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药品批发企业不许零售药品,零售企业不许批发药品
这是根据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依法进行经营许可的条件决定的。
药品批发企业是将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批发企业的经营特点在于购销药品的数量大、储存规模大、销售去向可实施有效追踪,而且其销售客户均依法应当建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能够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所以GSP规定批发企业的质量控制要点是购销渠道审核、储存养护、运输配送。
药品零售企业是将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它的经营特点是购销数量小、储存量少、销售去向不能实施有效追踪,而且其销售对象不一定具备药品安全、合理使用的基本专业知识,消费者很难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鉴别和选择。所以,GSP规定零售企业的质量控制要点是确保消费者安全、合理用药,药店驻店药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依法承担起对消费者合理购药的质量审核、安全用药的技术指导职责。
由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实施GSP认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对批发企业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等条件进行审核、认定,也未对零售企业进行规模化经营、储存药品等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所以,批发企业不得零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批发药品。
2. 药品批发零售
药品经营企业只能是批发或者零售,不能两者同时进行.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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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产品的高要求,药品要成功,离不开产品本身定位的创新、生产方式的创新、模式的创新等等。
笔者认为:药品必须坚持5个创新
一、 产品定位的创新
产品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第一要素。做好产品是根本,然后如何让手中的好产品被消费者记住,并以此带来好的销售成绩,这就需要给产品一个好的定位,有一个响亮的卖点。同时还应注意,好卖点并非完全的新特奇,而是既让人们记住又能给终端和患者一个明确的定位:听到产品的宣传点就知道是干什么的,对其有什么利益。所以要提炼一个好的宣传点是最为重要的。
一般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产品卖点的提炼:
1、产品的原材料
对于产品的原材料提炼宣传点来说,皖西制药的“药材好,药才好!”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在越来越重视药品自身附加价值的前提下,品质上乘的药材在某一个方面来讲就是质量和品质的象征。因而,如何深度挖掘产品在自身用料方面的独特优势,是我们进行产品宣传点的提炼的一个方面。
2、产品的生产工艺
大企业和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一个较为明显方面的差别就是市场认知度的高低不同。而这个认知度是通过品牌宣传等一系列手段塑造起来的,之所以大企业的市场影响好,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大企业由于资金和实力较为雄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些先进的生产工艺有利的支持了企业的产品品质和品牌认知。这个也可以作为我们在宣传点提炼过程中一个可以发挥的地方。
3、产品的质量角度
在政府、社会越来越关注用药安全的大环境下,产品质量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良心药、放心药,仿佛只有这样的药品才是值得信赖的。我们在进行产品的卖点提炼中,不妨也可以通过与一些非正式的机构合作,为产品授予一个积极的、正面的光辉形象,来进行大规模的宣传。
4、产品的价格角度
作为国家监管部门一直关注的医药市场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如何降低需要药价也是目前行业关注的要点。假如你的品种有这方面的优势,而且在目前产品本身质量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大胆的向社会说出来你产品的明显价格优势,也会成为产品对外宣传的一个亮点。
二、 销售渠道的创新
生产出了好的产品,并设定了好的卖点,接下来就是利用不同的渠道来进行深度市场开发和炒作,如何最大限度的销售取得盈利,永远是操作该品种的单位或个人要重点把握的问题。如何最大限度的进行市场推广,取得尽可能多的盈利,要认真考虑品种的适销渠道。
1、研究渠道特性
产品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其有适应渠道。当然也可能一些品种会同时在多个渠道出现,但我们一定要认识清楚哪个渠道才是我们重点发力的主渠道,这就要我们认真的研究渠道特性。而对于我国目前大多说进行炒作的产品来说,其主要针对的渠道主要通过专科和专柜销售来实现的。
2、把握渠道需求点
明确了产品要进行的渠道,以及渠道的基本情况后,还要明白渠道的主要需求点在哪里。
从市场反应来看,专科专柜对品种自身的要求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产品自身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另一方面产品还具有较高的市场销售空间,有较为丰厚的利润空间。较好的治疗效果满足了患者对产品的治疗需求,产品本身有足够的利益空间满足了代理商对利益的需求,同时满足了这两个方面需求的品种,才会最终受到欢迎。
3、产品导入时机性选择
此外,对一个品种来说,选择合适的市场导入时机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当市场竞争白热化,而品种自身是作为新进入品种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的时候,不妨可以暂时对市场进行观察,以避开市场主要竞争对手的强势。同时,通过积极的市场研究寻找合适的市场机会,一旦发现进入时机成熟,要马上介入渠道销售,以求有机可乘。市场如战场,时机稍纵即逝,一定要把握!
三、 配合完善的宣传物料
毕竟产品的市场推广是个全方位的工程,对于炒作品种相关的各类宣传物料是有别于其它品种的,我们要认真对待,精心准备。
产品单页:突出产品的响亮卖点和疗效,要简单大方,千万不要以小报的形式出现,免得降低产品的价值,影响产品品质。
用药指南:配合产品宣传单页,在患者购买后发放。可以做成台历和便签的形式,用于提醒患者按时正确服药,可以很好的宣传企业的社会责任性和功德心。
康复手册:与产品所治疗疾病相关的保健和生活常识,可以用来帮助患者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帮助患者康复。
产品信誉卡:在患者购买的时候发放,记录产品出售的时间、地点、患者购药情况等,用于解除患者的购药疑虑,提升用药信心;也可以使代理商较好的掌握患者购药情况,及时展开电话回访等。
产品积分卡:鉴于专科疾病多为慢性病,用药周期一般较长的特性。通过制作产品积分卡,可以很好的促使患者多次购药,提升再次销售的成功率。
赠 品:对于一些新上市品种和高附加值的品种,适当的设置一些赠品可以很好的吸引患者购买。但是,在赠品的设置上,要保持一个很好的度,最好是以辅助治疗患者疾病的相关药品、物品为主。
四、 选择合适的宣传媒体
对于要进行市场炒作的品种来说,有了响亮的卖点、找准了适销的渠道,还是不够的。产品要实现成功的销售,特别是要进行重点炒作的品种,还必须要进行媒体宣传和推广。常用的媒体有:1、报 纸 2、广 播 3、电 视 4、展 会
五、 全方位的终端发力
无论品种如何炒作,最后完成销售的重要环节还是必须要落实到销售终端。这个销售终端可能在药店,也可能在专科门诊。所以,在这个环节还是要认真对待的。
1、终端展示
终端展示的原则之一就是要务必要求信息传递的全面和正面。在与销售相关的药店、各种渠道,要做好宣传品陈列、导购人员培训、促销活动的全面落实等一系列工作;
而在围绕产品销售的社区、药店、诊所等,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条幅、板画的宣传;在专科医院,围绕主治大夫做文章,争取得到他的口头推荐,而围绕专科医院的药店,是必须要占领的市场,并且要加大宣传力度。
2、事件营销
而作为目前一个有效的营销手段,我们也可以根据实际销售情况,针对某一个产品展开事件营销。因为,一则新闻永远比一个广告更能吸引人们的眼球。
我们可以展开通过媒体进行“**康复之星评选”、联合爱卫会/社区开展免费体检、赠药活动、举办某项针对目前人群和相关群体的比赛(蒙牛的快乐女生就是一例很好的案例)等等。
总之,利用一切可以产生正面积极影响的事件,来给予报纸、电视等媒体给予尽可能多的关注,是我们的宗旨。产品,需要在市场经营过程中完善和提升。拥有一套科学的策划流程配套,才能保证产品的市场经营有目的,有效果。需要肯定的是处于当代大环境中的耕耘者,总是在不断的根据时代的变化进行不断的尝试,以此做出自己的特色和市场。
4. 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定义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 之规定,将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类: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注:( 这里“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是指药品批发企业将购进的生产所需的原料药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
5. 求医药营销方面的论文或素材
作为医药产业价值链上的重要一环,药品营销总是那么令营销人振奋的话题,由于历史因素它“销声匿迹”了几十年,但在获得“解放”后,它的能量终于疯狂释放,以致又步入了“过度”的境地。
远去的时代背影
对于七十年代之后出生的人来说,计划经济的年代或许没有什么印象了,但对于那些曾经在那个代里从事药品购销的人而言,深深打上了时代烙印的药品购销、价格制定、经营模式、调拨方法等等,相信还不会从记忆中抹去,也很难抹去,虽然时光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甚至半个世纪。
计划经济年代的药品销售根本谈不上“营销”,而仅仅是一种“购销”,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全国统一规划,省以下统一管理,药品计划调拨,经济统一核算,购销实行“三级批发,一级零售”,层层下达指标,层层调拨,药品进口统一掌握,层层分配,医药批发商是贵族,医院是孙子,要送礼才能拿药物。“广西玉林某老牌制药厂销售科只有一个人就撑起了整个企业的药品销售任务”,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兆熊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这样形容医药企业的优势地位。
事实上,药品营销的变革与医药商业流通史的演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仅以安徽医药流通史为例,建国初期,大宗化学药品供应主要由皖北行署卫生处材料科负责,药品均采取单位申报,领导批准,药库直供的办法供应。1952年至1956年,中国医药公司安徽省、市、县三级公司纷纷建立,药品经营网络基本形成,国营医药公司已成为药品供应的主渠道。1957年,省级医药公司按商品流向,先后组建合肥、蚌埠等9个二级站,二级站负责对辖区各县市公司的货源供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以二级站为主体、按商品自然流向调拨的药品供应网络,这种经营形式,延续到1983年。在此期间,所谓的药品营销是不存在的,但那些从事药品购销的人,还是结识了全国各地的同行,这成为了他们在医药行业实行对外开放后进行药品营销的良好资源。1983年后,除国营医药公司外,出现了专门从事药品经营的个体户,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村及边远山区的消费者,由于药品过剩,为争夺有限市场,药品营销时代才真正来临了。
营销的动荡岁月
8月初,广州某星级宾馆,洋溢的条幅,红色的地毯,柔和的灯光,映着前来参加全国某医疗会议的医生们轻松的笑脸,在会议一角的药品生产厂家展位,成为了议会间医生们光顾的集中地,参会的医药代表就这样结识了医生。会后一位医药代表表示,这次会议效果还不错,但具体还需要跟进,否则对会议的赞助将会“打水漂”,至于如何跟进,那就大可不必宣扬了。
诺贝尔获奖者、对博弈论研究学者纳什曾经说过“当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行为都已经确定下来时,我们已经没有选择的权利”。相信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中国药品营销的一切,只是许多药品制造商、经销商无奈选择的结果,特别是对处方药推广而言,更是如此。
相信上述这位医药代表讲的是真话。因为这个看似创新的处方药营销方式,事实也是很普通的,并且与带金销售有着千丝万缕的牵连,在整个行业都在那样操作的tine,他已经别无选择。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医院推广静悄悄”局面相比,当前的推广更是充斥着一股燥热不安与急功近利的情绪。那么,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药品医院推广,又是何时开始形成的呢?
在上世纪80年中后期,一些跨国制药企业落脚中国以后,医药代表就开始出现,当时一般以新药推广会的形式出现在医院相关科室,主要是宣传产品,这些大公司没有向医生支付临床费用。后来成为日本第一制药(北京)有限公司营业首席执行官的吉田昌利在回忆当时学术推广时的表示,1986年他开始尝试在中国进行学术推广,那时国内还笼罩着浓厚的计划经济味道,没有人对医生从药性、疗效、副作用等方面介绍新药,也没有人意识到开学术推广的意义,他当时带着10个组成的团队,从东北的佳木斯、牡丹江、哈尔滨开始,到处召开学术推广会议,他们用大货车装着药品、资料,直接到达会场,3个月里就开了大概13场学术推广会议,所有参会人员都非常认真地听课,医生们也很朴素,发给他们的只是一只小小的电子温度计。
随着更多的跨国企业开展学术推广会议,药品营销的成本也在不断上扬,企业需要花很多钱,包括学术赞助、设备赞助等,甚至在会议当中给每一位参会者“红包”,美其名曰“车马费”“误餐费”。这些举措很快被国内众多企业模仿并加以“发扬光大”,后来厂商发现收效甚微,因为这些活动的实惠手握处方大权的一线医生太远,慢慢地,费用的花销形式发生了改变,一切从医院实际出发,只有按盒按支计算,才能抓住一线医生,此风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越演越烈,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一切。
某知名跨国医药公司一位中国医药代表分析了处方药带金销售的原因时表示,很多国外的新产品在国内都有仿制品,而仿制品质量不够高,产品和别人一样的,东西没人好,只好给回扣;很多过了专利期的产品有大量同类仿制品,疗效相近,而且几乎90%以上是国内厂商,为竞争只好带金销售;大量中药虽然临床验证有效,但是没有自然科学的数据,没有权威文献,医生用药是要理由要证据的,只好拿钱变通;医药流通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让人们有机可剩;大量的私人代理导致无数“药贩子”的出现,他们无力进行学术推广,只好“暗箱操作”;中国医生的低收益与高风险已严重失调,医生也不能像国外一样可以从医院拿到“处方费”。
“过度营销”来临
“手拎仿冒名包,身揣两百零钞,说话点头哈腰,远看像海外归侨,近看像港澳同胞,仔细一看,原来是医药代表”。这句顺口溜基本道出了医药代表这一群体的面貌,他们就像生活在阴影之下,小心翼翼地开展业务,彼此心照不宣地与医院院长、药剂室人员、临床大夫和库管、财务人员维护着一种微妙的关系,生怕得罪了医院的人,生活时刻处于神经高度紧张的状态。正是因为才进入中国十多年的“医药代表”,让药品营销变得新鲜、丰富、多样,乃至过度起来。
药品营销当中的“回扣”“红包”甚至经成为寄生在医疗行业的体内“毒瘤”,国家有关部门虽然历经多次“整风”,但根本无法根除。而走学术路线还是走带金销售路线,其实医药代表是没有太多的选择的,企业的策略决定了他们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医药代表向记者表示,目前再单纯的搞学术赞助什么的,已很难引起医生们的兴趣。即便是已经中标进入医院,相近的产品在争夺客户(医生)之时,仍然是把搜索竞争对手的情报放在第一位,以便制定有针对性的推广策略,特别是考虑怎样和医生形成更紧密的关系。 事实上,我们所做的已经是不是正常的营销,而是“人销”,或者叫做“关系营销”。在OTC和保健品营销领域,“过度营销”是目前营销人所关注的话题,但营销手段和方式方法相对简单得多的药品医药推广,事实上“过度”的行为也比比皆是。
处方药的销售与医院分家、医疗体制改革是相辅相成的,事实上医疗改革的落后严重影响了处方药营销的革新,但目前已经有一些企业介入医院药房,他们收购或委托管理医院药房,销售企业本身生产的产品和其它制药商的产品。但这毕竟只是一小部分企业的行为,医疗体制改革难以进行,关键是利益作崇,多年来药品医院推广价值链已经根深蒂固,要打破现行的规则而且树立相应的新规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新规则的确立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