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苗木发票是免税的吗这种发票能抵扣多少的税率
不是的;其为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1)批发零售苗木免征增值税吗扩展阅读:
增值税税率的相关要求规定:
1、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⑵ 园林绿化的苗木销售增值税是否免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一、植物类……(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第一条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第六条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六)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如您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且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您公司可以按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⑶ 苗木销售有哪些免税政策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免税业作为旅游产业中的高速成长版块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11年4月20日,《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的出台助推了中国免税业实现跳跃性发展,中国免税业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机遇。
免税政策法律:
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政府缴税的所得免于征税的方法。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用免税法。实际上,是纳税人的居住国,承认来源地国的权利优先,放弃了自己国的征税权。
免税法的指导原则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独占地位,对居住在本国的跨国纳税人来自外国并已由外国政府征税的那部分所得,完全放弃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免予课征国内所得税。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因双重税收管辖权而导致的双重课税。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免税
⑷ 小规模企业,经营范围:种植苗木,销售。能享受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2)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3)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
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种植苗木、销售,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明确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因此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种植苗木、销售,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财税字(2001)113号文件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苗免征增值税。对免征增值税的货物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⑸ 苗木企业能免哪些税,需要交哪些税
1、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花卉种植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执行12.5%的实际征收税率。
上述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都强调的是公司直接从事花卉的种植、培育才可以享受优惠。具体执行起来各地税务机关可能有不同规定,可以咨询主管国税部门具体措施。
2、如果苗木行业又种植又销售:种植+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在国税部门办理;
3、增值税政策中的“农业生产者”并未单指农民个人,因此除自然人以外,机构直接从事种植,并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⑹ 自产苗木的销售能否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税收增值税。文件所附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所列的苗木属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植物类的其他植物,按此规定,农业生产企业自产的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等可给予减免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