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单位是批发、零售业,增值税3%,所得税25%。现税务局要改核定征收,请问税务局核定税率多少举例。谢谢
基本税种和税率: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文化事业建设费按营业额3%缴纳;
5、印花税:广告合同按承揽收入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使用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奖金的扣缴个人所得税。
除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收入*应税所得率
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18%或27%或33%).
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税率18%;
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税率27%;
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税率33%
2008年1月1日起,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国税发〔2007〕104号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10
制造业-------------------- 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5
交通运输业----------------- 7-15
建筑业--------------------- 8-20
饮食业--------------------- 8-25
娱乐业--------------------- 15-30
其他行业------------------- 10-30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表》同时废止。
B. 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税率是多少
不同地区税务机关有不同的核定征收所得率,所谓的核定征收所得率,就是当地某行业的正常利润率,由税务机关直接核定为一个数值,如8%,再乘以25%就是你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C. 十万火急,请各位帮帮忙,非常感激。。 我司经营范围为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5%。
利润
D. 服务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核定率由税务局定的,各地方税务局也有所不同,我这边饮食业为10%;其他服务业:20%
E.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税率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规定:应税所得率调整为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1、农、林、牧、渔业:3至10%
2、制造业:5至15%
3、批发和零售贸易业:4至15%
4、交通运输业:7至15%
5、建筑业:8至20%
6、饮食业:8至25%
7、娱乐业:15至30%
8、其他行业:10至30%
具体幅度请咨询当地税务局。
F. 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率一般是多少
《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税所得税征收率调整为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范围内联合确定本地区的具体应税所得率,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6)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核定征收率扩展阅读:
征收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
通常由于增值额和所得额的核定比较复杂,多采用按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乘征收率直接计税征收的办法。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按销售额直接计算税额的征收率,相当于增值率乘以税率的积数,所得税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直接计算税额的征收率,相当于增值率乘以税率的积数。
参考资料: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G. 我的企业是行业是零售业,核定征收率是多少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规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企业所得税的所得率为 4%-15%,相当于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在1%-3.75%之间,具体标准由各省市税务局确定。具体到你地的征收率,建议进一步咨询主管税务局。
H. 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税率有哪些
你先要看下你是哪个行业。每个行业的所得税税率不一样。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依据《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国税发〔2007〕104号行业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10 制造业 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5 交通运输业 7-15 建筑业 8-20 饮食业 8-25 娱乐业 15-30 其他行业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