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想做酒水业务,应该是去批发公司做业务员还是烟酒行经销商是指批发公司吗
去批发公司做业务吧 经销商分很多种的
Ⅱ 商贸公司属于什么行业
商贸公司属于什么行业,有以下4点:
属于批发和零售业,销售行业。
如果是兼营交通运输与批发零售业的,可以在经营范围里写上主营和兼营。
商贸企业即为商业零售企业。
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网络店铺,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
商贸公司申请条件,有以下3点:
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Ⅲ 关于烟酒 饮料等快消品的商贸公司的问题,谢谢
快消品的公司(即厂家)与其签约(签订合同)的商贸公司的约定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上述内容中经销商到总部状告你们的铺货行为在我看来是有几种情况:
A、经销商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铺货执行力不够导致你公司的相关产品在市场中的铺货率不达标(过低);
B、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你们公司的这些业务太懒(太烂)专找那些经销商已经供货的终端铺货而开发困难的终端你们选择了无视;也许还有其他的情况就不列举了。
如果你成立一个商贸公司代理厂家的产品,从业务的角度来看首要的就是铺货!
当然理论上厂家与你的商贸公司会约定一个销售区域:例如:昌平区或北京市;也可能是一种渠道:批发或商超或特渠等等。那么你商贸公司的业务应该在指定的区域或渠道以厂家指定区域经销商或渠道经销商的名义进行铺货。
当然市场上绝对规范(合符厂家要求)的经销商其实是很少的。
实力强大的经销商一般会超出合同约定的区域或渠道进行销售(铺货)--即串货;
实力欠缺的经销商在合同约定的区域或渠道中的铺货率不足或过低--大经销商(或直营店的业务)就会将货销售在此区域或渠道。这时经销商就要告状了!
其实告状是常态。习惯就好了!
但愿能帮到你少许!~ 祝你好运!~记得给点分啊!
Ⅳ 大家好,我想问一下,商贸公司的经营范围有生活用品,可以卖烟酒饮料吗多谢了,急!!!
商贸公司的经营范围有生活用品,在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销售烟酒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4)烟酒批发公司是贸易企业吗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Ⅳ 从事烟酒批发零售的企业在会计处理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
烟酒的税费问题:烟和酒都要从价和从量计税一、烟1每标准条调拨价50元(含)以上的卷烟 税额:45%;150元/标准箱2每标准条调拨价50元以下的卷烟 税额:30%;150元/标准箱二、酒及酒精1粮食白酒 税额:20%;0.5元/斤(调整后税率)2薯类白酒 税额:20%;0.5元/斤(调整后税率)3酒精 税额:5%
Ⅵ 一般的商贸公司属于什么行业
商贸公司属于什么行业,有以下4点:
1.
属于批发和零售业,销售行业。
2.
如果是兼营交通运输与批发零售业的,可以在经营范围里写上主营和兼营。
3.
商贸企业即为商业零售企业。
4.
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网络店铺,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
5.
商贸公司申请条件,有以下3点:
1.
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2.
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3.
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Ⅶ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做烟草批发贸易吗
在国内,烟草是专卖,只能由当地烟草公司经营本地的卷烟销售,非烟草公司是不可以批发卷烟的
Ⅷ 什么是商贸企业指哪些企业
商贸企业与商业企业在税法中的有关定义如下所述: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33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中的“商贸企业”界定为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商业零售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
(二)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商业企业的范围一般来说包括商贸企业,但不可一概而论,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商贸企业”与“商业企业”所指还是有其特殊的内涵及外延,因此,对于这两个名词应当依据其出处作具体、恰当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