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相应的行业代码是哪个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02】的规定,进出口业务属于:H 门类(即:批发和零售业);63 大类(即:批发业)。
然后再根据具体从事的什么货物和技术的业务归入确定的“中类”和“小类”,例如:做服装进出口的,行业代码就是6332(属于H 门类(即:批发和零售业);63 大类(即:批发业);633中类(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6332小类(即:服装批发)。如果做的是化妆品进出口业务,这个的行业代码就是6335。
实际上除了是生产企业可以明确本身所处的行业代码,一般的贸易公司,包括进出口公司,从事许多小类的业务活动,所以只能确定大类的代码。某个或者几个小类并不一定能涵盖所以的业务范围。
2. 服装的零售和批发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怎么选
首先零售和批发属于第三产业。其次,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F是批发和零售业,服装批发的代码是F5132,服装零售的代码是F5232,其中,F是门类代码,第一位数字和第二位数字5是大类代码,第三位数字是中类顺序码,第四位数字是小类顺序码。
3. 行业代码 是什么呢
行业代码是行业分类的具体代码。按照一定的科学依据,对从事国民经济生产和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体的组织结构体系的详细划分,如林业,汽车业,银行业等。
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3)批发与零售的国民经济代码扩展阅读:
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 国际组织。
4. 成品油批发经营属于什么行业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 (GB/T4754-2002)
我也不懂这个问题,但我们中国石化应该属于能源产业吧。如果是社会上或其它行业内部的成品油批发单位,那可能还是要依据他的企业主体经营项目来划分。不好意思,没能帮助到你。
5.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查询表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6.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门类、大类各有多少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新行业分类共有20个门类、96个大类、432个中类、1094个小类。
而根据第四次修订的标准(GB/T4754-2017)新行业分类共有20个门类、97个大类、473个中类、1380个小类。与2011年版比较,门类没有变化,大类增加了1个,中类增加了41个,小类增加了286个,并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其中,为体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主要增加以下行业类别:“种子种苗培育活动、畜牧良种繁殖活动、畜禽粪污处理活动……”。
新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该标准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代码由一位拉丁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打破门类界限,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
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顺序代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7. 煤炭批发经营属于什么行业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 (GB/T4754-2002)
煤炭批发经营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批发和零售行业,行业分类:煤炭及制品批发 ;行业代码516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 (GB/T4754-2002)已经废止。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目前最新版是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进行修订,2011年第三次修订,2017年第四次修订。该标准(GB/T4754-2017)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
(7)批发与零售的国民经济代码扩展阅读:
3.1 划分行业的原则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3.2 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
根据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 4),本标准主要以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作为划分行业的单位。采用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适合生产统计和其他不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采用法人单位划分行业,适合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
在以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应将由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等联合性企业中的每个法人单位区分开,按单个法人单位划分行业。
3.3 确定单位行业归属的原则
本标准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编码方法和代码结构
4.1 本标准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代码由一位拉丁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打破门类界限,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顺序代码。
4.2 本标准的中类和小类,根据需要设立带有“其他”字样的收容项。为了便于识别,原则上规定收容项的代码尾数为“9”。
4.3 当本标准大类、中类不再细分时,代码补“0”直至第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