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药品经营想开一家药店,如果加盟连锁的话,是不是药品只能采购加盟的公司,其他大型批发公司可以采购吗
依法经营的话,只能向加盟的连锁总部采购,药监局规定连锁门店不允许向其他批发公司采购。这也是药监部门对加盟店重点检查的行项目之一。
药监规定连锁药店,包括加盟店都要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商号,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定价。
② 连锁药店的管理属于是批发企业还是零售企业
连锁药店的管理属于零售企业性质!
他们只有对自己连锁药店的配送权利
没有都外的批发权利
他就是个内部的配送中心
③ 连锁药店的子公司可以独立进货吗
不可以,那就像是借人家的牌子打广告的,现在药店市场都处于饱和的状态,你可以看看别的市场,现在比较流行的
④ 开办医药批发的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下面就详细介绍下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营业执照办理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手续没有不同。
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⑤ 注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目前国家政策:必须具备四大条件,从2001年12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根据规定,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投资开药店。投资者在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下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第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第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第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据了解,这些规定具体到本市,一是店面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二是要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
(5)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可以办批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规定如下: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七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第十三条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参考资料:全国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⑥ 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6)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可以办批发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
第二十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⑦ 开办个人批发和零售药店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个人开办药店,要是在头几年可算是件大难事,因为不仅要具备雄厚财力,
托人找关系“攻关”当地药监部门或工商局更是一件让投资者感到头疼的事。
不过,对于热衷投资办药店的个人来说,这个月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红五月”:
北京市药品监督局将对今年上半年新办的100家药店实行公开招标———
近日,读者刘先生在得知北京将放宽个人办药店的有关限制,并允许以个
人名义投标100家新办药店的消息后,特向本报咨询有关个人开办药店的具体
事宜,记者为此进行了相关采访。
■政策支持:四大条件必须具备据国家药监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组织,开办药品
经营的业务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第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
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第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
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者;第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规定具体到北京市,一是店面面积需达到150
平方米以上,二是要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三是必须配备
专职执业药师。
■药店现状:连锁经营效益好目前药店的毛利率在20%~40%之间,比起
家电流通领域最多3%~5%的毛利可算是“暴利”,所以花上几十万甚至上百
万元抢个药店的“壳资源”,一度成为有些老板投资药业的首选项目。
据统计,北京市大小药店共有千余家,其中经营较好的是连锁经营的药店。
现今,国内药品零售市场上共有四大连锁:北京医药股份、金象大药房、同仁
堂、永安堂,每家连锁分店都超过了40个。据统计,到2001年年底,北京连锁
药店的数量达到了国内药店总数的30%,至今北京市共有零售药店1283家。
但是过多的药店增长使得弊大于利。随着医保改革的深入,一些有实力的
药品连锁集团将开办或兼并其他效益不佳的小药店,从而使药店向“集团军”
转化。
单就这一点而言,新《药品管理法》有关开办药店的规定对于那些有经济
实力和管理能力的个人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促使其向规模化发展。而这
次对100家药店的招标行动,无疑是几大连锁药店竞争“大哥大”的擂台赛。
■运作关键:进药验收最重要如果符合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个人投
资开药店的前景如何呢?是赔是赚非常关键。业内人士就店面租金、装修、员
工工资、广告费用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比如在北京亚运村地区一般临街黄金地段开药店,100平方米面积一年的
租金几十万。一般需要10~15名工作人员,执业药师工资在1500~2000元/月,
一般员工工资在800~1000元/月。还需要几十平方米的仓库。广告费用的支
出较有弹性,可根据企业规模而定。在经营中,一般药品从批发到零售的利润
空间是15%~30%。
除了考虑成本问题,有关专家还提醒投资者: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
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药品经营企
业的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即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号、
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单位、购销价格、购销数量、购销日期等各项数据。
■行家建议:新建小区开办尤佳投资药店的共同目的是,等到开放药品零
售市场时,希望外资的进入能让连锁药店卖个好价钱。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
口的金象大药房总部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开药店的一些建议。他认为开
办药店应注意三大问题:一是要加盟连锁经营,降低购货成本;二是要准确选
址。北京目前许多新建小区尚没有药店,在很大程度上为投资者提供了机会;
三是投资者要从公正、客观的角度为顾客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办王锦霞女士在分析5月份100家药店公开招标时认
为,根据北京市规划,为了方便市民购药,今后在北京8个城区内,每隔350米
就会有一家药店,而王府井、前门、西单以及崇外大街等繁华商业区不限制距
离。但对个人投资者来说,如果中标,最好选择处在“真空”点的位置开办,
因为有些街道或近郊小区附近没有药店,可以“以精取胜”。
据记者观察,目前北京市已经出现了开放式大型平价药店,不仅药价便宜、
环境优美,市民还可以像逛超市那样进行“休闲”;不少连锁药店还开设了24
小时营业的“店中店”,并提供近距离送货;还有的药店开办了免费专家热线
电话咨询服务。业内人士分析,这些不断翻新的名堂,给个人开药店提供了众
多很好的启迪和借鉴模式。
不过,对于像刘先生这样的个人投资者来说,光有资金还不够,还需注意
的是,这次招标虽然对个人投资者敞开了大门,但“门槛”不低:无论是对资
金多少、营业面积、库房大小,还是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都有具体规定。而
且,最为关键的一条“通行准则”是:中标成功后开办药店的负责人必须具有
3年以上医药专业相关的工作管理经验。
卖药,是关乎生命和健康的大事,不像投资卖食品,只要有钱就能开家食
品店。个人开办药店,虽然有点“水中捞月”的感觉,离我们是既不远,也不
近,但对有财力和实力的个人投资者而言,前景肯定是“看上去很美”。
参考资料:《健康时报》
⑧ 我想做药品批发生意的,就是进货然后推销到药店。但不知道在哪里进货和要办什么手续!求指教!
我是医药批发公司的,现在的小药店基本上赚不到什么钱 ,因为在去年国家出台了针对 医药市场的政策相应的就增加了商家的成本, 所以 现在的医药卖价利润空间少了,只能薄利多销所以一个小药店是赚不到什么钱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