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出版物批发,零售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一、《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申请表》如附件;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注册资本信用证明文件(独立核算单位需出具验资报告或银行证明;非独立核算单位需出具上级单位验资报告、上级单位拨款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上级单位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法人或负责人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
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指:中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出版专业编辑、副编审、编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新闻专业的记者、主任记者、高级记者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新闻专业的编辑、主任编辑、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济系列的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等。
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证明(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八、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九、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和使用证明(附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复印件、场所平面图、交通方位图;无产权证的按照工商局关于场地要求执行);
十、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无专人负责);
十一、若申请连锁,还需另外提供:①名录(包括直营店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②开店计划③组织机构设立出版物发行
㈡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出版物发行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呢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指可以销售或批发出版物的证。(例,销售书籍、杂志等)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应该是指出版物的发行,(例,一本书要先有发行资格的发行商发行以后,才能印刷销售)
㈢ 关于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的问题
转来的,我也学习一下 你最好咨询你们税局,,这样不会出错
一、免税政策享受范围?
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等。
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为批发、零售环节,不包括印制、出版环节。
二、纳税人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额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在发票开具、会计核算等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纳税人从事图书批发、零售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兼营应税(如期刊)、免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兼营应税、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划分:
增值税免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享受增值税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合计
三、纳税人应如何办理图书批发、零售增值税免税申报手续?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减免税备案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税核定,纳税人当月即可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申报品目进行免税申报。
四、文件下发前纳税人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收入已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应如何办理抵减或退税?
纳税人自2013年1月1日起取得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收入已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并申请对多缴的增值税抵减以后月份应纳税额或退税。纳税人办理上述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销售图书开具的普通发票复印件(未开具发票的应提供情况说明);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说明(一般纳税人提交)。
纳税人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通过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无法将该份专用发票追回,则该笔销售额不得享受免税。
㈣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条件
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类型:
一、新办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2、验资报告3、房产证复印件4、租赁协议5、公司章程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二、新办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3、企业章程;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即简单来说: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无不良记录。 希望珠算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㈤ 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有哪些
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㈥ 图书零售批发必须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吗
许可证由拟开户的银行代为办理。
需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