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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消费税案例

发布时间:2021-08-12 22:04:10

① 能举个是增值税的,又是消费税的数字例子吗

(1)用生产成本为70000元的350盒A系列化妆品投资某企业,约定按A化妆品当月销售平均不含税价格250元/盒进行结算;
(2)将A化妆品6000盒与外购的丝绸中国结组成成套化妆品6000套,销售给某商场,每套不含税360元,丝绸中国结的成本为35元/只;
(3)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香粉,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当月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并通过认证。当月将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
(4)本月附带为一个影视制作公司生产上妆油5000盒,不含税售价为60元/盒;
(5)本期购进酒精一吨,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售价为70000元;
(6)本期自某县农民手中购进一批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价款150000元,支付运费18000元,取得收据。
本期取得电费和水费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分别为25800元和19800元。本期职工食堂和浴室耗用水、电各自占本期购进比例15%。
(化妆品的成本利润率是5%,关税税率为6%,本期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A化妆品当期最高不含税价格295元/盒)
要求:分别计算本期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答案】
(1)进口化妆品的关税=60000×6%=3600(元)
(2)进口化妆品的增值税=(60000+3600)÷(1-30%)×17%=15445.71(元)
(3)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60000+3600)÷(1-30%)×30%=27257.14(元)
(4)销项税=(350×250+6000×360+5000×60)×17%=433075(元)
进项税=15445.71+70000×17%+150000×13%+(25800+19800)×(1-15%)=85605.71(元)
应纳增值税=433075-85605.71 =347469.29(元)
(5)自产产品用于投资,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应纳消费税=(350×295+6000×360)×30%-27257.14×80%=657169.29(元)

②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

选B 金银首饰,C 钻石及其饰品。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改在零售环节征税。 (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有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

拓展资料: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③ 关于消费税计算实例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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