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应履行哪些职责 急··················在线等
如果你是安监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话,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注意:1、掌握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情况;2、积极宣传相关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公布举报电话;3、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依照程序发放(上报)烟花爆竹经营(或生产)许可证;4、对未取得上述证照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取缔;5、根据执法监察计划对已取得相关证照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条件应依法取缔,发现其存在问题,按情况予以处罚或责令改正.
这些都是来源于安全生产法,西ing证单位的职责无非就是这么几类,掌握动态,畅通渠道。营造安全氛围,行政许可、检查违规,打击非法。
Ⅱ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一、 粉尘类:
二、放射性物质类
三、化学物质类
四、物理因素:
五、生物因素:
六、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七、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九、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十、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与上述十个方面对照来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基本上不存职业病危害。夏天和高温中暑、长期搬运而形成的腰肌劳损可能带来危害性。
Ⅲ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旺季安全经营工作汇报怎么写
当今,这种产品,
已经没有固定的形状、型号、外形尺寸,
啥子纸筒、礼花弹的外壳都没有啦,
都是虚拟的发射参数、科学算法、等等,等等,
根本就毫无“包装标识编码”的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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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
前几个世纪的人士,
穿越到了现在,
你的思维实在令人诧异。
当今,
已经淘汰了,
固定外形的产品,
是专用车辆,
或者飞机、船舶到来,
在行驶、飞行、航行、潜航的过程之中,
由你自己进行即兴DIY啊。年代不同啦,
现在,
已经没有这种预先制造的,
固定结构的,
不同规格的产品,
原始的材料是通用的,
通过大系统,
立即,
即兴,
产生不同的实际燃放效果,
并且,
依据控制者的情绪,
实时调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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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DIY烟花设计造型,
立即燃放出来,
激发出创造的灵感,
系统立即生成立体的图案,
你用艺术家的眼光,审视了裸眼观察的虚拟立体图案以后,再适当地润笔修改,
立即就印刷在了立体服装的外表面。
完善的装置,是,无论客户什么穿戴,
也能够立即梭织出立体服装,
同时,或者然后,叠加图案。
Ⅳ 为了防止烟花爆竹零售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该做好哪些防范工作
首先烟花爆竹。地点应该离村庄远一些骨龄的最好是?哪一行都有人监管。
Ⅳ 如何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工作
烟花炮竹的零售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安全管理:强化宣传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强化监管力度,强化打击力度。
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基本安全条件,逐户审核,严格办理。
2、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区域环境、拟经营场所安全条件、是否方便群众购买等因素,认真、细致开展零售网点预规划工作,为科学规划布点奠定基础。
3、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一律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证。
、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点。
4、认真组织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尤其要落实隐患排查“零报告”制度,严打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5、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采取舆论宣传,举报奖励、行政执法,治安处罚,责任追究等手段,保持高压态势,严防事故发生。
Ⅵ 烟花爆竹职业病防护措施有哪些
涂装车间所使用的涂料及溶剂等绝大部分都是有毒物质,在工作中形成漆雾、有机溶剂蒸气和粉尘等,操作人员长期接触和吸入体内能够引起慢性中毒,有损健康。若将它们排放到室外则导致大气污染,有些具有光化学反应性的溶剂在受到阳光中的紫外线照射后能形成毒性更大的物质,造成公害。涂料的毒性主要是由所含的溶剂、颜料和部分其料等有毒物质所造成。有机溶剂一般都具有溶脂性(对油脂具有良好的溶解作用)。所以,当溶剂进入人体后能迅速与含脂肪类物质作用,特别是对神经组织产生麻痹作用,产和行动和语言障碍。有机溶剂进入人体后能迅速与含脂肪类物质作用,特别是对神经组织产生麻痹作用,产生行动和语言障碍。有机溶剂对神经系统的毒性是共性,但因化学结构不同,各种有机溶剂还有其个性,毒性也不一,其中有毒溶剂主要有苯类、四氯乙烷、异氰酸脂等。以苯为例,在苯的浓度为100-300mg、m的环境下长期工作,就可能产生程度不同的慢性一中毒。轻度苯中毒:可有头痛、头晕、全身无力、疲劳嗜睡、心悸及食欲不振等,偶尔有鼻血和牙龈出血等现象。中度苯中毒:白血球下降到3000以下,红血球和血小板减少,鼻、牙龈出血频繁,皮下可出现淤血、紫斑,妇女经期延长,抵抗力下降。重度苯中毒:白血球下降到2000以下,红血球和血小板大量减少,口腔黏膜及皮下出血,视网膜广泛出血,肝脏肿大,骨骼组织显著改变,多发性神经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为确保操作者身体健康,必须靠排气和换气来使空气中的溶剂蒸气浓度降低到最高许可浓度以下,即长期不受损害的安全浓度。有些颜料(如含铅颜料和锑、镉、汞等化合物)及木车箱使用的防霉剂(如有机汞、八羟基喹啉铜盐)等均为有害物质,若吸入体内则可引起中毒反应。有些基料的毒性也很大,如聚氨酯漆中含有游离异氰酯,能使呼吸系统过敏;环树脂涂料中含有的有机胺类因化剂可能皮炎等。因此,在涂布这些涂料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吸入或接触。从事涂装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下列事项:1、在使用任何涂料和工具之前应仔细阅读有关技术,并遵守有关安全操作指示。2、室内施工时应确保循环良好。在喷漆间进行涂装操作时必须开动排风第系统,并在喷涂工作完成后继续开动10min左右,以清除喷雾和避免溶剂气体聚集。3、在使用和处理涂料时必须穿戴防护工作服。在进行除锈、打磨、喷涂等工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过滤面具,防止砂砾、漆雾等损伤眼睛和呼吸系统。使用酸洗除锈或碱液除锈时,应戴好耐酸手套和防护镜。使用双分涂料,特别是含异氰酸酯的涂料时,必须在密封及有良好的通风系统的喷漆房内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活性炭过滤呼吸面具或供气面具。4、在使用有毒有害涂料及辅料时必须小心,不要使其接触眼睛、口腔和其他身体裸露部分。如有接触应马上用大量清水洗涤,并请医生处理。5、禁止在涂装车间内吸烟、饮食或存放饮料食物。6、在工作后,饮食前必须彻底清洗双手及面部。7、随时清理溅在地面上的漆料及其他易燃品施工完毕后应封闭油漆桶,清理工具和涂料;防护用品应专门保管全身无何污染物料及纸张等必须立即置于有盖的金属容器内。
Ⅶ 烟花爆竹单位治安防范达标标准
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在城区范围内,市民可在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日十七天内,在禁放以外的地点燃放规定品种、规格和标准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等重要场所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或区域;(三)重要的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四)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50米范围内;(五)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及周边60米范围内;(六)人口密集区域、有半数以上住户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住宅居住区、绿化地带和交通繁忙的区域;(七)市、区党政机关所在地;(八)其他按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禁止燃放地点由责任单位负责在醒目位置悬挂全市统一制作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示牌。
三、社会团体拟举办焰火晚会,或因特殊情况单位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举办单位应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并附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审查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燃放规定监督实施。
四、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操作并在空旷地面上燃放,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除已燃物和纸屑灰烬,消除火灾隐患。
五、关于烟花爆竹的销售。(一)专营专供、统一布点、统一配送,限时销售,统一回收。配送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日至正月十六日;销售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五日至正月十六日;回收时间为每年正月十七日至正月二十一日。(二)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销售、运输伪劣烟花爆竹。
六、城区范围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
七、各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按照本《通告》精神负责本辖区、本单位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工作。
八、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城管等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制止或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Ⅷ 如何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屏障、防雷防火防静电等重要安全设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严禁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严禁以承包、转包、出租、出借和拍卖等形式非法转让经营许可证。零售经营单位不得从事烟花爆竹批发活动,不得跨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未经许可不得在经营门市部存放实物。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和自律作用,引导烟花爆竹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二)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管理。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应当分类专库限量储存烟花爆竹,专人专职负责看守,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经营点以外场所储存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三)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的特点和规律,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安监、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对元旦、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高峰期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制定方案,加强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公安部门要督促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标志的设置,交通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配送车辆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完善警示标志。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春节长假期间执法工作机制,防止因假期执法检查松懈而出现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流向管理信息录入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托信息系统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烟花爆竹的销毁、处置工作。对罚没、弃置、超过有效期的烟花爆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封存,及时告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在90日内组织销毁、处置,销毁、处置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
(五)严肃查处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凡发生人员伤亡、社会影响较大责任事故以及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并依法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Ⅸ 烟花爆竹销售中应做好哪些安全工作
经营中的安全主要有:
1、严禁明火 吸烟、蜡烛照明、香火、碳火、烘烤火,电线老化着火,电焊,儿童玩火,顾客用火,摩擦起火,煤气用火,生活用火,烟花爆竹燃烧,爆炸着火,邻居及周边意外火;
2、用电安全,室内线路要规范整齐,线径符合用电要求,要求不大于用电量标准,虽不做要求用防爆电器设备,带塑料胶管,但必须是塑料皮包裸的户导线,严禁乱拉乱接乱插电线插座,各种电器用电元件(包括各种闪烁电珠,音响),严禁在店内使用电炒锅,电磁炉,电热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防止电线着火,人离开电时,提倡应切断主电源;
3、防止受潮,相对湿度不大于80%,温度不大于35度,应保持通风干燥,花爆主副引芯靠墙但不贴墙,防止受潮霉变不引爆,防止屋面漏水,底洼积水,采用高位百叶窗,防水防晒,尤其是雨雪天气。店内烟花爆竹及其商品必须存放在货架上,或用防潮板架空,距地面30公分以上;
4、防止日晒。不直接暴晒于阳光下,防止温度过高发生爆炸或燃烧事故,同时也影响商品外观;
5、摆放。专柜要设在一起,要远离电线、开关、各种电器和可燃物。专柜与其他货物要留有80公分以上的通道。尽量摆放过的纸筒作为样品。烟花样品的主副引线应朝里,防止意外着火。
6、不能挤压、变形,
7、不能混存储,要有专用区域
8、存储堆放安全。不超过50箱。堆垛之间要留有0.7米以上的通道,堆垛与墙之间要留有0.45米以上的空隙。产品堆垛高度不高于2米(以成品箱不变形为标准),产品要以先进先出为原则。产品应分类堆放,产品有效期正常条件下为2年;
最后强调,防止意外,必须交待产品安全燃放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