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批发是否等于有批发许可证经营
你都说了零售许可了,你只能有零售许可的权利,绝对没有批发的权利。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涉案案值达到一定程度,可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② 倒卖烟草
首先要提醒一下,你这样的做法会触犯《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
1:无证批发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为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烟草制品的,即视为无证批发卷烟。违者,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责令其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非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100%的罚款。
2:乱渠道进货 乱渠道进货是指已经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以外进货的行为。违者,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处以没收非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10%的罚款。
根据你的意思,另外六条规定就不做解答了。
③ 旅顺烟草批发市场在哪里
白云街 5号 旅顺烟草专卖
④ 我想开个烟酒批发部,六十平方大概需要多少钱,北京的烟草营业执照好办吗
很简单.要开烟草专卖店的话.当然是先要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说明一下办理该证件是不收费的!资料如下,请参考!
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申请范围
1、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二、办理机关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三、办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
五、办证程序
1、申请
⑤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做烟草批发贸易吗
在国内,烟草是专卖,只能由当地烟草公司经营本地的卷烟销售,非烟草公司是不可以批发卷烟的
⑥ 请问 上海这里烟草专卖批发难办还是零售证难办还是差不多难度
烟草专卖批发是不允许个人办的
首先营业执照要办好。
去你烟痁所在区县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证,有一个合理布局问题,其它好办。正常办证费用。
一、申请范围
1、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二、办理机关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三、办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
五、办证程序
1、申请
申请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申请:(一)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二)可以通过登陆系统,在“网上办公”栏目直接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
受理过程中,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审批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复审,并在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办理的,系统将发布领证公告,各级烟草专卖局加盖专用印章后送达申请人,申请以此为凭证前往相应的地点领取许可证;不予办理的,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⑦ 如何申请一个烟草批发公司需要那些手续
新办烟草经营许可证:
新成立的烟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申请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的企业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企业,应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烟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提交国家局或省级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企业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国家局同意其生产或进出口的批准文件。
取得烟草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例: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烟草专卖行主管部门或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其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发证。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者,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经烟草专卖部门批准,并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2张(1寸免冠)、营业执照副本。办证费(个体12元,集体24元)。以上条例具备者,方可办证。
⑧ 烟草批发市场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明确烟草专卖品的经营主体是国家,并实行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二条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家主要以垄断经营和统一管理等方式,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业务实行专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之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正因国家以立法等方式,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因素,在我国境内的烟草专卖品的批发行业前景非常可观。但目前为止尚未发生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负责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批发业务的案例。
⑨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行为如何定性
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规定的行为。笔者认为,这样定性不够准确。因为,《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规定是针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发放部门的确权条款,而不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的禁止性条款。 《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的规定,明确了从事烟草制品销售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规定设定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罚则。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定性。 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然后,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转致依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定性。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是禁止性条款,因此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定性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再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也可直接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罚则定性处理。 可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所指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依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⑩ 办烟草证批发的和零售的有区别吗
烟草证批发和零售的区别:
办烟草经营许可证:
成立的烟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申请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的企业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企业,应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烟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提交国家局或省级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企业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国家局同意其生产或进出口的批准文件。
取得烟草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例: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烟草专卖行主管部门或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其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发证。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者,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经烟草专卖部门批准,并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2张(1寸免冠)、营业执照副本。办证费(个体12元,集体24元)。以上条例具备者,方可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