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想做药品批发生意的,就是进货然后推销到药店。但不知道在哪里进货和要办什么手续!求指教!
我是医药批发公司的,现在的小药店基本上赚不到什么钱 ,因为在去年国家出台了针对 医药市场的政策相应的就增加了商家的成本, 所以 现在的医药卖价利润空间少了,只能薄利多销所以一个小药店是赚不到什么钱 的
❷ 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定义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 之规定,将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类: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注:( 这里“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是指药品批发企业将购进的生产所需的原料药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
❸ 药品批发零售
药品经营企业只能是批发或者零售,不能两者同时进行.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❹ 从事药品销售,零售需要什么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开办药品零售,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开办药品经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4)药品生产零售批发扩展阅读
药品销售管理要求:
1、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2、营业人员应当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应当标明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3、销售药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②、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③、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④、销售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
❺ 医药批发商和医药零售商有何不同
一个样,你如果是批发商,也可以申请零售照,再从自家进药,卖批发价,店内不标药价,药监局基本不查,现在药店差不多都是医药批发商的,慢慢地就可以把其它药店挤黄,统一药品市场,就可以狂涨价了,
❻ 什么是药品的零售销售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 药品经营企业 分为两类: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所以药品的零售销售 就是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销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