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营业执照增加图书零售需要什么条件
营业执照增加图书零售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出版物批发零售企业扩展阅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⑵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同时选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和出版物零售吗
可以的,因为这是两项资质,出版物零售需要到温微审批,而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需要办理文网文
⑶ 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都需要什么
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如下: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3)出版物批发零售企业扩展阅读: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七条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住所。
第九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⑷ 我是一家图书批发零售企业,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果出版社给我们书号的话,企业可以自己印书吗
可以自己联系正规印刷厂印刷
⑸ 图书零售批发必须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吗
许可证由拟开户的银行代为办理。
需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
⑹ 什么样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呢
个人也是可以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一个个体户工商户营业执照就行,有实体店就去当地工商局办理,需要资料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没实体店就在网上找代办办理,详见微信公众平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然后线上配合工商人脸识别,就可以办理了,证件都是真实可查的,简单方便。
⑺ 我公司营业执照是批发零售图书,能自已印刷吗,有书号的话
不能随便印刷,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第九条设立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向原办理登记的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并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规章】《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第15号令) 第四条 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规范性文件】《数字印刷管理办法》(新出政发〔2011〕2号) 第五条 国家对数字印刷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数字印刷经营活动。 第七条 设立数字印刷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⑻ 如何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七)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具体程序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须向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以上规定的申请材料,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