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烟花爆竹零售业户跨区域进货应如何处理
烟花爆竹零售业户跨区域进货属于私炮,被当地批发上发现报安监局会被没收并罚款或吊销许可证。
②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应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是产品的质量,经营要注意所在场合是否有安全隐患,经营中随时有专人看管,避免孩童的接触,库存的地方是否安全可靠。
③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地级市可以有几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地级市可以有几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但是近期国家安监督总局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布点规划出台了新有规定,文件没有见到。原则上一个县区至少1-2家,湖南省已先放开试点。
④ 如何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一、经营许可证发放的对象凡在我省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含烟花爆竹原材料,下同)经营活动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指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批发活动的单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是指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烟花爆竹原材料是指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的氯酸钾(经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使用的)、高氯酸钾、硫磺、铝粉、铝镁合金粉以及进入流通领域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二、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均为2年。三、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时限凡全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于2007年3月31日之前取得经营许可证(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凡未按规定时限提出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四、申请办证的条件及提供的资料(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必须具备《条例》、《办法》所规定的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3、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5、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仓库储存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6、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7、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8、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企业法人证明;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4、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搬运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5、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6、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7、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8、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含市、县安监局征求意见书、原临时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必须具备《条例》、《办法》所规定的条件: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2、 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3、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4、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 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 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是什么(零售经营应怎么样不得怎么样) 急急急,快回复
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是与烟花爆竹经营有关的经营活动。爆竹零售经营应该遵纪守法,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应该与当地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采购合格产品,经营合格产品,应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事项经营,
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不得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约、烟火药、引火线;
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要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期限、烟花 爆竹种类和限定存放量经营,做好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并有义务向顾客介绍、宣传正确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
⑥ 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实行什么
逐步淘汰现有的陈旧方式,
开拓新的大系统,
以下是检索的关键词:
在圆周运动之中,
在俯冲过程之中,
在空中的滚筒旋转过程之中,
在各种空中机动特技飞行之中,
尽情滴欣赏哇。
穿越自己飞机燃放出来的空中造型,
也可以挑战人家飞机或者地面打出来的空中造型,
可以是各种烟花造型实时设计、比拼、竞赛的空中对决!!
⑦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烟火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扩展阅读: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