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批发零售贸易业
批发零售贸易业是指专门从事批发和零售贸易活动的经济部门。具体是指不直接从事商品的生产,而是从农业、工业或其他的单位那里购买(或调拨)成品或半成品,未做任何加工,或只做简单的加工(如进行简单的分类、清洗、整理和包装等),通过转卖以获取利益的企业。
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
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原商品销售总额):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或出口的商品(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总额。本指标由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额、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额、出口额和对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零售额项目组成。包括:
(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的商品;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公用事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4)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不包括:
(1)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日包装用品和其他虚旧物资;
(2)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如随机构移交而交给其他单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交付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和赠送给其他单位的的样本等;
(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4)购货退出的商品;
(5)商品损耗和损失。
[编辑]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
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是指报告期末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商品。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的商品库存情况和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度。
期末库存包括:
(1)存放在批发零售贸易业经营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经营处)仓库、货场、货柜和货架中的商品;
(2)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
(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本单位的商品,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部分;
(4)寄放他处的商品,如因购货方拒绝承付而暂时存放在购货方的商品和已办完加工成品收回手续而未提回的商品;
(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作销售或调出)尚未售出的商品;
(6)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交付的商品。不包括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拨付除批发零售贸易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所属独立核算加工厂等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代国家物资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等。
2. 主营业务收入与产品销售收入的区别
1、概念不同。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产品销售收入指工业企业在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时,按销售价格从购货单位取得的货款收入。
2、范围不同。主营业务收入是反映企业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可能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提供的劳务收入、其他主营收入等。
3、财务处理区别。在会计报表上产品销售收入统计到主营业务收入中。因为主营业务收入所包含的内容更广。
(2)批发零售贸易企业销售收入定义扩展阅读:
产品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也会遇到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问题,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①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②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分录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417.4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528.52
2、计提附加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3.43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37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5.86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57
3、扣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28.52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37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5.86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57
贷:银行存款 591.95
4、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A设备
(3)批发零售贸易企业销售收入定义扩展阅读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4. 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主要核算内容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
1)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
2)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
3)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管业务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
4)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
5)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房地产经营收入“;
6)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营业)收入“。
企业在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有关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上年累计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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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营业务收入征税筹划内容和方法
未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记收入的征税筹划
企业未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主要指企业未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应计的销售收入采取拖后或记入往来账户不及时转销售收入。我们进行征税筹划时,应注意:
1)审查企业的销售是否合理,通过确认企业的销售方式进行稽查。对一般销售业务,如交款提货、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其销售成立的标志有两个,一是商品、产品已经发出;二是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已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对其他销售方式,按财务惯例规定,分别确定收入的实现时间。
2)审查企业的销售发票、运费结算等原始凭证,结合“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贷方明细账和企业“产品(商品)出库单”,查明企业销售发票是否已经开出,商品产品是否已经发生。
3)审查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预收账款明细账记录,将有关会计凭证与产品销售合同相对照,查明企业是否已经取得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有无将应记销售收入款项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不记不转销售收入的现象。
4)审查“主营业务收入”贷方明细账,将企业销售的原始凭证与销售收入的入账时间相核对,看其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进一步审查企业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查明企业是否故意推迟收入的入账时间。
二、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征税筹划。
企业发生销货退回,不论本年度的还是以前年度的,都应冲减本期的销售收入。
企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减折扣额。企业发生销货退回、折让和折扣,实际工作中会发生虚拟销货退回,或者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而把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减的问题。
5. 销售总额是什么意思
销售总额是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包括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的商品金额。本指标由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额、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额、出口额和对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零售额项目组成。这个指标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
商品销售总额的分类如下:
商品销售总额又分为批发销售总额和零售销售总额,
批发,是指除零售以外的一切商品销售量,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和出口。零售,是指国民经济各行业售给城乡居民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以及社会集团直接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的总量。
6. 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意思
主营业务收入损益类账户,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贷方登记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而取得的收入,借方登记销售退回和在期末接转入本年利润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本项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主管业务收入”;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管业务收入”;建筑企业指“合同成本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应按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 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的主营和兼营的项目内容.主营的业务内容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兼营的业务内容就是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