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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商对制造商的职能

发布时间:2021-07-12 14:30:29

批发商厂企业的首要职能是什么

有限服务的批发商(Limited-service wholesalers) 有限服务的批发商又称有限职能批发商,是指为了减少 成本费用 , 降低批发价格,只执行 批发商业 的一部分职能和提供一部分服务的

Ⅱ 以下哪一项不是批发商的职能

以下哪一项不是批发商的职能?
A、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 B、沟通产销信息 C、承担市场风险 D、集散商品

答案:A、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

Ⅲ 商人批发商按职能和提供的服务是否完全来分类,可分为

分为两种:(1)完全服务批发商,这类批发商执行批发商业的全部职能,通过的服务主要有保持存货,雇佣固定的销售人员,通过信贷..
(2)有限服务批发商

Ⅳ 有些我们买的东西后面有经销商`制造商`和委托单位。它们的职责是什么又有怎样的关系

汽车业的车企与经销商是什么关系啊?他们的部门分工又什么不同吗?各自的是汽车生产和制造的主体,负责汽车的生产制造和车辆本身质量问题的承担,生产

Ⅳ 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区别

批发商
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现在已经逐渐趋向于被淘汰。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可见这样的生意没有什么计划,只是一个货物买卖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发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没有服务终端意识的坐商。

零售商
零售商是指将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中间商,处于商品流通的最终阶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务是直接为最终消费者服务,它的职能包括购、销、调、存、加工、拆零、分包、传递信息、提供销售服务等。在地点、时间与服务方面,方便消费者购买,它又是联系生产企业、批发商与消费者的桥梁,在分销途径中具有重要作用。

Ⅵ 批发业务最基础最重要的职能是

批发的职能是在分销渠道中所扮演的角色地位决定的。批发的职能主要包括调解供需的职能和集散商品的职能两个方面。

通常来说生产与零售,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间隔是客观存在的。有的商品此地生产而彼地消费,有的商品此季生产而彼季消费,有的商品此地供不应求而彼地供过于求,有的商品一段时间供过于求而另一段时间供不应求。生产与消费之问的这种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很难实现完全统一。

(6)批发商对制造商的职能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当日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的等级,价格等)。

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接给其他辖区的业务人员或采购主管。

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销售渠道和采购渠道内容,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Ⅶ 批发商和零售商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批发商
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现在已经逐渐趋向于被淘汰。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可见这样的生意没有什么计划,只是一个货物买卖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发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没有服务终端意识的坐商。

零售商
零售商是指将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中间商,处于商品流通的最终阶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务是直接为最终消费者服务,它的职能包括购、销、调、存、加工、拆零、分包、传递信息、提供销售服务等。在地点、时间与服务方面,方便消费者购买,它又是联系生产企业、批发商与消费者的桥梁,在分销途径中具有重要作用。

Ⅷ 批发商业企业的首要职责是什么

企业管理是通过调节企业生产关系、组织企业生产力来实现企业目标的活动过程。一般认为,企业管理具有二重性、科学性、艺术性等特性,对于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则有协调生产关系或合理组织生产力等不同看法。本文认为应从企业生产力组织及企业生产关系协调两方面去认识企业管理的特性,然后,以此为基础再确定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

一、企业生产力组织

企业生产力组织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实现企业的既定目标,二是正确预计未来环境的变化,合理调整生产力方向,与此相应,企业管理划分为经营管理与战略管理。经营管理表现出强规范性,战略管理表现出强工程性。

经营管理旨在实现已建立的企业目标,该目标通常被大量的经验证明是有效的,企业目标可分解为各执行部门的具体子目标。经营管理所关注的主要是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改进,并可较迅速地了解目标的执行情况,企业与竞争对手之间的“比赛规则”,对于有经验的管理者来说是熟悉的,并能把握局势的变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也很快就能反应出来,问题一般较为具体,对于有经验的管理者来说也较为熟悉。简单地看,经营管理主要涉及规范维持及例外处理两个方面,规范维持是主要方面,例外处理是次要方面。在企业产品或服务形成的各个阶段,作业及管理活动都具有重复性,可按既定的工作标准、程序、责任制去进行,在绝大部分时间里工人的操作是有规范可循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决策活动也同样如此,企业就好似一台开动着的机器,只要不出现意外就能够正常运转。在笔者曾工作过的一个工厂,车间的工人们认为一般不需车间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他们自己就可以使车间正常运转。经营管理中例外出现的频次较低,一船也很快就能得到解决。全面地看,经营管理还要研究许多问题,又具有工程性,如怎样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降低能源及原材料单耗,改进控制方法等,这些问题虽不影响企业按已有规范运行,却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所在,必须深入研究。另外,从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力水平的角度考虑,规范维持及问题研究都只有在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才可能取得最佳效果,单凭专家研究、设计及管理人员监督执行效果肯定难以理想,因此,经营管理还具有全员性。

战略管理是对企业战略进行设计、选择、控制和实施,直到达到企业战略目标的全过程,其主要工作一是探索和思考新领域,正确预计外部环境变化,重新确立企业目标。二是探索、建立实施新目标所需的技术及管理规范,初建的规范需要在不断修订中完善,例外出现的频率也会较高,这都需要大量深入细致的研究。与经营管理相比,战略管理具有明显的工程性特征,主要是一个收集信息、建立信息系统以及运行系统进行加工、产出新目标及新规范的知识工程,待新目标及规范完全确立、成熟以后,企业战略管理便转入经营管理。新目标及新规范的产出对于具有深厚专业功底,有运行大知识系统的专家来说,完全有能力做到,工程质量是有保证的,企业生产力方向的调整不会比一个大型的水电工程复杂。战略管理的关键在于产品或服务的选择,在此方面,由于消费者需求具有稳定性、外显性,在充分占有信息的情况下,选择出错的可能性非常小。尽管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迅速,新产品层出不穷,但相当多的产品或服务(按满足消费者某一特定的需求定义)只需做相应改进,寿命周期并不受影响,计算机硬件、软件的快速升级换代就是如此,消费者对已有产品、服务的改进需要比对全新产品、全新服务的需求大得多,企业发展具有相当稳固的传统消费市场,而不是一味地要去创新、求变。对新的产品或服务需求,其认知也是一个并不复杂的知识产出过程,比如电子计算机,尽管它是本世纪的产物,但机械计算机的研制及市场早就存在,电子计算机只不过是技术进步的自然发展。退一步看,新产品或服务选择即使出错,其损失一般也在可控制及承受的范围以内,不会危及企业生存。

二、企业生产关系协调

企业生产关系集中表现在企业内部的利益分配上,企业每个成员都在追求各自的利益,企业生产关系调节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维护所有者利益,二是在此前提下使企业成员的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协调起来,理想的企业目标是企业利益相关者收益的最大化,企业生产关系调节具有约束性、导向性。

企业的每一个成员都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才加入企业的,企业是其投资的场所。当个人收益大于或等于期望值时,他会加大投资。当个人投资受到限制以及投资收益低于期望值时,如果退出成本较低,他会退出企业;如果退出成本极高,他就会自动地将投资水平调整到与收益相近或使损失最小的水平。各人的投资方向是否与企业目标方向一致,依据各人的投资收益函数而定,企业目标是个人投资收益函数的一个变量,当朝企业目标方向投资能给个人带来更大收益时,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就是一致的;当朝企业目标反方向投资能给个人带来更大收益时,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就是冲突的。由于人的“经济人”特性,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冲突是企业目标系统的本性状态。现实中,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所有者凭借所有权制定使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企业目标,影响企业目标的合理性及公平性。②代理入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利用一切可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如“占山为王”,稳固自身地位,保护自身及追随者的既得利益;成立非正式组织,侵害企业目标;相互之间争权夺利,产生内耗;为满足自身的控制私欲,牺牲其他成员的尊严、利益以及企业目标等。③普通职工消极怠工以及成立非正式组织阻碍作业效率的提高。企业各成员对目标的影响力有很大差异,最有影响力的成员的个人目标最有可能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企业一般成员的个人目标通常不可能与企业目标发生重大冲突,另一方面,他们退出企业的成本极高,是前两种冲突存在的基础。企业实际上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共同体,各人都在竞争中追逐个人利益,追逐权力以及对权力的垄断,利用权力保护既得利益,这与市场中企业间的竞争与垄断极为相似,只不过是企业内部的垄断力量更强,企业中的官僚主义、人浮于事以及生产力组织的混乱是企业目标冲突在约束弱化条件下的必然表现,缺少管理的企业都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此种状态。

企业成员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必须协调起来,调节手段之一是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相关利益主体目标的强制排序,并维护所有者利益;之二是利用收益分配政策将个人目标导向企业目标。在私有制企业,出资人的目标第一,代理人(管理者全体)目标第二,企业职工目标第三。在公有制企业,企业目标(含社会目标)第一,职工集体目标第二,管理者及职工个人目标第三。目标排序避免了个人目标间的直接冲突,使企业目标系统有序化程度提高,但冲突不可能完全消除,各种冲突仍会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来。为此,还须进行强力约束、正确导向,约束、导向的焦点在代理人组织之内,代理人组织金字塔是企业运行的心脏,同时也是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的主要场所。理想的状态是金字塔具有完全的开放性及竞争性,凡是有能力对企业目标做出贡献的人(包括一般职工)都可以进入金字塔,对企业目标不能继续做出相应贡献的人应降级使用或退出金字塔,金字塔中各人的位置依据各人能力和可能做出贡献的大小而定,并在收入上合理拉开档次。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代理入个人目标对企业目标的任何偏离都将处于广泛而严格的监督之下,这样,代理人个人目标就会与企业目标协调起来,代理成本达到最低点。但在私有制企业,这是无法从根本上做到的,出资者目标的优先性要靠代理人来维持,代理人组织不可能做到完全开放,委托者要维持其所有者地位就必须容忍代理人组织内的各种垄断现象存在,付出较高的代理成本。当然,一定程度上的开放及竞争是可能的,私有制企业的中低层管理岗位以及少数高层管理岗位一般都是开放的,起到了较强的导向作用,使代理入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协调性达到所有者可接受的水平。在公有制企业,目标冲突同样主要是集中在代理人组织金字塔内,如何落实委托者地位,增强他们对代理人的约束以及增强代理组织的开放性、竞争性,目前仍在探索之中。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二重性、科学性、艺术性仅是企业管理的表层性质,认识尚不够深入。

三、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

企业生产力组织具有规范性、工程性,表明企业生产力如何组织在技术上是有“解”的,并且在企业生产关系调节到可使全员积极参与及专家群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企业可获得最佳“解”并按最佳“解”运行,企业管理就可达到理想状态。协调是管理的主要职能之一,或者说是一切管理工作的中心,因此,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协调生产关系,而不是组织生产力。

市场经济中,人具有释放自身生产潜力的内在要求,在完全竞争状态下,个人只有充分发挥、释放自身潜力,才能实现他的“经济人”、“社会人”以及“自我实现”需求。自我实现是人所共有的高层次需求,一般情况下,它可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使人处于主动、进取状态,极端情况下,它可以调动人的全部力量,使人全身心地投入,正是人的这种积极进取及全身心地高度投入可以保证企业求得生产力组织技术的最佳“解”并按最佳“解”远行。企业职工积极进取、高度投入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生产关系处于最佳状态,企业成为人人可追求自我实现的大舞台,每个人都可以“活”起来,这样,企业目标将是“帕累托最优”,代理组织内的非正常目标都将被清除,企业所有成员的个人目标都将指向企业目标,企业由此形成旺盛的活力。进一步地看,企业生产关系处于最佳状态的前提条件是企业职工分享企业的所有权或拥有所有权,只有职工有所有权,企业职工(含专家群)才有自主权,才能得到充分而自由的全面发展。

在企业生产关系没有调节到最佳状态以前,它有限制企业生产力发展的一面,甚至可以说,它总是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着企业生产力的发展,倘若企业生产关系持续恶化,将最终导致企业消亡。中外大量的统计事实证明,企业失利、破产的根源在管理者内部,这一点还可以从我国历代封建王朝的衰落、消亡中得到间接证明。倘若企业主要管理者有极高的人品,企业管理会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以人为本,企业也会更加成功。因此,与其说管理是要不断进取、创新,不断产出新思想、新观点,还不如说管理就是要不断约束自己,通过约束自己去建立合理组织企业生产力所需的生产关系。通过调节企业生产关系去组织企业生产力,犹如顺水行舟,反之,若企业内生产关系不顺,再新、再好的想法、设计也难以得到推行。

Ⅸ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厂商,零售商,批发商,供应商,配送商等等这些商是什么意思

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代理人受企业的委托,在一定的区域和处所内,在一定的代理权限下,以企业的名义代替企业行使经济行为(包括销售商品及其他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企业。
分销商(,指贸易中获得商品所有权的中间商。他们通过购买取得商品所有权并转售出去,所以要承担各种风险。分销商拥有价格决定权。他们只对利润感兴趣,并不忠实于哪个生产厂商和出口商。
厂商,在经济学中,生产者亦称厂商或企业,指能做出统一生产决定的单个经济单位。
零售商,指将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中间商,是相对于生产者和批发商而言的,处于商品流通的最终阶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务是直接为最终消费者服务,它的职能包括购、销、调、存、加工、拆零、分包、传递信息、提供销售服务等。在地点、时间与服务方面,方便消费者购买,它又是联系生产企业、批发商与消费者的桥梁,在分销途径中具有重要作用。
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购进产品,然后转售给零售商、产业用户或各种非营利组织,不直接服务于个人消费者的商业机构,位于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
供应商,向企业及其竞争对手供应各种所需资源的企业和个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设备、能源、劳务等。
配送商,主要职能就是商品的配送,有配送能力即可。

Ⅹ 生产商、分装商和出品商,代理商、经销商这些概念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区别,如:定义的不同、工作性质的不同、对产品的拥有权利不同,以下进行详述:

一、它们的定义是有所不同的

1、生产商:它以原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过较为自动化的机器设备及生产工序,制成一系列的日常消费用品。还可以从事营销及商品流通或进出口的功能。

2、分装商:是企业对整包计重商品和整箱计件商品,预先按一定数量分装和开箱拆零出售的准备工作。

3、出品商:该产品的相关权利属于该公司所有,该产品是由此公司开发设计,按自己公司的意原所出的产品,但不一定会自己生产该产品。

4、代理商:受企业的委托,在一定的区域和处所内,在一定的代理权限下,以企业的名义代替企业行使经济行为(包括销售商品及其他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企业。

5、经销商: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二、它们的工作性质是有所不同的

1、生产商:对商品的整个制作及流通的环节进行管理和控制。

2、分装商:主要是是对整包商品进行分装、拆零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如出售、或转序。

3、出品商:对商品的设计开发、或商品创意原创、但不一定会自己生产该产品。

4、代理商:代理商必须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活动。

5、经销商:对商品进行销售或服务,从而来获得经营利润。

三、它们对产品的拥有权是有所不同的

1、生产商:对商品的管理和流通是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2、分装商:对商品的管理和流通是没有权利的,仅仅只是执行任务的权利。如拆分。

3、出品商:该产品的相关权利属于该公司所有,如设计。

4、代理商:它只能是以企业的名义代替企业行使经济行为(包括销售商品及其他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企业。

5、经销商:它只是拥有产品的销售和对产品的服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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