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药品批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第十章附则第八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
Ⅱ 为什么药品批发企业不许零售药品,零售企业不许批发药品
这是根据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依法进行经营许可的条件决定的。
药品批发企业是将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批发企业的经营特点在于购销药品的数量大、储存规模大、销售去向可实施有效追踪,而且其销售客户均依法应当建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能够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所以GSP规定批发企业的质量控制要点是购销渠道审核、储存养护、运输配送。
药品零售企业是将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它的经营特点是购销数量小、储存量少、销售去向不能实施有效追踪,而且其销售对象不一定具备药品安全、合理使用的基本专业知识,消费者很难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鉴别和选择。所以,GSP规定零售企业的质量控制要点是确保消费者安全、合理用药,药店驻店药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依法承担起对消费者合理购药的质量审核、安全用药的技术指导职责。
由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实施GSP认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对批发企业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等条件进行审核、认定,也未对零售企业进行规模化经营、储存药品等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所以,批发企业不得零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批发药品。
Ⅲ 什么叫药品批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第十章附则第八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
Ⅳ 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的区别
呵呵!药品批发部门就是各地区的国营或私营的医药公司下属的批发站,分为一级站(地区级)、二级站(县市级),主要负责将药品批发到各零售单位(包括药店、医院、保健站等)!
药品零售单位就是药店、医院药房、各个区县街道保健站。各大企业的保健站等!
Ⅳ 药品批发企业年度客户评审医疗机构评审什么内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如果是营利性医疗机构,则需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二项 上述都要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