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免税农产品包括哪些
免税农产品免的是增值税,是可以13%抵扣进项税,其中包含的运费可以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收购金额*13%,运费抵扣的进项税=(运费+建设基金)*7%。
免税农产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种:
一、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据《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的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四、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的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2.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根据《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种子种苗批发零售免税扩展阅读:
1、农产品流通是指农产品中的商品部分,通过买卖的形式实现从农业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转移的一种经济活动。
2、农产品流通包括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储存、销售等一系列环节。广义的农产品,包括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副业的产品;狭义的农产品,仅包括种植业的产品,诸如: 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产品。
农产品流通意义:
1、实现农产品的价值,为农业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提供条件
2、满足城乡人民的农产品需要
3、调节产销矛盾,导向农业生产
4、维持农业和国民经济其它部门的产品供需关系
5、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农产品损耗
参考链接:农产品流通_网络
❷ 关于国家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市场减免税收有那些优惠政策
◇支持农业生产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按13%的扣除税率抵扣进项税额。
对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有机肥、农机、复合预混饲料,大多数饲料,以及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等免征增值税。
对拖拉机和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使用税,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对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将麸皮、稻糠、大麦、糯米、青稞、芝麻、桃树、番茄、玉米胚芽、小麦胚芽、芦苇、风干肉、猪牛羊杂骨等都纳入相应初加工产品范围。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支持农业服务
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对经中央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农业发展基金、棉花监督检验费、农村教育集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种子生产许可证费、种子经营许可证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营业税。
❸ 种子公司批发零售需要交税吗
批发和零售种子、农药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公司直接销售给个人或者公司的话,给对方开票的税率栏选择免税,就像厂家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上面显示免税。
免税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选择9%,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选择征收率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❹ 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批发和零售,免征增值税。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农机的范围包括: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包括播作机、水稻插秧机、栽植机、地膜覆盖机、复式播种机、秧苗准备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包括机动喷粉机、喷雾机、弥雾喷粉机、修剪机、中耕除草机、播种中耕机、培土机具、施肥机),收获机械(包括粮谷、棉花、薯类、甜菜、甘蔗、茶叶、油菜等收获机),场上作业机械(包括各种脱粒机、清选机、粮谷干燥机、种子精选机),排灌机械(包括喷灌机、半机械化提水机具、打井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包括茶叶机械、剥壳机械、棉花加工机械、食用菌机械、小型粮谷机械),农业运输机械(包括人力车、畜力车和拖拉机挂车),畜牧业机械(包括草原建设机械、牧业收获机械、饲料加工机械、畜产品采集机械),渔业机械(包括捕捞机械、增氧机、饵料机),林业机械(包括清理机械、育林机械、树苗栽植机械),小农具。
以下产品不属于征免范围:农机零部件、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机动渔船。
❺ 种子销售要不要缴税
要交税的。
根据国税函[1997]53号文件规定:县以上(含县)种子公司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但其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种子等)的所得,应与上述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分别核算,按规定征收所得税。
因此,种子公司销售蒜种、化肥和农药取得的8000元收入应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5)种子种苗批发零售免税扩展阅读:
种子企业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对种子生产、加工、贮藏、经营各环节活动的真实记录,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种子质量的重要内容。规范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有利于实现种子可追溯管理,有利于加强许可事后监管。
新《种子法》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方面,突出强调了两方面,一是要求保证可追溯,二是要求保存种子样品。种子企业应当建立包括种子田间生产、加工包装、销售流通等环节形成的原始记载或凭证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至少保存五年,确保档案记载信息连续、完整、真实,保证可追溯,档案材料含有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时间并经相关责任人签章。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按批次保存所生产经营的种子样品,样品至少保存该类作物两个生产周期。
❻ 哪些林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❼ 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在生产销售环节免增值税吗
1、种子、种苗实际上是农产品,在生产销售环节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2、农机、农药、化肥在生产环节按销售的13%计算销项税,批发与零售环节免征。
适用13%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❽ 农业机械销售都有哪些免税政策呢
1、批发和零售农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目前不免税。只在增值税方面可享受免税优惠。
2、依据财税[2001]113号文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从事批发、零售农机的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不管国家是否有补贴。(生产销售农机的工业企业不免)
3、企业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免征增值税的备案手续即可。
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也就是说农机在农机生产厂出厂销售时,按13%的税率征税。各级、各类农机经销机构(企业)将从生产厂购进的农机再销售时,是免征增值税的。也就是在农机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
(8)种子种苗批发零售免税扩展阅读:
农机的范围包括:
(一)拖拉机。是以内燃机为驱动牵引机具从事作业和运载物资的机械。包括轮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机耕船。
(二)土壤耕整机械。是对土壤进行耕翻整理的机械。包括机引犁、机引耙、旋耕机、镇压器、联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机械。
(三)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是指从事农田基本建设的专用机械。包括开沟筑埂机、开沟铺管机、铲抛机、平地机、其他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四)种植机械。是指将农作物种子或秧苗移植到适于作物生长的苗床机械。包括播作机、水稻插秧机、栽植机、地膜覆盖机、复式播种机、秧苗准备机械。
(五)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是指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虫害的机械。包括机动喷粉机、喷雾机(器)、弥雾喷粉机、修剪机、中耕除草机、播种中耕机、培土机具、施肥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