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以现金折扣方式批发A企业货物,不含税价为180万元,
现金折扣以折扣前的价款为最终价款,并以此确定增值税额,后期发生的折扣,计入发生当期的财务费用
此业务销项税为
180*0.17=30.6万
Ⅱ 某商场批发一批货物是什么意思
(1)a=20x+5x=25x;
(2)当x=100时,a=20×100+5×100=2500(元).
Ⅲ 某商场重玩具公司批发了186辆玩具汽车,批发价是95元/辆,商场以118元/辆销售共
(1)设采购员最多可购进A玩具x只,根据题意得
130x+100(100-x)≤11815
解得x≤60.5
所以该采购员最多可购进A玩具60只;
(2)采购员至少要购进A玩具y只,根据题意得
30y+20(100-y)≥2580
解得y≥58
所以采购员至少要购A玩具58只.
Ⅳ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百货的批发和零售业务,3月份经济业务如下:
1。小规模的企业税,购买了一些商品,普通发票注明价款为185400元
小规模的纳税人买得到的产品是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购买了一批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含税价35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进项税51000
3。购买了运输卡车,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5500元,已投产
进项税25500
4。月份批发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含税销售额80万美元的零售商品销售税351000元
销项税80×17%+35.1 / 1.17×17%= 187,000
5。贸易商品销往全球500实际取得含税销售额的150500元(抵销商品价格50元),一些折扣商品销售,销售20元,不含税,给予折扣10%,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TM销售价格必须计算前扣除项目金额,扣除总额= 500×50 = 25000,这仍然是一个新的销售总额= 15.05 + 2.5 = 175,500,所以输出税额= 17.55/1.17×17%= 2.55 000
打折销售产生的销项税20 *(1-10%)×17%= 306万
6。月销售的商品包装材料共收集了15,000元,客户存款,独立的会计核算也发现,2年多前,收取订金的4680美元单独核算,已无法收回的包装。然后打包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本月已通过认证
4680无法收回的包装,视同销售,导致销项税4,680 / 1.17×17%= 680 = 00680 1:进项税额= 5.1 +2.55 = 76500
销项税额= 18.7 +2.55 +3.06 +0.068 = 243780 目前增值税应纳税额= 24.378-7.65-0.728 = 160000 <BR /问题2:AB
Ⅳ 某零售小商场为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3月从批发公司购进商品,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0 000元,
借:库存商品58500
贷:应付账款58500
借:银行存款6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800
Ⅵ 某贸易公司向外地某商场批发100台冰箱
1、某电视厂当月应交增值税:3200×100×17%+2340÷(1+17%)×17%-34000=20740.00元 2、某企业当月应交增值税:2000×350×(1-5%)×17%-150000×17%=87550.00元 3、玉液饮料厂上月应交增值税:800000×17%-34000=102000.00元,购进的大冰柜不是用于生产,所以其进项税不能抵扣,为幼儿园购进的桌椅,其进项税亦不能抵扣,收取包装物租金应该缴纳营业税.
Ⅶ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百货的批发和零售业务,2019年7-8月份经营业务如下
该商场7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
=【(33900+22600)/(1+13%)】*13%
=6500(元)
进项税额=26000
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故7月份该商场不用缴纳增值税,并形成留底税额19500元(26000-6500)。
该商场8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
=800000*13%+【56500/(1+13%)】*13%
=104000+6500
=110500(元)
进项税额=13000(元)
8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110500-13000-19500=78000(元)
Ⅷ 某商场从某公司批发一百件a商品和十件b商品花去2800元
设A买入总价为X元,则B为2800-X元
零售收入A=1.15X B=(2800-X)*1.1=3080-1.1X
1.15X+3080-1.1X=3140
0.05X=60
X=1200
A买入价=1200/100=12元
B买入价=(2800-1200)/80=20元
B零售价=20*1.1=22元
Ⅸ 某商场2月份批发物资给B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当月零售收入11.7万元,取得
2月该商场应交的销项税=10X17+11.7/(1+17%)X17%+0.468/(1+17%)X17%
Ⅹ 此案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综合商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建筑公司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依据是什么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