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批发公司 > 食盐批发企业自建分公司条件

食盐批发企业自建分公司条件

发布时间:2021-07-07 02:40:40

A. 经营食用盐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2013修订)》第十二条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仓储设施;

(四)符合本地区食盐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十条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

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必须依法申请领取食盐批发许可证。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第十一条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审查批准,颁发食盐批发许可证,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备案。食盐批发许可证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统一制作。

(1)食盐批发企业自建分公司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2013修订)》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停止批发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的食盐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从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的,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并处违法购进的食盐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B. 如何监管食盐批发企业自建物流系统

“通过自建物流系统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委托其将食盐配送到商超、销售网点以及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等食盐终端用户”、“通过自建销售网点直接开展食盐销售业务”。
(一)监管销区直营门店。对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省级盐业公司在销区自建实体盐店包括其他直销形式的销售网点,开展设立检查和经营食盐批发销售的检查,监督规范其办理《营业执照》且为食盐批发企业直接批发销售的应税经营行为。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时,制止直营门店无《营业执照》经营的自建销售网点,制止直营门店批发销售食盐交货无销售票据的行为,制止直营门店委托食盐终端用户转代批发食盐的违规行为。
(二)抽查原厂发货销售。包括开展B2B、B2C销售的食盐电子商务,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省级盐业公司直接在企业所在地接收订单收取定金或价款后,发送至销区食盐终端用户或消费者。需对原厂发货销售到销区终端的食盐实行事后监督抽查,规范管控配送到点存货,制止以配送代替销售、以配送票据代替销售票据的行为,制止无销售发票批发销售食盐包括凭销售小票据收盐款后在合理期间内没有提供普通或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制止用于食盐再批发用途的终端销售。严密监视入市食盐产品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零售市场、未加碘食用盐在专销点以外流通。
(三)监督派驻厂方代表。对持证企业原厂发货销售时,委派在销区从事联系食盐终端用户订单、协调地接食盐配送、转交票据、催收货款、处理食盐批发销售、配送问题等业务的厂方代表、供销代表等,检查其能否出示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省级盐业公司对代表职务的安排文件、介绍信、证明或员工证、工作证,回笼盐款是否直接汇付食盐批发企业帐户,是否有企业交待的盐产品推销、配送、结算、票据管理制度、厂方代表守法诚信承诺等供查阅。实施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厂方代表个人就地直接经营、在销区产生无照经营食盐应税业务等不规范之处,可以责令厂方代表或食盐批发企业改正。

C. 经营食用盐需要什么手续

经营食用盐只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食盐批发企业自建分公司条件扩展阅读: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五条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采购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六条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第十七条食盐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日常监测。当食盐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者其他应急措施。

D. 做食盐批发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办这些手续需要多少钱啊

涉及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局;
涉及卷烟:《烟草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局;
涉及食盐:《食盐专卖许可证》/盐业局或商务局;
涉及酒类:《酒类经营许可证》/商务局;
涉及小吃:《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局;
涉及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公安局;
凭以上证件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才可以申请相关商品的经营。
另外,还得分别办理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许可证》/国、地税局。

E. 食盐经营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第十四条 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

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应依法申请领取《食盐批发许可证》;经营食盐转(代)批发业务,应领取《食盐转(代)批发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和转(代)批发业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盐生产、批发经营的企业和承担食盐运输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 食盐专营许可证分为以下三类:

1、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

2、食盐批发[含转(代)批发]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

3、食盐准运证

食盐专营许可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定制。

第八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公司。

2、遵守国家的食盐法规、法令,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和销售。

3、结合行业结构调整需要,具备合理的生产规模。

4、达到《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要求。

5、食用盐质量达到GB5461国家标准;调味盐、强化营养盐等多品种食盐达到行业质量标准;其它食盐品种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提请国家盐行业产品专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出具当年的检验报告。

6、符合食盐生产合理布局和产销基本平衡的原则。

7、按规定报送食盐生产、销售统计报表。

(5)食盐批发企业自建分公司条件扩展阅读

第二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准运证运输,由有关省级盐业主管机构按照《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五条予以处罚:

1、重复使用食盐准运证;

2、超出准运证规定数量部分;

3、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伪造的食盐准运证;

4、销售地不是准运证所规定的到货地等票证不符的;

5、无食盐准运证运输食盐的其他行为。

F. 成立一个盐业公司需要哪些证件

私人无法注册盐业公司,此类型属国家管控。只能注册公司经营食盐。
食盐专营许可证包含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国家工信部。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工信部分别于2013年1月、2014年1月将食盐准运许可和食盐定点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由于管理主体的调整及行政审批权的下放,国家发改委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国家发改委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制定的部门规章,该办法的废止,不影响国务院行政法规《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合法有效及贯彻执行。而《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审查批准,颁发食盐批发许可证”。因此,食盐专营“三证”审批并未取消。

G. 食盐配送需要什么手续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1996年5月27日)第十八条第一款:“托运或者运输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食盐准运证。”

阅读全文

与食盐批发企业自建分公司条件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义乌批发花市场在哪里 浏览:445
昆明副食品批发公司电话 浏览:849
去东海批发水晶便宜吗 浏览:558
中大t恤布料批发价格表 浏览:916
义乌儿童袖套批发 浏览:65
找北京布鞋批发店 浏览:16
贵阳什么地方批发瓷砖 浏览:113
河北矿棉板批发 浏览:711
长春市童装批发市场 浏览:462
青岛高频电磁加热批发 浏览:213
合肥矿用开关柜批发 浏览:410
临沂嘉兴水果批发市场香蕉价格是多少 浏览:830
什么水果批发可以加盟 浏览:597
永年螺丝批发市场地址 浏览:906
广西杀菌灯工作灯厂家批发 浏览:506
欧妮批发商 浏览:538
外转子空调风机批发商 浏览:297
浙江柯桥批发格子布的地方 浏览:728
陶瓷佛像批发厂家地址铜像 浏览:853
河北金钢网铝型材批发 浏览: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