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产品进入蔬菜批发市场有那些交易规则
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
2009-5-12 17:05:00 中国食品科技网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操作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申请设立和运营中的现货交易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其农产品交易过程。
第三条(基本要求)
(一)市场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二)市场应建立健全包括入场要求、索证索票、检验检测、商品存储、交易管理、加工配送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工作手册,并有效运行。
(三)市场卫生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 入场要求
第四条(工作要点)
市场应与入场经销商签署食品安全保证协议,记录其经营行为,存案备查。
第五条(工作手册)
本部分操作应配备以下工作手册:经销商及农产品准入条件手册、准入工作流程、经销商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文本。
第六条(经销商入场要求)
经销商进入市场经营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市场应查验入市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销售授权书等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全部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法有效并有正本或加盖公章的正本复印件,并留存其正本复印件备档。
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协议内容中应明确规定对经销商经营农产品的索证索票、抽样检测、质量巡查等管理方式,明确经销商对产品安全的责任,对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实施下架、退市、召回、销毁、公示等处理办法,并明确处理程序及相关事项。
第七条(农产品入场销售要求)
市场应明确农产品入场销售要求,并予以公示,准许入市交易的农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或地方卫生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市场应查验其经营产品的质量安全,留存其产品名录和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证明文件备案。
第八条(退市要求)
经销商出现食品质量事故或违反市场食品安全保证协议约定退市的,市场应根据协议取消其交易资格,并予以公示。
第三章 索证索票
第九条(工作要点)
市场应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对进货商品索取相关质量证明票证,留备其正本复印件建档管理。
第十条(工作手册)
本部分操作应配备以下工作手册:索证索票操作手册。
第十一条(索取的票证)
市场应对不同商品的进货,向经销商索取相应的质量证明票证。
(一)需要获得QS标志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出具地方质检主管部门提供的QS生产许可证、该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单。
(二)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应出具相应的认证证书和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单。
(三)主要农产品
生鲜畜禽肉应当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车辆消毒证,猪肉还应出具生产厂家定点屠宰许可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水产品应向市场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
熟肉和豆、奶制品应向市场提交生产厂家出库单(即进货单),标明日期、摊位号、品名、数量,并要加盖单位公章。应定期到市场检测中心送交当地产品质量监督所提供的商品检验报告。
果蔬产品应向市场提供产地证明、该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单。
粮油产品应当出具该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单、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或产地证明。
茶叶应当出具产地证明、该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单。
调味品应当出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单、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产地证明。
(四)进口商品应出具进口许可证、报关单及商检证明等;在国内未进行商标注册的,经销商要出示进口商的商标使用授权书。
第十二条(工作要求)
经销商进货时,市场应索取其每批每类产品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就有关证明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实。
索票索证工作应设专人管理,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并及时归档,证件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十三条(工作要点)
市场应检测无有效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检测结果及时公示。
第十四条(工作手册)本部分操作应配备以下工作手册:抽检规则、检验检测方法及检测结果处理手册。
第十五条(检测对象)
对无有效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市场应自行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检测要求)
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要求参照附件2。
市场对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应根据国家或行业相应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提出的抽样方案、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则进行,每次检验应备案记录检测产品品名、数量、进货时间、产地(来源)、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和检验人员等信息。
第十七条(检测结果处理)
市场应及时公示检测产品的经销商、产地、产品数量、检测结果等信息,检测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
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应及时通知有关经销商,做好标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及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处理。
第五章 商品存储
第十八条(工作要点)
各类食用农产品应分区管理,产品存储要有适宜的条件。
第十九条(工作手册)
本部分操作应配备以下工作手册:农产品存储条件、库房存储过程管理办法、出入库管理手册。
第二十条(分区管理)
(一)经营分区
市场应按食用农产品与非食用农产品划分经营区。食用农产品经营区内应按农产品大类、保鲜和卫生要求进行再分区,如蔬果、肉类、水产品、蛋、粮油、茶叶、调味品等,冷冻农产品和非冷冻农产品、生鲜农产品和熟食品、有包装食品和无包装食品应分区。
(二)存储分区
不同类别的产品应分库或分区存放,植物性产品、动物性产品和菌类产品等分类摆放。产品之间保鲜、贮藏条件差异较大的或容易交叉污染的不得在同一库内存放;同一仓库或存储区域内存放的不同产品间应有适当物理分隔。
库内产品存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商品存储要求)
需冷藏(冻)农产品应在适宜条件下贮藏、陈列,根据产品特性设定相应的温湿度参数。新鲜的蔬菜、水果应根据产品自身的生理特性选择适宜的温湿度和存储方法,生鲜畜禽肉应贮藏于温度0~4℃,相对湿度75%~85%的冷藏柜(库)内,冷冻畜禽肉、水产品应贮藏于温度-18℃ 以下,相对湿度大于95%的冷冻柜(库)内。为确保农产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粮油等常温存放的产品应根据不同产品的具体存储要求储存在温湿度适宜的库区,避免阳光照射。
使用保鲜剂等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有关要求。
市场对产品的存放应有系统的管理,详细记录产品的品名、产地、产品质量、存储条件、出入库数量、出入库时间等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在产品出入库时,质检人员应对产品进行检验或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交易。
第六章 交易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要点)
市场应建立购销台账和诚信经营制度,并有效运行。
第二十三条(工作手册)
本部分操作应配备以下工作手册:购销台账管理手册、投诉及处理程序、经销商信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购销台账制度)
市场应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台账要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损毁。
经销商在进货时,要建立进货台账,记录供货商的有关情况、进货时间、产品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产品等级和索证种类等内容。在销货时要建立销货台账,记录商品采购对象、销售时间及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
市场应定期检查经销商台账记录是否准确、完整,索取相关交易单据及凭证对比核查,并公示相关情况。市场应要求经销商就一段时间的台账分类汇总成册,做好统计工作。
第二十五条(诚信经营)
市场应对商品的质量承担管理责任,公开承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及本规范的要求管理商品交易行为,及时处理客户对质量问题的投诉。
市场应建有经销商信用记录,如实记录其经营行为。
市场应建立经销商的奖惩制度,对诚信经营行为要积极鼓励,对台账作假、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良行为要及时处理。
⑵ 请问如何理解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文件的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编辑:12366
⑶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
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你单位作为专门经营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的农贸市场,所有的厂房及占用的土地,在2013年2月成立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农产品批发市场去零售扩展阅读:
《通知》以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已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
二是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
⑷ 南昌市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菜可以零售卖吗
看你在什么地方坐车咯,很多车都到。而且深圳很多批发市场,你去哪个?我惠州蔬菜基地的,规模200多亩,如果需要大量蔬菜,可以直接来基地采购,省去中间环节
⑸ 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形成的商业业态,1984年我国武汉建立了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武汉皇经堂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流渠道、主要业态,2010年全国有450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我国的农产品的70%以上经过批发市场进入百姓的菜篮子。
是以粮油、畜禽肉、禽蛋、水产、蔬菜、水果、茶叶、香辛料、花卉、棉花、天然橡胶等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为交易对象,为买卖双方提供长期、固定、公开的批发交易设施设备,并具备商品集散、信息公示、结算、价格形成等服务功能的交易场所。
按交易商品的种类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分为综合型批发市场和专业型批发市场两种。综合型批发市场,日常交易的农产品在三大类以上,如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日常交易的品种有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等。专业型批发市场,日常交易的农产品在两类以下(含两类),如粮油批发市场、果菜批发市场、副食品批发市场等,还有只交易一个品类的如蔬菜批发市场、水产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花卉批发市场、调味品批发市场、食用菌批发市场、山草药材批发市场、活禽批发市场、活畜批发市场、观赏鱼批发市场、禽蛋批发市场、种子批发市场等。
按农产品市场的城乡区位分布,农产品批发市场可分为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种类型。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建在靠近农产品产地的、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交易对象的批发市场。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建在城市近郊甚至市区、以多种农产品为交易对象的批发市场。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建在农产品产地和销地之间的便于农产品集散的地方、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交易对象的批发市场。
按农产品批发环节关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分为一级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市场和三级批发市场。一级批发市场,是直接从产地收购农产品、向中间批发商或代理商销售的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市场,其批发商从一级批发市场采购农产品,再销给中间商或零售商。三级批发市场,其批发商从二级批发市场采购农产品,再销给零售商,这类批发市场多从事进口农产品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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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北京最大的农贸零售市场在哪
北京最大的农贸批发市场——城北回龙观交易市场
⑺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一个意思吗
是一个意思,
都是以农产品批发为主,
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
⑻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分类
(1)按照加工程度分
农产品可以分为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产品。包括谷物、油脂、农业原料、畜禽及产品、林产品、渔产品、海产品、蔬菜、瓜果和花卉等产品。加工农产品是指必须经过某些加工环节才能食用、使用或储存的加工品,如消毒奶、分割肉、冷冻肉、食用油、饲料等。(2)按照其特殊程度分
农产品可以分为普通农产品和名优农产品。名优农产品是指由生产者志愿申请,经有关地方部门初审,经权威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程序,认定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显著、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已成为当地农村经济主导产业,有品牌、有明确标识的农产品。(3)按农产品基因形成方式分
农产品可以分为转基因农产品和非转基因农产品。转基因农产品是指利用基因转移技术,即利用分子生物学的手段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另一些生物的基因上,进而培育出人们所需要的农产品。(4)按传统和习惯分
一般把农产品分为粮油、果蔬及花卉、林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其他农副产品六大类。
⑼ 北京有哪几个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1、北京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
北京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是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经国家计委批准立项的国家级重点批发市场,也是首都"菜篮子"重点工程。市场由中央企业中商企业集团公司和北京潞运通经贸集团,共同投资1.5亿元于1998年建成开业。
2、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
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经营设施4.5万平方米,经营粮油、特菜、食用菌、食品。特菜批发量占北京市供应量的80%,食用菌、酒水饮料已形成一级批发集散地。市场现有经营客户800余户,一级批发商、代理商达60%,年经营量90万余吨,经营额50亿元。
3、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成立于1988年5月,当初只是一个占地15庙、管理人员15名、启动资金15万元,连围墙都是铁丝网的小型农贸市场。经过18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北京市交易规模最大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在全国同类市场中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市场现占地面积1370亩,总建筑面积近15万平方米,有管理人员1100多名(其中保安员400多名),总资产近4.2亿元。
4、北京大洋路农副产品市场
北京大洋路农副产品市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在东四环内,地理位置优越,距离市中心较近,许多零售商都开着卡车前往大洋路农副产品市场进行农副产品的批发。
品类齐全,品质较好,囊括了水果,肉类,蔬菜,粮油等各种产品,面积较大,同时环境卫生,北京市市内的零售商可以选择前往大洋路农副产品市场进行产品的选购,但是大洋路容易堵车,因此需要提前进行时间的规划,以免造成损失。
5、北京市西郊肉类水产品市场
北京西郊肉类水产品市场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内,距离市中心较近,商品品类较为专一,主要销售肉类以及水产品,冻货的价格非常有竞争力,品质也较好,虽然面积较小,但是环境丝毫不差,同时商家的素质较高,商品物美价廉,可以说是购买水产品以及肉类的不二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