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门面租金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需根据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确定。对于从事房屋租赁的企业而言,门面房租金收入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对于从事生产和销售等非房屋租赁的企业而言,门面房租金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B. 公司是出租商铺,以收取租金为收入,假如当月应收10万,实际收到了5万
按实际收到的做收入。
如果都开了票,就按开票金额做收入,未收到的款项计入应收帐款。
C. 我单位是以住宿行业为主的。但有铺面出租。那收入的租金应不应放在营业外收入呢
当然不是啦。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你们公司铺面收入的租金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它具有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D. 公司出租房屋或商铺取得的收入按哪些税种税率纳税
营改增后企业对外出租商铺交增值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
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批发公司出租铺面收入扩展阅读:
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 出租商铺,每月租金6000元,那么每月租金收入所得应纳税额是多少
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按你的问题,应该是问缴多少个人所得税,应该是6000*(1-20%)*20%=960元
F. 出租店面与代销如何纳税
上一篇专栏中我们说到现行的商业零售模式中,买断经营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进销差价,也就大型连锁超市的买断式经营涉及的纳税模式进行了分析。本文将对另外两个零售模式——出租店面或柜台和代理销售模式涉及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 在徐家汇逛街,几个超大型的购物中心是必去的。逛街最怕刮风下雨、严寒酷暑,而在这种大型购物中心里逛街,则完全没有这样的后顾之忧,于是上海遍布这种大型的购物中心。曾经看到一则消息称,浦东最贵的商业中心之一的国金中心商场,仅第一期一年的租金收入就已接近4个亿。当然,国金中心并不能算是一个零售商,而东方商厦这样的综合商场就是一个独立的零售商,对外出售的所有物品都统一开具东方商厦的发票,但其实里面的商品都是很多企业租赁柜台并自主销售的。 这些出租店面或者柜台的大商场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租金。按照我国税法,企业名下的不动产租金收入需要缴纳的税金包括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金,12%的房产税,还要合并入企业应税收入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像国金中心这种白金地段的商铺是只租不售的,但也有些地段的商铺是对外出售,再售后回租,然后统一招租的。在上海和其他省市部分地区,对于征收个人名下的商铺的租金收入时,一般采取简易征收办法,即制订一个包含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征收率,然后将租金收入乘以综合征收率就是该笔租金应缴纳的税金。上海市目前的综合征收率为5%。广州市按月租金收入不等制订了6.7%-14.3%不等的综合征收率。 还有一种零售商是专门从事代理销售的,这种零售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代销费,在我国,代销零售商有时候也叫代理商。比如一些香烟、酒类的区域性代理,银行代销保险、证券理财产品,房屋销售公司代销商品房等。 一个学生所在D公司取得了国内一家比较知名酒厂的一种新产品在华东六省一市的代理权。其经营模式是D公司先向酒厂支付一笔保证金,酒厂根据D公司的要货通知向D公司指定的几个酒类仓库发货。D公司按照酒厂制订的市场价格销售瓶装酒,同时按照约定期限以批发价格与酒厂结算。代销具有很明显的特征,即代销商不垫款,不拥有商品所有权,商品所有权在实现销售前归生产商所有,销售后转移至购买者所有。销售商根据代销清单与生产商结算,如果确定无法实现销售的,商品将退还给生产商。 由于D公司的客户主要是酒店和餐厅,而这类消费场所对于发票的关注程度远低于对于价格的关注,因此D公司取得代理权后,通过一定的价格杠杆便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由于客户不要发票,D公司虽然只是做代理,但盈利依然颇为丰厚。然而,随着纳税征管的逐渐严格,越来越多的酒店和餐厅开始向D公司索要发票,而从酒厂取得的进项发票是与销量匹配的,这时候,D公司老板开始烦恼了。 因为,按照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销售代销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按照D公司一年代销3800万元的价税合计金额来算,其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金分别为3247.86万元和552.14万元,而其能取得的进项税金为358.89万元。则D公司仅该项代理行为应缴纳193.25万元的增值税,还要计算附加税,该代销收入还要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此可见,零售商采用不同的商业模式,其适用的税收政策也大相径庭。因此,企业家们在选择零售商业模式的时候,应该从销售商品品种和目标客户等因素上,充分考虑不同商业模式带来的纳税征管和税收负担上的差异,这样才能真正享受到好的商业模式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
G. 如果一个经商铺一年出租,租金收入三十五万元要交多少税收
1、应交增值税=35*5%=1.75万元
2、应城建税=1.75*7%
3、应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1.75*(3%+2%)
4、应交房产税=37*70%*12%
5、水利建设基金=35*1%(各地有所不同)
H. 企业出租商铺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你好,缴纳增值税6%,城建税7或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房产税12%;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规定税率,一般25%
I. 出租商铺的收入和费用如何做账务处理
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计入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注这里的成本为你公司租房屋租金的分摊或是你们公司在租入时直接计入了费用)
J. 出租商铺收入,是其 他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该如何做分录
肯定是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属于利得,利得是偶发性的,比如你今天捡了一百块钱,这算是营业外收入,你能保证天天捡钱么。利得是不经过经营就能取得或者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你出租商铺,租之前就是为了取得收入才租的吧、、而且也不是偶发性的、、、不可能说今天租了,明天就不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