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规模纳税人批发和零售业要交什么税
月度缴纳增值税,季度缴纳所得税。
⑵ 批发零售业,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截至2019年3月13日,批发零售业,一般纳税人适用16%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⑶ 请问经营办公及劳保用品的小规模批发及零售公司应采用什么办法结转成本
是批发企业的建议按个别计价法或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另售企业按零售价格法结转销售成本。
⑷ 我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批发和零售,问销售额达到多少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首先:年销售额达到80万的商贸企业会被国税机关强制认定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是50万。
其次:小规模纳税人随时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只要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具备增值税专业发票保管条件(防盗门、防盗网、保险柜)就可。
第三: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下的商贸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有三个月至半年的辅导期,代管监开、预存3%的税款。注册资金100万(含100万)以上的商贸企业,可以直接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无需辅导期。
第四:个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第五:从事生铁、铁粉、煤炭、焦炭、钢铁、纺织品加工(进项棉花棉线、销项棉线棉布)的商贸企业,在业务实践中,会被列入重点监控,申请一般纳税人比较困难。
最后:只问问题不给分好像不太厚道哦
⑸ 从事货物的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多少是小规模纳税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相关规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改增” 相关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0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 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0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不含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0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0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05、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 +3%)
按“营改增” 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06、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07、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⑹ 注册小规模的批发业与零售业交税方面有何区别
批发与零售只是一个企业经营的形式,交税还是要按照税务局核定的税率(小规模4%,一般纳税人17%)为准,没有什么特别的区别。对税务局来说,最多是毛利的大小而已,而企业所得税最终的交纳还是要看最后的纳税所得额来计算。
商品里含有技术服务,如果你们要开技术服务费,那就是交纳营业税5%了。如果客户要求提供服务发票没话说了,否则你不是比4%增值税多交1%了?你觉得有必要变更经营范围吗?
批发业与零售业的所得税率都是一样的。
⑺ 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业,购入货物发票有具体数量,而销售发票为批,请问如何结转成本
按你实际销售的数量结转,即使是一批货出去的,库房也要有出库数量呀。
结转库存: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⑻ 批发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平时要交什么税种
一、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二、纳税申报期限
1、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