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烟草消费税怎么算,税率是多少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调整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1.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
2.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
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支。”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 )附件《调整后的烟产品消费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一)卷烟
1. 工业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56%加0.003元/支,在生产环节征税;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加0.003元/支,在生产环节征税。
2.商业批发
5%,在批发环节征税。
(二)雪茄
36%,在生产环节征税。
(三)烟丝
30%,在生产环节征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规定:“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2. 卷烟消费税税率是多少及征收环节附相关政策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规定,税务总局重新核定了生产环节纳税人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见表1),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一、调整烟产品生产环节消费税政策
(一)调整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
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并下达。
(二)调整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1.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
2.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
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支。
(三)调整雪茄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将雪茄烟生产环节的税率调整为36%。
二、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四)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五)适用税率:5%。
(六)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八)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九)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3. 烟草的税率是多少
我国对烟草的纳税率除了正常的增值税17%(烟叶收购是13%)以外,还有消费税。
以下为各类税率的标准: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
2、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各类烟草的税率分别为:
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
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
商业批发:税率11%,另收0.005元/支,于批发环节征收;
雪茄:税率36%,于生产环节征收;烟丝:税率30%,于生产环节征收。
(3)卷烟批发公司增值税率扩展阅读:
一般地说, 烟草税征收体制可分为行政征收和印花税票两种类型。
1、行政征收体制
这种体制在生产单位对成品产量进行严密控制。每天记“产量账”, 具体到各个品牌。税收部门一般对产量账记录进行严格的检查。以每周、两周或每月的总产量作为对制造商征税的依据。如果产品获准在交税前从厂区移至批准的成品库,征税控制必须从工厂延伸到投放市场之前的发货点。
税收部门按照付税周期 (每月、半个月等)向厂家发布应税额;如果厂家持有保证书或担保书,向厂家发布应税额;如果厂家持有保证书或担保书,税款可以在一定时间 (纳税信用期) 后交纳。进口产品在进口或保税结关点,按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纳税信用期办理。
2、印花税票体制
印花税票体制与行政征收体制截然不同。政府发行经正式批准并专门设计的税票,供贴在烟制品的包装上(卷烟盒、斗烟袋等)。税票是收税的工具, 制造商必须购买。制造商即刻知道在某一规定时间之后 (没有保证书或担保书) 应交纳的税额。
这种体制下的纳税信用期通常比行政征收体制长, 因为信用期开始时货物尚未生产。采用印花税票体制时税收部门特别关注两点:所有出厂的产品都有税票和零售点的所有货品上都贴有税票。
4. 烟草行业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各是多少
1、生产烟草的企业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税率为17%;无兼营增值税非应税项目的情况下,不交纳营业税。
2、消费税:
A、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税率45%;每标准条50元以的,税率为30%。
B、雪茄烟,税率为25%。
C、烟丝,税率为30%。
3、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4)卷烟批发公司增值税率扩展阅读:
中国卷烟消费税从开征以来,经历了6次大调整。1994年以前,烟草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种,1994年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的消费税;
1998年7月1日,为促使卷烟产品结构合理化,对卷烟消费税税制再次进行改革,调整了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
2001年6月1日起,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从价计征从过去的三档调整为二档,即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
2009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对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2015年5月8日,经国务院的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到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消费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
5. 卷烟厂销售卷烟给烟草批发公司20标箱,每箱单价20000元,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卷烟的问题可分成三个层次理解: 1.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烟厂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 2、如果。
6. 烟草零售税收是多少
去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调整了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调整后,甲类卷烟税率提高到56%,乙类卷烟税率提高至36%。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研究员石坚指出,调税后,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各烟草公司保持批发价格的稳定,在批发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实际零售价格基本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这次烟税的增加没有反应到烟草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而是被烟草行业内部消化了。石坚认为,这次改革并不彻底,没有对中国烟草的生产销售及烟草消费者产生影响,。
7. 某卷烟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09年10月将生产的卷烟对外批发150箱,
应缴纳的增值税=29250-29250÷(1+17%)=4250(元)。
解释: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价税合计的金额,所以要把税提出来。增值税为17%(一般纳税
人),算税时的计算是这样的:假设批发收入为X,则X×(1+17%)=29250。所以,要算税就是用29250÷(1+17%)=X,再用29250-X=4250元的增值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29250÷(1+17%)×5%=1250(元)。
解释:同上,因为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价税合计的金额,所以要把税提出来,才能知道价格收入是多少,因此要用29250÷(1+17%)=25000元的不含税收入,因为是批发环节,(卷烟消费税税率为36%,单位税额为每箱150元)这句话都不用管,只管(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这句话,所以用不含税收入25000×5%=1250元的消费税。
8. 批发如何计算卷烟消费税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基本的形式。
卷烟批发环节,需要加收5%的消费税,即销售收入x5%;
目前只有卷烟、白酒实行复合税率。烟丝是比例税率,按30%计征。
适用应税项目: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计税:白酒;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卷烟;
单纯比例税率:批发卷烟;除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以外的其他各项应税消费品;
注意: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含70元)/条以上,税率56%加0.003元/支;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税率36%加0.003元/支;
3、商业批发5%;
4、雪茄烟36%;
5、烟丝30%;
9. 卷烟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1、甲类卷烟——56%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
2、乙类卷烟——36%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3、雪茄烟——36%
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雪茄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30%
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9)卷烟批发公司增值税率扩展阅读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