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服务。 属于什么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是指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里隶属的行业类别。即企业是干什么的,做什么产品;
经营方式是指企业的运行作为,即企业怎么干。
所以,这是两个问题,或说是两个分类,不能放在一起来理解。
您的提问相当于说,这样干(批发、零售、服务)的企业,是做什么产品的? ---不存在。
不管做什么行业的企业,都可以按不同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服务)来运作。
㈡ 一般的商贸公司属于什么行业
商贸公司属于什么行业,有以下4点:
1.
属于批发和零售业,销售行业。
2.
如果是兼营交通运输与批发零售业的,可以在经营范围里写上主营和兼营。
3.
商贸企业即为商业零售企业。
4.
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网络店铺,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
5.
商贸公司申请条件,有以下3点:
1.
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2.
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3.
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㈢ 商贸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1、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品质、卫生、安全质量检验(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检验)
2、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鉴定(包括衡器计重、水尺计重、容量计重),以及整批货物和包装内货物的数量鉴定(包括件数、长度、面积、体积等)。
3、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标记鉴定。
4、各种进出口货物的货载衡量。
5、进口货物承运船舶的舱口检视、监视卸载、载损鉴定和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
6、出口货物承运船舱、车厢和集装箱的有关清洁、卫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适载条件检验,以及积载鉴定和监视装载。
7、进出口商品的承运船舶,宣布共同海损后的海损鉴定(积货鉴定)。
8、为有关国家对进口商品实行全面监管制度提供装船前检验服务。
9、其他检验鉴定业务,如财产鉴定评估,价格比较,审核签发价值证明书,抽取或签封货物样品,出口成套设备从设计审查到监造,出口商品从原料检验到成品验收乃至装船前检验。
10、进口商品在生产国或装运地检验或代办委托国外检验机构进行装运前检验。
11、各国安全认证代理申请服务。
12、各国安全认证技术咨询服务。
13、国外认证机构委托的工厂跟踪检验服务。
14、产品预验及客户委托的其它安全测试服务。
15、承接EMC测试,出具CB测试证书与测试报告。
16、ISO9000、QS9000及ISO14000质量体系认证咨询服务。
(3)商贸企业属于批发零售业吗扩展阅读:
商贸相关延伸:商贸与其它区别
商贸企业与商业企业在税法中的有关定义区别在于,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商业企业的范围一般来说包括商贸企业,但不可一概而论,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商贸企业”与“商业企业”所指还是有其特殊的内涵及外延,因此,对于这两个名词应当依据其出处作具体、恰当的理解。
㈣ 什么是商贸企业指哪些企业
商贸企业与商业企业在税法中的有关定义如下所述: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33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中的“商贸企业”界定为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商业零售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
(二)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商业企业的范围一般来说包括商贸企业,但不可一概而论,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商贸企业”与“商业企业”所指还是有其特殊的内涵及外延,因此,对于这两个名词应当依据其出处作具体、恰当的理解。
㈤ 哪些属于商贸企业
商贸企业即为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网络店铺,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33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中的“商贸企业”界定为商业零售企业。
商贸企业与商业企业在税法中的有关定义区别在于,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㈥ 什么是批发零售贸易业
批发零售贸易业是指专门从事批发和零售贸易活动的经济部门。具体是指不直接从事商品的生产,而是从农业、工业或其他的单位那里购买(或调拨)成品或半成品,未做任何加工,或只做简单的加工(如进行简单的分类、清洗、整理和包装等),通过转卖以获取利益的企业。
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
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原商品销售总额):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或出口的商品(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总额。本指标由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额、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额、出口额和对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零售额项目组成。包括:
(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的商品;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公用事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4)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不包括:
(1)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日包装用品和其他虚旧物资;
(2)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如随机构移交而交给其他单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交付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和赠送给其他单位的的样本等;
(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4)购货退出的商品;
(5)商品损耗和损失。
[编辑]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
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是指报告期末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商品。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的商品库存情况和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度。
期末库存包括:
(1)存放在批发零售贸易业经营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经营处)仓库、货场、货柜和货架中的商品;
(2)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
(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本单位的商品,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部分;
(4)寄放他处的商品,如因购货方拒绝承付而暂时存放在购货方的商品和已办完加工成品收回手续而未提回的商品;
(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作销售或调出)尚未售出的商品;
(6)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交付的商品。不包括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拨付除批发零售贸易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所属独立核算加工厂等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代国家物资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等。
㈦ 什么是批发零售业具体是什么样的
批发零售业是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力量,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
目前,从宏观经济走势来看,居民收入水平整体上处于较快上升阶段。从长远来看,我国居民消费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从结构上都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这为我国批发零售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中长期宏观环境。
零售业
①交易对象是为直接消费而购买商品的最终消费者,包括个人消费者和集团消费者。消费者从零售商处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用于转卖或生产所用,而是为了自己消费。
②零售贸易的标的物不仅有商品,还有劳务,即还要为顾客提供各种服务,如送货、安装、维修等。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加剧,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与售后服务已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或领域。
③零售贸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数频繁, 每次成交额较小,未成交次数占有较大比重,这是零售应有的定义。正由于零售贸易平均每笔交易量少,交易次数频繁,因此,零售商必须严格控制库存量。
④零售贸易受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比较大。零售贸易的对象是最终消费者,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表现为无计划的冲动型或情绪型。
面对着这种随机性购买行为明显的消费者,零售商欲达到扩大销售之目的,特别要注意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和需求兴趣,一定要有自己的经营特色,以吸引顾客,备货要充足,品种要丰富,花色、规格应齐全。
⑤零售贸易大多在店内进行,网点规模大小不一,分布较广。由于消费者的广泛性、分散性、多样性、复杂性,为了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要,在一个地区,仅靠少数几个零售点是根本不够的。
零售网点无论从规模还是布局上都必须以满足消费者需要为出发点,适应消费者购物、观光、浏览、休闲等多种需要。
⑥零售贸易必须依靠周转速度取胜。相对于批发贸易,零售贸易每次交易额小,因此必须注重提高成交率,提高贸易资本的周转速度,尽可能在同一时间内使贸易资本周转更快、更有效率,做到薄利多销,快买快卖。
对企业来说:
(1)企业有自己的经营门店,直接售予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如办公用品、小轿车等)的商品。
(2)企业无门店,通过网上或电话售予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
(3)企业对医院、学校等非盈利机构销售的中西药品、医疗器械、教学用品及设备等。总之,零售业的销售对象是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销售的商品是以生活消费或公共消费品为主。常见的零售业有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等以销售生活消费品为主的企业。
批发业
与零售业相比较, 批发业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①批发业的交易额一般较大。批发业基本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对于批发业而言, 资金较劳动更为重要, 资金问题往往是决定批发商经营成败的关键。
②批发业的商圈比较大。中小批发商业一般集中在地方性的中小城市, 但经营范围会辐射到周围地区;大型批发商业往往分布于全国性的大城市, 其经营范围可以涵盖整个国内市场, 有些还可以开展进出口业务, 其商业圈还可以突破国界。
③服务项目相对较少。由于批发商业其服务对象主要是组织购买者而非个人消费者, 因此相对而言, 批发业的服务项目要较零售业少, 而着重于通信、储运、信息、融资等方面, 表现为组织对组织的服务,交易往往具有理性化。
对企业来说:
(1)企业以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勘察设计、科研试验等商品为主。
(2)企业以售给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和其他服务行业用于转卖或经营的商品为主,包括售给外贸部门出口或加工后出口的商品。
(3)企业以直接向国(境)外出口的商品和委托外贸部门代理出口的商品为主。批发业的销售对象是另一个生产经营或转卖(含直接出口商品)的企业,销售的商品有生产经营用途,也有生活消费用途。
(7)商贸企业属于批发零售业吗扩展阅读:
从事批发零售类的客户,在我行申请授信,除了要符合总行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1.注册从事批发、零售业务且年检合格的企(事)业法人;
2.在本地经营期限1年以上,对经营年限不满3年的要多加关注;
3.具有稳健的经营作风,稳定的供销渠道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并要提供进销货渠道的相关资料;
4.具有真实的销售背景,所经营商品市场情况比较稳定;
5.最低资本金要求:项目资本金比例要达到35%及以上;
6.通过人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显示与银行往来记录良好,对于禁入类客户要查明其逾期原因,其中因信用卡年费而造成逾期的客户可酌情考虑;
7.客户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目前只有自有房产抵押和租赁权抵押。
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批发和零售有什么区别吗
营业执照跟批发和零售是没有直接区别的,零售和批发主要是看经营范围怎么写的,写批发就是批发,写零售就是零售,主要是看经营的产品是什么情况,就怎么写。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批发是指将商品或服务售与那些为了将商品再出售或为企业使用的目的而购买的顾客时所发生的一切活动。
零售是商品经营者或生产者把商品卖给个人消费者或社会团体消费者的交易活动。
零售的特点是:每笔商品交易的数量比较少,交易次数频繁;出卖的商品是消费资料,个人或社会团体购买后用于生活消费;交易结束后商品即离开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
(8)商贸企业属于批发零售业吗扩展阅读:
零售贸易的主要特征有:
1、 交易对象是为直接消费而购买商品的最终消费消费包括个人消费者和集团消费者。消费者从零售商处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用于转卖或生产所用,而是为了自己消费。交易活动在营业人员与消费者之间单独、分散进行。
2、零售贸易的标的物不仅有商品,还有劳务, 即还要为顾客提供各种服务,如送货、安装、维修等。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加剧,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与售后服务已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或领域。
3、零售贸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数频繁, 每次成交额较小,未成交交易占有较大比重。
批发的发展前景:
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批发业的发展对于节约全社会的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生产商和零售商向批发环节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批发业的发展陷入困境,整个流通体系呈现“两头活跃、中间萎缩”的基本格局,“批发无用论”观点开始盛行。
从世界范围来看,独立批发商经历了先抑后扬的曲折发展过程,最终在社会生产和流通中的地位逐渐趋于稳固。中国批发业不仅将遵循批发发展的一般规律,还会因中国的特殊国情而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发展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