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图书批发、零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规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
七、本通知的有关定义
......
(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范围,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十一、图书、报纸、杂志
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
(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
......”
⑵ 没有图书批发资质,批发图书违法吗
中国很多商店,需要特殊证件
网吧的经营许可证,烟草的专门证。开宾馆的消防证。开酒店的卫生证。
图书估计也差不多。你的去文化局问问
⑶ 关于图书各级代理与区域代理协议方面的法律问题
合作协议范本
方:
地址:邮政编码:410004
电话:传真:0731-5078877的
乙方:(以下简称为B)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在党线,为中国教育的现代化,信息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精神,为广大学校提供优秀的软件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为宗旨,甲方乙方正式授权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代理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授权区域和销售任务
甲方授权乙方金思维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地区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普通代理/核心代理/分销商)。
2,乙方全年的销售任务是10000。
3,乙方的第一次交付额不低于10000万元。
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的代理人B的一个为期一年的日期。如果双方都满意的合作,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的事宜。协商之后,双方同意继续合作,你必须签署代理合同,分别签署了一份合同,合同将自动失效。
销售方式和价格
1,B剂期间,按照合同的价格体系的规定可以卖批发或零售金思维2000年出版的系列软件产品。
2,乙方交付的折扣_倍。
3,乙方季度交货量不得低于上万元,否则降级
四,累计退税的方法
乙方累计交付量到上万元,甲方收益之间的差异前整体交付的折扣给乙方,乙方_____折,乙方在分娩后也可享受此折扣。
2,乙方累计交付量达到前整体交付折扣变得万元,返回给乙方,乙方之间的差异党的_____倍,乙方交付后也可能有资格申请这项折扣。
3,当乙方累计的交付金额达到_万元,党返回到B端之间的差异,整体交付的折扣变为_____倍的前甲方,乙方交付后也可能有资格获得此折扣。
4,一年以上的累计退税时间限制。乙在一年内上涨的水平(应要求的贸易总量和金额,在第1,第2和第3),根据累计销售传播退税的一年。玫瑰到以前的水平,一年后,你就不能享受原来的累计销量传播退税。
5,累计返点金额中扣除乙方根据股票的购买价格。
6,乙方每次交付的金额不得少于_万元,否则它不会在目前的一级代理提供的折扣,只能按一个一级代理交付折扣。
五的市场支持和奖励
甲方将给予B%的快递市场成本的累计金额,作为代理商发展当地市场的支持。乙方之前做的市场活动或广告市场方案必须提交给甲方备案,报销后与原件党的发票和广告,甲方产品形式兑现。乙方不做广告或市场活动的党不能享受A股市场的支持成本。
2,乙方完成全年销售任务,甲方将乙方提供送货%的年终奖金累计金额。党将在一月举行的每年年底的资产负债表,并以产品形式存在的现金的年终奖。
6,党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每年提供乙方销售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由甲方统一安排。党的安排,全国统一的集中培训,乙方(不超过两名)甲方负责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未来支付的费用中扣除。
2,上述政策仅针对核心代理和分销商,普通代理不享受这种权利。
3,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最新的产品培训材料。
4,甲方为乙方提供金思维2000年出版的系列软件产品相关的宣传材料。金思维在原则上交付的拷贝数与演示光盘和匹配的彩页的代理。如果有一个重要的活动需要这种支持,乙方需报告申请额外的支持。
5,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应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指导有义务回答。
6,甲方应协助乙方在当地的市场推广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5,甲方负责并及时备货,检验,交付给乙方,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完整的产品,并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
6,乙方损害党的利益的攻击和盗版,则该方应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的责任,依法追究。
7,甲方认证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后,如果考核不合格,金思维科技公司和代理商进行充分的沟通,帮助代理商提高,甲方有权降级乙方,如乙方没有得到改善。
8,第三方软件的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七,权利和义务,乙方
1,根据协议要求及时支付给党,完成的协议经营指标。
2,积极拓展本地市场,销售的软件产品做金思维2000年出版的系列覆盖其管辖的地区,积极发展下一级经销商。
3,乙方严格按照党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在销售价格,不降价或价格上涨销售(零售价不得低于88%/套显示价格不得低于85%/批发价格不得低于______折/套)。如果有违反的价格体系,代理人应被处以罚款,取消代理资格。
4,建立协助甲方在当地的市场和产品形象的宣传。
5,全面负责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双方的发展,用户的本地用户。
6,积极协助甲方进行软件升级,并积极提供反馈和建议的产品。
7,乙方有责任收集有关资料,在当地的盗版党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打击盗版活动的党。
8,乙方应及时提供最终用户名单,:甲方乙方及时给用户带来良好的售后服务。
八,订购,计费和收益如下:
1,乙方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的交付。
2,甲方乙方后,乙方正式订单和电汇底单传真的出货量。
3,乙方如果您未能及时支付,支付的2‰处罚罚款的,每日的订单。
9,供应和运输:
1,甲方不得迟于收到乙方的订单出货后五个工作日内。
2,运输方式乙方向甲方直接交付后由甲方
10方案的保密条款
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和党的的销售计划,定价策略和营销策略,甲方乙方保证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也不是在合同规定的目的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并使用这些秘密。
由乙方提供的相关产品的市场份额党的文件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乙方,甲方保证不泄露商业机密,乙方为本合同的目的以外使用这些秘密。
双方应制订这样一个制度,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以确保非公开的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可能采取纾困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
终止合同,双方应返回的其他(或破坏)的其他所有备份,并继续有义务保持机密,直到其他可公开获得的。
11,默认的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提交书面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应在15天内给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不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如果违约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按照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律。
十二有争议的治疗
1,合同的执行合同纠纷应结算的原则,??友好协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通过谈判,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在争端解决过程中,除了部分的谈判或仲裁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条款的完整性
一个,乙双方认识到,阅读合同,并同意认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所有记录的所有合同和合同代理合作,并取代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意向书的建议。未经双方书面变更合同,不得改变。
合同附件是合同,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14,合同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需要改变,需要对方以书面的建议,变更的原因,双方同意合同的附件形成。如果当事各方还没有达成新的修订,原合同仍然有效。
15,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不可抗力事件,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都将影响合同的正常表现受不可抗力,党的应尽快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文件前发出有关当局尽快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洽谈合同执行。
3,在性能上的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br 26标题的合同条款标题只提示关注,没有进一步的说明。该机构的所有合同的内容解释标题。
月17日,有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承包商:承包商:
的日期
⑷ 营业执照增加图书零售需要什么条件
营业执照增加图书零售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图书批发与零售相关法规扩展阅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⑸ 国家对图书发行有哪些主要的管理规定
国家对于图书发行有许多规定,这里着重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知的角度,概要介绍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一、关于图书发行的共同性规定这里说的“共同性规定”,是指适用于图书的总发行、批发和零售等图书发行各个环节的国家规定。国家对图书的总发行、批发、零售等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图书发行业务。依法设立的图书发行单位和经批准从事图书发行业务的个人,可以依法从事图书发行活动,非依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发行图书。任何发行单位不得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图书: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的;非法进口的;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未经依法审定的;通过买卖书号出版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发行的。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以招标或者其他公开、公正的方式确定的发行企业可以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从事图书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将图书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验。二、关于书总发行的规定出版单位拥有本版图书的总发行权,但不得总发行其他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一定条件并经审批取得图书总发行权后,可从事总发行业务。“具备一定条件”,是指须在主营业务、发行员职业资格等级、设备、场所、注册资本、计算机管理条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报请审批的程序是:申请者向新闻出版总署提出申请一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后向获得批准者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一申请者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由出版单位发行部门改制形成的发行企业,按上述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后,可以从事本版图书的总发行业务。出版单位委托其他总发行单位总发行图书,应使用统一的《出版物发行委托书》,并在图书版权页上标明总发行单位的名称。出版单位不得向没有图书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变相转让总发行权。三、关于图书分销的规定所谓“分销”,是指图书的批发和零售。国家对于图书分销的规定,既有共同适用于批发和零售的,也有分别适用于批发或零售的。(一) 对图书分销的共同性规定图书分销企业应从合法的图书出版、发行单位进货,不得擅自更改图书的版权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买卖书号的活动。图书分销企业不得超出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不得涂改、复制,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卖、出借、出租、转让。不得搭配销售或强行推销图书;不得张贴和散发载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载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发行进口图书的,必须从依法设立的图书进口经营单位进货。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单独投资设立图书分销企业,或者与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图书分销企业,必须符合《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应具备条件,并经过审批。报请审批的程序是:申请者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一省级新闻出版局提出审核意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一新闻出版总署将审批结果通过省级新闻出版局书面通知申请者一申请者持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文件向所在地省级外经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省级外经贸行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国务院外经贸行政部门审批一国务院外经贸行政部门审批后给获得批准者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一申请者持批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省级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一申请者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二) 对图书批发的规定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一定条件并经审批取得图书批发权后,可从事批发业务。“具备一定条件”,是指须在发行员职业资格等级、设备、场所、注册资本和计算机管理条件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报请审批的程序是:申请者向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报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一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给获得批准者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一申请者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出版单位设立批发其他出版单位所出图书的发行企业,应按上述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出版单位设立发行本版图书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须报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批准。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无图书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图书或者代理图书批发业务。(三) 对图书一般零售的规定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个人具备一定条件并经审批取得图书零售资格后,方可从事零售业务。“具备一定条件”,是指须在发行员职业资格等级、场所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报请审批的程序是:申请者向当地县级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县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后给获得批准者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部门备案一申请者持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出版单位设立零售其他出版单位所出图书的发行企业,应按上述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四) 对图书连锁经营的规定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一定条件并经审批后,可从事图书连锁经营业务。“具备一定条件”,是指须在发行员职业资格等级、设备、场所、注册资金、直营连锁门店数量、连锁经营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以及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区域性连锁经营企业报请审批的程序是:申请者向连锁企业总部所在地的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报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一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给获得批准者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一申请者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全国性连锁经营企业报请审批的程序是:申请者向连锁企业总部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一省级新闻出版局提出审核意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一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后给获得批准者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一申请者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直营连锁门店不需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凭总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到所在地县级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非直营连锁门店应按对一般零售店的审批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四、关于图书发行员职业资格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批准将图书发行员工种列为新闻出版行业的特有工种。同年,新闻出版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图书发行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实行就业准人控制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图书发行员职业资格分初、中、高三个等级,分别鉴定。鉴定方式全国统一:对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方式,对操作技能进行实际才能考核;两项考核均及格为本等级鉴定合格。经考核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书的,即获得图书发行员从业资格,可以从事图书发行工作。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等级证书的,即获得图书发行员执业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开业。从2000年起,图书发行员必须持证上岗。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在推荐、办理图书发行人员就业或上岗的有关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验证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用人单位擅自招收录用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或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之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资格证书的,劳动监察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对其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反国家关于图书发行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参与“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以及严重违反图书发行职业道德的人员,不得授予图书发行员资格证书,并永远不允许从事图书发行工作。
⑹ 图书零售批发必须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吗
许可证由拟开户的银行代为办理。
需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
⑺ 关于零售业的法律法规
现代零售业法律法规
1、基础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2、专用法律法规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
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进出境检验检疫商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
绿色市场认证实施规则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条文释义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商业仓库管理办法
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3、输电网以约和标准
商标注册条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商务部关于贯彻实施《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
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
超市购物环境标准
(7)图书批发与零售相关法规扩展阅读:
《现代零售业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中国商业联合会把零售业职业经理人(店长)资质认证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来抓,资格认证,持证上岗,人才入库,统一交流,既体现了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又适应当前零售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要。
《现代零售业法律法规 》编者组织了全国著名的零售专家和学者,编写了“现代零售概论”、“现代零售实务”、“现代零售战略与管理”和“现代零售业法律法规”一套丛书。
《现代零售业法律法规 》不仅作为零售业职业经理人(店长)资质认证培训的教材,也成为所有从事零售工作者的重要参考书籍。
⑻ 什么是图书的总发行、批发和零售
一、图书总发行的概念
图书总发行是指图书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图书。其特点在于:
1.具有排他性,就是说,一种图书的总发行权只能由一个单位拥有,是不可分享的。出版单位若将某种本版图书的总发行委托给具有总发行资格的其他发行单位,其本身就不能再行使总发行权。
2.总发行的销货对象,主要是各类图书批发单位和大型的图书零售单位。
3.总发行的销售方式,主要是批发。
二、图书批发的概念
图书批发是指图书所有者向图书经营者批量销售图书。其特点在于:
1.不与消费者直接交易,即批发的销货对象中没有消费者,只有各种图书经营者(其他批发者和零售者)。这是它的最根本的特点。
2.销售方式具有批量性,即图书须成批量地销出,没有就零星图书进行的交易。
3.销售方必须给购货方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即批发价格要按图书的定价打一定折扣。
批发对于出版单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图书要靠强大的批发环节支撑才能完成销售,零售市场的繁荣也必须依赖于批发环节的健全和高效。
⑼ 图书零售许可如何办理
?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前期需要的材料:1、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2、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 一.批发性质的:1.办公场所500 平米以上。2.注册资金200 万以上。3.中级发行员证。4.核名通知书、验资报告、房产复印件、租赁协议。 二.零售性质的:1.办公场所没有特殊的要求写字楼 商务办公的都成。2.注册资金物要求可以是中心 有限公司。可以无注册资金可以3 万以上注册资金都可以。 3.初级发行员证。4.核名通知书、验资报告、房产复印件、租赁协议。 办事对象: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 受理: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跟据《行政许可法》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三、审查与决定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审批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签署不予许可的的意见和理由。 四、发证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放给经营单位或个人;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当事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 办理时限: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5 个工作日对该材料初审。符合法定条件 材料齐全 场地也符合要求的20 个工作日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宝家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另可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
⑽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还会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根据财税[2013]87号《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018年针对图书批发、零售环节是否还会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局等部门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后续政策会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