条件下,自觉做出有利于供应链整体利益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