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药品批发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3)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追问: 可是看了后还是不太懂能否画下重点? 回答: D(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是经营的类别,如果从事药品零售的,要先核定经营类别后,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中的(1)就是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 追问: 经营的类别不属于经营范围内吗? 回答: 属于的,经营范围中就包括经营类别(例如:麻醉药品中就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等),但确定申办人资格的时候要先核定经营类别再核定具体的经营范围。
B. 药品批发企业属于什么行业
从药品的角度上来讲,属于医药行业
从批发的角度上来讲,属于批发行业,但是是属于流通类的
现在有个新的行业名称,是医药物流行业。
从分类上来讲,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里面查询,药品批发企业属于批发行业。具体行业代码:
门类:E
大类:63(批发)
中类:635(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小类:6351(类别名称:西药批发)
6352(类别名称:中药材及中成药批发)
6353(类别名称: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C. 药品批发企业可以从事药品零售吗
不能.
因为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方式是批发.
除非再办一个药品零售的许可证.
D. 药品经营批发企业是否有权经营药用辅料
国家局数据库里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项目根本查不到“辅料”的经营范围,所以,楼上的答案显然是有待商榷的。
个人认为,有经营化学原料药经营范围的批发企业,可以经营药用辅料。
E. 什么是药品批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第十章附则第八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
F. 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定义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 之规定,将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类: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注:( 这里“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是指药品批发企业将购进的生产所需的原料药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
G. 什么叫药品批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第十章附则第八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
H. 成立一个医药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8)医药公司是否批发企业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九条 研制新药,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完成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新药证书。
第三十条 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必须分别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 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I. 医药批发企业的前景和管理
一、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就业前景
药品经营与管理这个专业是比较偏向于市场的专业,在经营管理的这方面会学的内容会偏多,而在对药学知识的学习要求会相对松一些,所以学校的一些实验设备也简单。这个专业毕业的就业前景还是非常不错的,至于要怎么发展还是要看个人的兴趣和潜力了。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属于生化与药品类中食品药品管理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是医药公司、制药企业、医院等。不过你要是家里有门路,而且条件不错的话,你也可以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然后开个药店,自己当老板。要不然找工作也永远是给别人打工,这些都是看自己的志向了。不过刚毕业先去给别人打工,积攒点经验也是好的,还要强调一点药品的利润是很宽的。
2013年本专业高校毕业人数为4000-4500人,其中男23%、女77%,2013年本专业高校招生男女比例为文科64%、理科34%、文理综合2%,近几年本专业的就业率分别为2011(95%-100%)、2012(95%-100%)、2013(95%-100%)。
二、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领域包括:学生毕业后可在医药生产、医药经营、医药外贸及医药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医药商品的购销、调储、检测及质量控制等工作。中药经营、医药经营、医药工业、医药外贸等企业部门。
J. 为什么药品批发企业不许零售药品,零售企业不许批发药品
这是根据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依法进行经营许可的条件决定的。
药品批发企业是将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批发企业的经营特点在于购销药品的数量大、储存规模大、销售去向可实施有效追踪,而且其销售客户均依法应当建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能够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所以GSP规定批发企业的质量控制要点是购销渠道审核、储存养护、运输配送。
药品零售企业是将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它的经营特点是购销数量小、储存量少、销售去向不能实施有效追踪,而且其销售对象不一定具备药品安全、合理使用的基本专业知识,消费者很难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鉴别和选择。所以,GSP规定零售企业的质量控制要点是确保消费者安全、合理用药,药店驻店药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依法承担起对消费者合理购药的质量审核、安全用药的技术指导职责。
由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实施GSP认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对批发企业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等条件进行审核、认定,也未对零售企业进行规模化经营、储存药品等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所以,批发企业不得零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批发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