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1)平凉市医药批发和零售企业有哪些家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
第二十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⑵ 河南省比较大的的医药批发企业有哪些
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河南信谊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医药公司、河南省国药医药公司、河南龙华医药公司、河南万隆医药公司、河南景华医药公司、河南普众康医药公司、 河南安泰医药公司、河南康信医药公司 等等。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⑶ 医药企业可以同时做批发和零售吗
可以啊
零售主要对个人,就是像药店的性质;
批发主要就是对医疗医院、诊所之类的;
⑷ 我想知道全国有哪些大的医药批发市场或者公司
武汉国药
上海医股
北京国药集团(下属很多批发)
北京医股
湖北九洲通
广州医药股份
哈药集团
......
药市很多,广州有,每年一次
成都也有
其他很多不一定固定在某个地方
⑸ 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定义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 之规定,将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类: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注:( 这里“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是指药品批发企业将购进的生产所需的原料药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
⑹ 什么叫医药商业企业
定义:医药商业,是医药行业的子行业,可以简单地把医药商业分为零售和批发两大类。其中,医药批发主要负责把药品从生产者运送到终端消费者手中,是医药流通市场上的主力。也可以说,医药商业企业是连接医药生产企业和消费终端的“搬运大军”,是医药消费终端的纽带。
龙头企业: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股份公司、九州通集团有限公司
行业存在问题:
1.商业企业众多
2.龙头企业份额少
3.企业利润微薄
4.与国外同行业对比
销售额最大的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股份公司、九州通集团有限公司占国内市场份额的大约为 25%。
而在美国市场,前三大医药批发企业销售额占国内市场份额的90%以上,其中排名第一的麦卡 森公司和第二的卡迪诺公司分别占据全美市场的30%以上。日本五大医药批发企业占国内市场 的80%,欧盟三大医药批发企业占区域市场的65%。
⑺ 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的区别
呵呵!药品批发部门就是各地区的国营或私营的医药公司下属的批发站,分为一级站(地区级)、二级站(县市级),主要负责将药品批发到各零售单位(包括药店、医院、保健站等)!
药品零售单位就是药店、医院药房、各个区县街道保健站。各大企业的保健站等!
⑻ 药品批发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3)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追问: 可是看了后还是不太懂能否画下重点? 回答: D(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是经营的类别,如果从事药品零售的,要先核定经营类别后,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中的(1)就是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 追问: 经营的类别不属于经营范围内吗? 回答: 属于的,经营范围中就包括经营类别(例如:麻醉药品中就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等),但确定申办人资格的时候要先核定经营类别再核定具体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