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烟草公司将卷烟销售给烟草批发商要不要交消费税
要交。烟草现在在批发环节多加了一道5%的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加征11%的从价税和0.005元/支的从量税。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1)向卷烟批发公司销售不收消费税扩展阅读: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Ⅱ 烟草公司批发的卷烟 要交消费税吗
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在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具体规定为:
(1)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
%
的从价税。
(2)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Ⅲ 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什么意思
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是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企业,不用征收消费税,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销售,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这两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卷烟的消费税属于生产环节缴纳(可以理解为卷烟厂,只有卷烟厂才是消费税纳税人),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生产企业把货物销售给批发零售企业,才需缴税。
(3)向卷烟批发公司销售不收消费税扩展阅读:
缴纳消费税注意事项:
1、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出售的,无论是否单独作价,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
2、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是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3、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4、纳税人采用收取包装物租金的方式,应将包装物租金换算成不合增值税收入后,并入销售额计缴消费税及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消费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烟草消费税
Ⅳ 为什么这道题目里面卷烟厂卖卷烟不用批发环节的消费税5%,而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的复合税率
以前我也曾跟你一样,对这个问题很迷惘,后来自己专门研究了一下才明白了。卷烟是特殊商品,对于生产、销售、零售、批发等环节有关部门都是专门规定了的,卷烟的‘批发’环节是指取得了‘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对外销售卷烟的环节,没有取得‘批发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对外销售卷烟,是与‘批发环节’无关的。另外,有‘批发许可证’的企业销售卷烟给另外一个有‘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即是批发商销售卷烟给批发商),是不用缴纳消费税的。所以卷烟的‘批发’环节消费税只发生在持有‘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向任何一间没有‘批发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销售卷烟的情况。
我举个以前做题的例子给你,你就完全明白了:
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10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7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S企业加工甲类卷烟600标准箱,S企业每箱1000元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当月S企业按正常进度加工生产卷烟25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W企业,取得含税收入80万元;80箱销售给零售商A专卖店,取得不含税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T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G公司。
从上题中可知,集团公司持有‘批发许可证’,所以可以肯定他是批发商,他向W企业销售卷烟,由于W企业又是批发商,所以不用缴纳批发环节销费税;另外,卷烟是委托S企业加工的,消费税被S企业代扣代缴了,收回后直接销售给W企业,不用缴纳生产销售环节消费税。
而他向零售商A专卖店销售卷烟,就属于‘批发环节’了,要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另外,由于是委托加工收回后又直接销售的,所以不用缴纳生产销售环节消费税。
最后他与其他公司成立一间烟草零售公司,由于成立的是一间‘零售’公司,而不是‘批发’公司(即是没有‘批发许可证’),所以属于‘批发环节’了,要缴纳批发环节消费税;另外,由于是委托加工收回后又直接销售的,所以不用缴纳生产销售环节消费税。
如果以上例题还不够明白,再看看以下例题:
某烟酒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业务:
1.向批发企业甲批发B牌卷烟1000条,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50万元;
2.向烟酒专卖店零售B牌卷烟2000条,开具普通发票,上面注明销售额105.3万元
......
以上题目首先明确说明了经济主体是‘批发商’,他的第(1)个业务名义上虽然描述成‘批发’业务,但甲企业是批发商,所以不属于‘批发环节’,不用计征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第(2)个业务名义上虽然描述成‘零售’业务,但专卖店不属于批发商,所以照样按‘批发环节’处理,应该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由以上两个例子可知,是否属于‘批发环节’,是按企业的属性来决定的。
而你给出的例题,题目中就说了他只是一间卷烟厂,并不是批发商、或兼营批发业务,所以他对外销售的时候,就不用按‘批发’环节来处理了,即使题目中将销售的业务描述成‘批发’,也不能按‘批发环节’计征消费税。
如果题目考的是‘批发环节’问题,他会特别注明XXX卷烟厂兼营批发业务、或XXX卷烟批发商、或XXX集团拥有批发许可证等等暗示。如果没有这些‘暗示’,就按一般的生产销售环节处理。
如果我说得还不够明白,欢迎再提问。
Ⅳ 卷烟批发商销售卷烟给其他批发商增收消费税吗
不缴纳,所谓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是指批发商向零售商批发卷烟。
Ⅵ 税法上关于消费税那章,有段讲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
楼上兄台说得很‘法规化’,具体在做题和实务的时候就难以把握。我发觉很多人在网上问这个问题。
我以前看CPA税法的时候,专门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并翻看了有关资料,才明白了其中窍门
凡是有‘卷烟批发许可证’的企业,都是批发企业
凡是没有‘卷烟批发许可证’的企业,都不是批发企业
所以,凡是称为卷烟批发企业的,都是持有卷烟批发许可证的
【题目中,一般会注明XX企业具有卷烟批发资格、XX卷烟生产企业生产卷烟并持有批发许可证、XX集团持有卷烟批发许可证、XX卷烟批发企业,诸如此类的明示或暗示】
批发企业向批发企业销售卷烟,不交批发环节消费税
非批发企业向批发企业销售卷烟,不交批发环节消费税
批发企业向非批发企业销售卷烟,一律要交批发环节消费税
举例子:
XX卷烟集团持批发许可证,向某零售店零售了一箱卷烟;同期用两箱卷烟投资开了一家卷烟零售店
【在这里,题目虽然注明是‘零售’了一箱或两箱卷烟而尔,但却是批发企业向非批发企业销售,属于批发环节】
XX卷烟生产企业兼有批发许可证,向某卷烟批发企业批发了一批卷烟;同期用一批卷烟投资开了一家卷烟批发公司
【这里题目虽然注是‘批发’了一批卷烟,但却是批发企业向批发企业销售,不属于批发环节】
根据以上逻辑,就可以很轻松地判断什么时候是批发环节,什么时候不是批发环节了。
Ⅶ 卷烟批发企业卖给零售商场,然后零售商场再零售,批发企业卖给零售商场 交消费税嘛
批发企业卖给零售商场,要交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卷烟的问题分成三个层次理解:
1.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烟厂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进口环节和委托加工环节的卷烟,均为复合计税。
2、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征一道5%的从价税。
3、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又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则不用征税。
Ⅷ 批发企业销售零售的,不交消费税
理解有误!卷烟批发企业零售的卷烟也属于卷烟的批发环节,要征收消费税的,如果是卷烟零售企业销售的卷烟不属于卷烟的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的,答案是对的。卷烟消费税的问题可以分成三个层次来理解:
1、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烟厂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
2、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消费税。
3、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又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则不用征收消费税。
Ⅸ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不对吧
是正确的。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之间销售卷烟,属于纳税人之间销售卷烟,所以不缴纳消费税。请您再看一下对卷烟问题的理解:
1.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烟厂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
2、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
3、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又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属于纳税人之间销售卷烟),则不用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