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告急!2月销量下滑或超50%!疫情致经销商流动性风险激增!
疫情对汽车行业的影响已逐渐扩散到各个环节,而汽车流通行业则在这场冲击下成为了较“脆弱”的一环。
同时,广汽传祺还鼓励经销商在新销售模式和渠道上进行探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预测到,在互联网+、大数据、AI技术、5G通信等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以线上体验、选车、购车为主的汽车新零售模式或将在此期间迎来发展机遇,同时,此次疫情也将催生汽车售后服务模式的升级,但很多小微服务企业生存环境更加艰难,在疫情的影响下,甚至会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车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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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20年成都服装批发市场会延时开市不
你好,现在是疫情时期,全国各地都延长了放假时间,成都服装批发市场一样会受到影响延迟开市,我也只要今天的答题任务能顺利通过!
③ 交货期已经过了,但客户却一直电话中推迟交货
要看你客人是什么性质的!
1.如果是国外大的批发商的话 那估计是它本国的库存挺多 反正拉回去也是占仓库, 这样的话只有等他们库存量不够或者没有的话..他能催死你!
2.如果你客人做的是工程的话, 有可能床只是配套。 工程只是完工一部分 另一部分还没完工。 这样就只有等工程进度了!
3 你客人那800张 床 他的客人还没给他签合同呢!
具体情况 这要你自己分析了 , 毕竟你最了解客人了!
严格按照合同呗, 不见钱不做货 不见钱 不出货!
别急, 才1000张. 等人家工程进度了
④ 销售端受阻严重,库存积压越来越多,经销商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随着疫情的发展,今年将会是国内车市发展至今最艰难的一年。虽然国内2月份的销量数据目前还未公布,但从3月1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汽车经销商库存报告最新数据显示,国内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已经达到81.2%。
种种迹象都表明今年车市的发展极不乐观,这对于各大车企都将会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尤其是一些造车新势力以及一些被边缘化的汽车品牌。国内汽车行业目前虽然整体处于发展调整期,但从长久来看国内消费者对于汽车的需求还远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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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秦皇岛市海阳蔬菜批发市场什么时候搬家
秦皇岛市海洋蔬菜批发市场什么时候搬家?嗯,现在可能受疫情影响一些,可能要推迟一下。具体还没有定。
⑥ 我是一个批发商,遇到一个无赖经销商,怎么办
生意
重在诚信
诚信其实不光是看人品
最关键的还是有法律依据地办事
合同、签名单据摆在哪
这就是诚信的底线
无奸不商
不无道理
不守信的生意能做吗
⑦ 疫情之下,多家车企停产,经销商延期营业(附捐赠表)
前言:今天是大年初七,按平时来说,今天已经是工作日的第一天了。
可是谁也想不到,这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把很多车企及经销商的“春节计划”全打乱了。在全国防疫战肺炎的关键时刻,汽车行业也遭受了波及。
随着疫情的持续影响,国务院办公厅于27日公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为此,已有多家车企及经销商推迟营业生产及调整营业时间。
多家车企停产,延期复工
注:汽车行业总计捐款捐物超过6亿元,如有疏漏,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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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当经销商要延期付款的情况下,怎样才能说服客户付款,不伤大家和气!
他说什么你都要说(是的)(我非常理解您)(我知道你的难处)(没关系)
怎么说呢!这需要你判断你的客户是真没钱还是对你产品不信任!1、真没钱的那就绝对不能发货的!2、对产品不信任的,那你可以这样说,我可以给您做一个保证!(可以说是风险承诺)如果我们产品出现什么什么样的问题!我们保证什么什么!!!!(这也要根据客户的素质来承诺!安利当年在中国实行的先用满意付款的承诺!后来很多用了一半退回来了!所以做承诺之前,一定要判断客户的素质!承诺的目的是没有承诺!
比如—客户说:过几天大款子过来!你说:我非常理解您,我们公司也需要发展,也需要资金运转,大量的员工等我发工资!请您也理解下我们的工作
PS:对于和你砍价的!赖账的客户!坚决裁剪掉!你不裁剪他~他介绍来的朋友也是他这样的!到最后组织一支砍价团!把你砍的血淋淋!
⑨ 2020年春节株洲市各商场放假时间延期到哪一天
我们这边延期。到九号,以后了。亲。
⑩ 如何申请延期认定一般纳税人
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超过50万元、80万元和500万元三个标准,达到认定标准的纳税人应及时提出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其他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说,如果上述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分别超过50万元、80万元,就达到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规定,“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上述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期并不是按自然年度计算,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开业,需要跨年度计算销售额,只要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超过了上述标准,就要提出认定申请。那么,纳税人该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呢?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当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这里的申报期,是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 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将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当纳税人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时,就应该特别小心,积极应对。一是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如果纳税人逾期未报送,纳税人将受到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二是如果纳税人符合特定的条件,即属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属于非企业性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或者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虽然我国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强制认定制度,但纳税人也有一定的选择权。按照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如果纳税人符合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在实际经营中,由于一些纳税人的主要客户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接受服务和产品,这迫使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积极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记者在贵州省采访时就碰到这样的案例。贵州某运输有限公司专门为一家矿山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双方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营改增”试点前,该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后开具运输发票,矿山企业可以按运输费的7%抵扣进项税。在试点准备期间,矿山企业明确提出,“营改增”后该运输有限公司必须开具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停止合作。于是,该运输公司主动提出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经税务机关审查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严经理告诉记者,企业最近几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已达到400多万元。“营改增”实施后,他们准备再购进几辆汽车,扩大营业规模。由于增加了可抵扣的进项税,按一般纳税人纳税,税负并没有太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