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般纳税人零售企业和批发的交税有什么区别吗
这个是没有区别的,都是按照销售额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就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而销售货物是不区分是零售还是批发的。
Ⅱ 批发零售的公司都缴纳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批发零售的公司是国税的管理范围,下面是一般的税率
税种:
国税:增值税--销售额/1.03*0.03(小规模纳税人时)
(一般纳税人时:增值税--销售额/1.17*0.17)
所得税;报表利润的25%,也有核定征收的。
地税:营业税—销售收入的3-20%(根据行业不同,税率就不同。一般是3%、5%)
城建税---增值税额*0.05(县级)
---增值税额*0.07(县级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2
个人所得税---超过2000元时缴税。
印花税---下列是要缴纳印花税的情况,以及税率(税额),只要发生了这些合同、凭证、帐簿,就要缴纳印花税,
税率为万分之三:一般按销售收入的3/10000征收.
(2)药品零售及批发企业有没有特殊的税费扩展阅读:
批发零售基本条件
从事批发零售类的客户,在我行申请授信,除了要符合总行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1.注册从事批发、零售业务且年检合格的企(事)业法人;
2.在本地经营期限1年以上,对经营年限不满3年的要多加关注;
3.具有稳健的经营作风,稳定的供销渠道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并要提供进销货渠道的相关资料;
4.具有真实的销售背景,所经营商品市场情况比较稳定;
5.最低资本金要求:项目资本金比例要达到35%及以上;
6.通过人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显示与银行往来记录良好,对于禁入类客户要查明其逾期原因,其中因信用卡年费而造成逾期的客户可酌情考虑;
7.客户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目前只有自有房产抵押和租赁权抵押;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批发零售业
Ⅲ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如何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第一条的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Ⅳ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应按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规定: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二、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Ⅳ 关于增值税。我做到一家药品零售企业的审计,增值税看不懂,麻烦大家帮忙。
贷 87181.58 +115458.43 借34928.91+72859.95 1月余额贷方94851.15 在这还对的 感觉是2011年的不对 2011年的余额应是一月份交的税金34928.91元 2011年已交增值税没入账吧 有52252.67元已交税没入账
Ⅵ 药品行业怎样交税
药品行业是利润很高的行业,就算正常交税,不用合理避税的话,也是很有的赚的啊。
Ⅶ 我公司是药品销售企业,请问一下销售中药饮片,开增值税票的税率是多少
我是中药饮片企业的。中药饮片在开增值税票的时候
的税率是17%。整个中药饮片行业都是这样的。
Ⅷ 我是个医药零售企业,请问进项税的问题
一、贵公司购买一般纳税人的西药、中成药等,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规定,药用植物适用13%增值税税率。药用植物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因此,贵公司外购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和自来水,适用增值税征收率6%。
四、如果贵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外购的药品,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主管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征收率3%。
五、关于运费的进项税额扣除问题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Ⅸ 医药批发 行业的所得税税负是多少啊
医药批发行业的所得税税负是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医药批发业增值税税负率8.50%。
各地税务对税负率的要求不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所在税务部门。
税负是指实际应计缴的税款占相对应的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税负可以单指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营业税税负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总计算一个总体税负。
Ⅹ 如果开一家零售药店,涉及的税项有哪些
药品经销业务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关于统一纳税问题,可参考财税[2003]1号和国税发[1998]137号文件这两个文件,文件不在发布了,网上到处都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号
2003-02-2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的精神,支持连锁经营的发展,现将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区域经营的统一核算的连锁企业,需要实行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从事跨区域连锁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 上述跨区域经营的连锁企业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后,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办发〔2002〕49号文件的精神,及时制定统一纳税后所属地区间财政利益调整办法,妥善处理好各级财政利益分配关系,以确保连锁企业门店所在地的财政利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不受影响,以利于连锁经营的发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希望这个文件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