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医药批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体操作流程、费用报销制度
介意你用一个软件,你说的这些问题在软件中有相对应的流程处理,软件中这些流程和管理是和目前的公司管理制度同步的,我这边有一些相关的文档 ,我邮箱[email protected] 你联系我我传给你,
2. 医药批发企业药品卖一盒赠一盒帐务如何处理 另外,每次做销售不是都结转成本了,为什么月末还要算cheng be
个人认为,这个和正常销售没有什么区别的,只是在一定的收入情况下,销售量(出库)增加,即售价减半而已。至于销售成本就按采购(入库)成本和相关费用结转即可!
3. 怎样计算并做出会计分录.药品上调价核算的会计分
1、采购药品入库:借:库存商品——药品名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出库到药店:需要说明一下,当你把药品搬到分店的时候,实际上是存放药品的地点发生了变化,并没有实现销售收入,只有在晚上药店报账的时候才能知道今天卖出去多少,毛利有多少。所以你只能在给药店送货的时候按原价计算库存,卖出后计算利润。卖出药品后: 借:现金 1.5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元 然后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元 贷:库存商品——药品名称 1元月底再汇总出报表。
4. 公司是医药公司,如何做进出账
朋友这个问题是一个系统的问题,如何进出账,不管你是什么公司,还是什么厂家,财务的账务处理都有一套完整的体系,相关很多,首先第一个原则就是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的原则,医药公司肯定是要进货吧,那就是来货进很验收入库,至如验收是按进价入还是加入进销差价这个要问你们的领导了,出账是你们公司门市进货还是别的单位来进,涉及到一个另售一个批发,如果门市 是公司自已的,还有一个差价调拨,我觉的财务账不是一句话能说明白的,祝你成功!
5. 药店改为两票制后为什么财务处理能力决定药店的生存空间
对于两票制,大家不要再心存侥幸,大面积的全面推广,是医改中的一步,但对于行业来说,无疑将产生翻天覆地的影响。
药企:医院要直接给我回款了,钱不用倒手了。但,天了噜,医院拖欠货款那么严重,天价的应收账款要变成我的了,咋办?妈呀,我得好好数数,我还有多少钱,医院拖欠我能经得起吗?成本上涨,价格压低,现在又凭空增加了拖欠的财务成本,企业还能怎么活,预计很多以普药为主的药企将面临的不小的困难,不少普药品种会因此失去生存空间。
对于流通企业来说,现在拖欠方要变成药企了。如果药企生活艰难,这个配送费用要回来要更艰难,再遇上不靠谱的药企,躲到一边哭都找不到地啊。
在其中,医药自然人因为是要部门的查处挂靠、走票等,面临的危机更为巨大。上下游的运作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然而,收益却不能主动掌控,上游受制于企业的返
现、下游受制于医院的回款,投资和回报之间的风险变得越来越大。而且,在瞬息万变的政策压力下,存在有失控的可能。前有对走票、挂靠的打击,紧接着两票制
逐步推广,医改的宗旨是让整个流程趋于简洁可控,将自然人排除在渠道之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了。
流通行业自救开始据了解,目前《关于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若干意见》,正由多部门共同制定中。
近日,国务院医改办督导处处长朱永峰和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处长王维莉在2016中国医药供应链高峰论坛上表示,今年药品流通格局可能会发生结构性、颠覆性的变革,下半年变化可能更加火爆。
国家食药监总局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曾说,在我国 1.3万家医药批发企业中,理想状况下,只保留3000家就行。与之相伴随是,在频繁飞检之外,今年国家食药总局下发《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圈定挂靠等10大违法为,并且倒查三年,已有18省市针对药品流通公开发文,表明就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展开专项整治。
从目前国家推广政策来看,上述论断并不是唬人!今年将是流通行业整治大年,也将是流通行业真正变革之年,流通行业在合规之外,面临话语权全面弱化之势,将来只挣个配送费就算了,医药其他环节就别瞎掺和了。现在大的商业公司已经开始行动起来,积极自救。日前,广药白云山、上海医药、天津医药、南京医药、哈药、重庆医药等6大地方商业龙头已经开始战略合作,笔者听闻不少商业公司积极布局医药互联网业务,同时还在积极思考在配送之外,提供增值服务,所做的无非是在配送逐渐被弱化的情况,增加自己手中筹码。
两票制全面推行后代理商的四条发展方向底价转高开,别无选择两票制推行后,采用底价代理模式的厂家和代理商不应该再浪费时间讨论是否底价要转高开的问题,因为除了高开别无选择。面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因推行两票制而必须进行的底价转高开操作,厂家和代理商应该花时间来共同讨论双方都可以控制而且必须决定的事,例如厂家要跟代理商一起
讨论商业渠道布局的事、代理商的职责和重新定位等等。至于底价转高开后带来的税收影响问题,总体上双方不可控,国家不会因为厂家和代理商之间谈得愉快而降低总体税负。而可控的是双方在总体影响范围内如何合理分配,这个可以在之后去友好协商。
商业渠道布局重中之重
底价代理模式下的商业渠道是扭曲和混乱的,主要原因是:
1、底价代理商模式下必须通过过票商业,而每个代理商的过票商业选择都不同,今后的过票商业也不能再继续。
2、过票后的商业渠道都由各个代理商自己负责,每个代理商考虑商业配送的选择都方便、容易管理、历史合作关系等等各自的因素,形成以各个代理商为中心的商业网络。
底价转高开后代理商原来基于各自商业考虑选择的商业可能需要整合优化,而且各地在推行两票制后的政策也可能对配送商业的选择有要求,比如近几年一直实行两票制的福建就要求在10个配送区内各选择一个商业公司进行配送。
所以,底价转高开后商业整合和优化的工作要尽快从以下方面入手来启动:
1、了解每个试点省份在推行两票制时对配送商业选择的要求
2、了解区域内主要商业的配送能力,主要是终端覆盖能力,包括覆盖终端的深度和广度
3、梳理代理商现有终端状况,包括终端的深度和广度
4、评估区域内主要商业覆盖的终端与现有代理商经营的终端是否匹配
代理商开放终端数据库,深度与药企合作规划未来终端数据是底价代理模式下厂家和代理商之间的一个死结,代理商一般都不愿意上报终端状况,大部分药企因收集不到代理商的终端流向而无法开展以终端为核心的精细化管理。
代理商现在是时候自己梳理终端数据并分享给药企了:
1、底价转高开后的商业渠道整合必须要以深度了解终端状况为前提
2、由于商业的整合,代理商可能更多基于终端的实际流向来结算推广费用,因此未来必须清楚每个终端及其流向代理商应该从长远合作考虑、以开放的心态开放终端数据,与药企携手合作谋划未来。药企近期还要面对一致性评价、GMP飞检等等很多的工作,代理商自身也有很多转型的工作要做,双方能在终端数据上减少时间就能在其他方面赢得时间。
代理商向CSO转身代理商理想的职责是标准的CSO职责,即只负责终端推广,商业渠道应该会过渡到厂家统一管理。对于很多代理商原有的招投标管理、政府事务等都有经验、资源等优势,厂家和代理商可以在这些方面进行合理安排和过渡。
代理商变身CSO有很多需要工作要做,尤其是不少代理商对于开设公司基本没有概念,有的代理商怕麻烦甚至根本没有了解过公司设立相关的事,那么现在是时候去考虑了:
1、公司设在哪儿?开设公司需要做哪些准备?找人代办有没有问题?
2、设立多大注册资金规模的公司(尽管工商注册已经改革简化了)?注册资金是否影响到今后申请增值税发票数量和最大金额问题?
3、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设计?会不会影响到今后有些发票开不出来?
4、财务处理怎么办?找专职、兼职还是代理记账?会有什么问题?
5、放哪些人员到公司作为员工管理?人员的社保有什么影响?等等等等
所有上述这些问题,厂家和代理商都应早做准备。厂家和代理商携手合作应对行业变化,打造双方之间友谊的巨轮!
6. 药品连锁店会计分录
一楼回答的不错,就是利润和成本的结转不用每笔一结的,到月底一次结转就可以了。不然,忙死你都结不过来的。
7. 医药批发企业的账务处理
我之前在医药公司做过,建议用个财务软件吧。
我们之前用的是管家婆辉煌版。
希望对你有帮助。
8. 医药行业会计怎样做账
医药行业的会计,如果是医药的贸易类行业的话,首先是一个进销存的核算,包括①产原材料的进价,②还有售价,包括零售价和批发价③另外可能还有一些给予药店的一些返利,也是会计核算的重点。④剩下的就是一些运营费用的核算了。
9. 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销售产品的会计分录是: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9)药品批发公司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零售商品销售以门市销售为主,销货业务频繁,数量零星,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
(一)商品销售的核算
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情况下,零售企业每日营业终了时,各营业柜组(实物负责小组)清点销货款,填制商品进销存日报表及内部缴货单,连同销货款送交企业财会部门据以入账。
(二)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调整
零售企业在月末,一般是采用差价率计算法来计算已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即:首先计算企业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进而据以计算出本月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额,再将已售商品进销差价从“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转出,并对“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进行调整。
扩展文件; 会计资料大全
10. 医药公司都交哪些税
一、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4%(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二、纳税申报期限
1、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