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什么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
取得安全生产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采购。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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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熟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及燃放知识,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进货时应对烟花爆竹的品种、规格、数量、内外包装以及专用封签、防伪码标签核对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3、装卸货和销售时要求单件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挤压、撞击、翻滚、抛、摔。
4、不准用铁质和其他非有色金属工具装搬货物,不许使用铁器敲击等。
5、货物堆放要整齐,品种要分类,商品不得倒置。
6、不准在临时存放点附近从事订箱、封装、打包等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
7、拿取高处的烟花爆竹应脚垫稳固,物体轻拿轻放,不得跳接或用其他器物挑落。
8、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参考资料:网络-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2.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烟花爆竹零售户储存的量是多少有具体规定吗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烟花爆竹零售户储存的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 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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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十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许可范围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对变更许可事项的,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原许可证,换发新许可证。
第十七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储存仓库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烟花爆竹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的,应当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3. 卖烟花炮竹需要什么手续
卖烟花炮竹需要以下手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烟花爆竹销售合同、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另外还需要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察看,看是否符合办证条件。
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符合当地的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当地市场的消费需求,并纳入安全监管;
(二)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企业从业人员1%以上且至少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配备相当数量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应当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岗位的从业人员和销售人员等必须通过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销售人员应当掌握所售产品的特性和安全知识,并有能力指导消费者正确燃放;
(六)采取相应的职业危害预防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订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八)设立储存设施的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企业,储存设施建筑物结构、布局、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储存设施不得改变其功能和用途;
(九)只能向本省合法的生产企业或经省安监局定点的外省生产企业订货,禁止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私人订货、进货,严禁用烟花爆竹、烟火药或原料换取其他物品;
(十)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流向登记的计算机系统;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相应规定扩展阅读:
申请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批发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销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单位各级、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四)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清单;
(五)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六)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救援组织的证明材料;
(七)职工体检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清单;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九)仓库保管和搬运等危险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的证明材料;
(十一)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二)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十三)经营场所和仓库布局的设计图纸;
(十四)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十五)申请出口经营的批发单位须一并提交针对出口经营所应具备的相关材料;
(十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4.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 零售烟花爆竹需要办哪些证件
零售烟花爆竹办理证件的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3、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证明材料(1份)。
4、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现场处置方案(1份)。
6、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零售点证明材料(1份)(一般情况下出具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即可)。
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将有关材料送政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我国对烟花炮竹管理比较严格,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否则被查到的话,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严重的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6.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附和哪些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即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
第十六条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省市区又结合各省市区的实际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其他条件。
7. 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应当符合哪些消防安全要求
1.烟花爆竹的销售经营批发业务由各级供销杜土产日杂公司负责
烟花爆竹的销售经营批发业务统一由各级供销社的土产日杂公司负责。从外省(市)购入烟花爆竹由省供销社所属的土产日杂公司负责统一组织定货,并且负责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办理“烟花爆竹购买许可证”和“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省内地产烟花爆竹的经营批发业务,统一由县(市、区)及以上供销社生产日杂公司经营,并且必须到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进货。零售网点由市、县级土产日杂公司选定。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各级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必须设有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并且领取“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没有独立专用仓库的单位,将限制或取消其进货。省内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本县(市、区)内具有经营权,经过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在本县(市、区)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直接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销往省内外县(市、区)时,只准销给县(市、区)供销社土产日杂公司。严禁设立烟花爆竹销售市场。
3.不得向非法企业采购和批发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合法的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合法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合法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4.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8. 有劳大家帮我找下关于烟花爆竹批发商批发给无证零售商的相关处罚范围吗
《条例》明确禁止在城区内设置烟花爆竹批发市场,其零售网点也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只能向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采购产品,并向获得许可的零售商供应烟花爆竹。零售商也必须从正规批发商处采购。违者将被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和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9.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地级市可以有几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地级市可以有几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但是近期国家安监督总局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布点规划出台了新有规定,文件没有见到。原则上一个县区至少1-2家,湖南省已先放开试点。
10.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相应规定扩展阅读: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