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为商品批发商,每件商品利润空间究竟能有多大呢
我觉得批发的话应该是110左右的,不能超120,批发和零售是不同的,批发是走量空间利润小,零售的利润空间大,量确实很小的。
如果价格太高的话,零售店过去批发,也是没有什么利润的。反而影响你自己的效益的。正所谓薄利多销,这个是批发商的一贯宗旨。
先慢慢累积可客户群,客户稳定了,效益也就稳定了,价格过高的话开始可能会有点利润,但是零售商也不是傻子,慢慢会流失客户的
2. 作为批发商 有啥方法能够控制最终的零售价吗(至少让零售价不能低于某个值)
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有很多人选择薄利多销。尝试规定终端最低价格,可能会有一些帮助。
3. 批发零售业增加值怎么算
直接减啊,比如本季度比上季度增加多少就直接用本季度的营业额减去上季度的营业额据OK了
4. 生产总值和批零销售总额的差别是什么
生产总值是生产企业的生产数量乘以生产企业的销售单价。批发企业是从生产企业买入后批发数量乘以批发单价得出批发产值,零售企业是从批发企业批发来后销售数量乘以销售单价得出销售产值。
生产产值是出厂价,批发的价格是生产的出厂价加上批发的成本和利润,零售价格是批发价加上销售成本和利润,所以生产产值低于批零产值。
5. 零售价什么意思
商品都是有一个价格的,但是这个价格由什么定呢?首先是从生产商需要的原料,人工,设备,以及技术成本这些为基础,从而决定了这么一件商品的基础价格,然后再稍微提高一下价钱,分销到批发商手上,从中获利,而批发商则需要运输送货,将商品送到批发商手中,同样也计算了收购成本以及运输等。最后才是零售价,由于零售商的铺租,人员成本都不一样,所以就会导致了同一件商品,价格不一样,另外针对于需求,如果在需求高的地方,就算价格稍贵,也是销售不断。
零售,一般称之为零售业,我们可以先从字面上去理解,零售,就是销售商品的数量较少,交易次数频繁,的意思,零售他与批发是相对的,批发是生产商以较低的价钱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对其进行零售,而零售业也是整个销售流通链的最末端,交易结束后就会流入消费领域。
6. 批发零售社会销售品总额增加值率是多少
GDP更能代表城市的发展水平。因为GDP是一个综合的核算指标,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因此,使用GDP及其构成就可以说明一个城市的经济规模、投资消费水平、进出口贸易状况、居民收入水平、企业营业收益等多个方面的情况。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是描述商业方面的一个指标,仅反映商业规模,对城市发展水平的描述力远不如GDP。比较全面的判断应该是这样的:如果A城市的GDP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B城市高,但GDP却低于B城市,应该说明A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不如B城市,但是商业发展具有优势,如需判断A城市的商业是否超过B城市,还需参照购销总额、库存、盈利情况等其他指标。
7. 请问,一般水果的批发价与零售价的差值或比例
以樱桃为例,春节我去北京天天乐水果中心买了一箱樱桃10斤480元,家小区门口零售70一斤,超市85一斤,比例你可以自己算去了。
8. 成本 进价 零售价
要看你是什么类型的货,看是在什么场所销售?因为不同场所地租不同,越贵的地方需要更高的毛利率来支撑。你给他的进货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是否足够吸引他来经销你的货?这些都是你应该考虑的因素。
试着给你一个简单的计算模型:零商进价假设25元,零售价50元,他有50%的毛利。这是一个中间值,你可根据你的货品的销售场所和行业基本利率来调整这个毛利率比例。
比如,零商进价35元,卖50元,他毛利率只有30%。
你进价是10元,给他是25元,他卖50元,这个架构应该是合理的。他可以有50%的毛利率(实际上就是他投入25元赚25元),作为零售来讲,他应该很满意了。你进价10元卖25元,你的毛利率是60%,你也应该非常满意了。因为你给他25元,实际上是批发性质,他去零售,按理说利率应该比你更高才是。如果你需要更大地扩展销量,而不是保持单品的利率,建议你还可以缩减你的批发利润空间:
你进价10元,你批发给零商的价格15-20元左右,这样,零商能达到60-70%的毛利率,这样更能刺激他的销售热情,并且他有更大的自主降价空间,可以促进货品销售周转。
9. 零售 销售 批发是什么意思什么区别
零售:针对消费者 销售的
批发:销售给 各 区域的 几个人
10. 什么是零售
“零售”一词源自法语动词“retailler”,意思是“切碎(cut up)”,是以一种基本的零售活动,即大批量买进并小批量卖出。例如:一个便利店可以二十四箱为单位买进听装豆子,再以单个听装豆子为单位卖出。但零售企业并非是“拆装(break bulk)”商业实体。批发商也可以大批买进并向消费者小批售出。但将零售企业与其他分销贸易商区分开来的是消费者类型;零售企业的特征是向最终消费者出售,而批发商则是向零售企业或是其他商业组织出售。Baker(1998)将零售企业定义为“任何向个人或家庭消费出售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有一种倾向,认为零售主要指有形(物质)产品的销售。然而,承认零售是一种包含服务的销售是必要的。一项服务可能是顾客主要购买的东西(如理发或航空旅行),或是顾客购买的一部分(如送货或培训)。零售不一定涉及有形的商品。邮购和电话订购、到消费者家里或办公室直接推销互联网及自动售货机皆属零售的范畴。最后,零售也不一定只有一个“零售商”。制造商、进口商、非营利性公司和批发商在把商品或服务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时即充当了零售商的角色。另一方面,制造商、批发商和其它组织为本组织使用或再销售需要而进行的购买则不属于零售业务。
零售:向最终消费者个人或社会集团出售生活消费品及相关服务,以供其最终消费之用的全部活动。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点:
1.零售是将商品及相关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作为最终消费之用的活动。如零售商将汽车轮胎出售给顾客,顾客将之安装于自己的车上,这种交易活动便是零售。若购买者是车商,而车商将之装配于汽车上,再将汽车出售给消费者则不属于零售。
2.零售活动不仅向最终消费者出售商品,同时也提供相关服务。零售活动常常伴随商品出售提供各种服务,如送货、维修、安装等,多数情形下,顾客在购买商品时,也买到某些服务。
3.零售活动不一定非在零售店铺中进行,也可以利用一些使顾客便利的设施及方式,如上门推销、邮购、自动售货机、网络销售等,无论商品以何种方式出售或在何地出售,都不会改变零售的实质。
4.零售的顾客不限于个别的消费者,非生产性购买的社会集团也可能是零售顾客。如公司购买办公用品,以供员工办公使用;某学校订购鲜花,以供其会议室或宴会使用。所以,零售活动提供者在寻求顾客时,不可忽视团体对象。在我国,社会集团购买的零售额平均达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