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批发零售豆制品食用油免征增值税吗
农副产品,食用植物油属于低税率:13%,只有农民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才免税
❷ 豆制品在未来市场空间大吗如何打开市场营销网络请热心朋友支持献策一下,谢谢。
楼主:豆制品市场空间是很大的。
你想想中国现在不是有一说法吗?
萝卜都都可以卖成肉价
对于豆制品我只想说两个字:特色。
首先我不明白你的生产流程,但是豆制品所做出来的商品太多。
豆子种类繁多,
工厂一般加工的话,应该就是以罐头为主,能做到进入超市估计你赚翻了。
基本上豆子加工无消耗,
豆子直接烤加香料:“开心豆”
豆子少点水多点加工出来就是豆浆,“永和豆浆”
豆浆加点花生奶中和一下就是豆奶,“花生皇豆奶”
比例加多一点豆子用石膏点清点就是豆腐,“老罐豆腐”
豆腐煮老点就是块子豆腐,“可以用来做烧烤的豆腐,要是再用烟熏一下就是烟豆腐”
豆皮打包装袋上味道就是零食:“有点拽豆皮”
烘干就是豆干:“开心豆干”豆干又可以做成麻辣豆腐,烘臭了就是臭豆腐,装瓶就是:“饭扫光”
卖不出去就放罐子里面存起来加点香料,辣椒做成红豆腐,
要是红豆腐再不好销直接给我弄成碎的豆桨糊之类的上味道弄成火锅底料:取名“豆香精”不是精华不卖钱。
至于销路:农村包围城市。
案例:陈克明挂面
如果说您只有二十万,我把你预算一下:控制成本。
首先,去农村跟农民签定合同,保证有豆子进自己的厂子,统一收购豆子。
政府应该会支持的,应该说:促进一方发展,统一定价可以避免市场恶性竞争。
好的有了材料,那么请人这方面,
首先我觉得智商太高的不要请,找点能做实事的,吃得苦的,不管任何情况效率最重要。
跑业务,农村建议:30-45岁(500-750块钱+提成)
城市:25-28岁 (700-1100+提成)
推荐试用期:3个月。
第一,就算别人吃不了苦走人,至少他们在跟你跑业务的时候是做了工作的。哈哈,那不是等于你赚了。
同志不要骂我。所谓:无奸不商。无商不奸。你以为是国企往上看是屁股,左右看是笑脸,往下看不可能。
然后推广比例:上电视造价高,当然地方台几千块钱搞定。花掉几千块钱自己有一个自己的网页做推广。
第二,特色产品主打,出宣传单,支持小区。(现在城市市井小市民是很喜欢贪便宜的,怎么操作是你的事情。如果这些都不知道那你还当什么老板)
第三,产品推广地方,所谓没有最好的产品,只有最烂的销售。一定要让自己的人永远为自己的产品是“十元的产品五元卖,而不是五元的产品十元卖”没有压力的销售才可以达到最佳。
产品对象:各种学校、食堂、单位等等配送。(配送之前先了解请楚对象现在是不是已经有同类产品在里面运作)如果有同类就挤掉他,竞争中只要比对手活得时间长自己就成功了。(小窍门:一包烟,两杯酒,甩个妹仔,当他就是吃屎的狗)
成规模了:超市,一星酒——五星酒店配送。(目的不在赚太多钱,而是要占领市场)
最大的市场:副食店,批发市场。(思想有多远,豆制品就能卖多远)
最后祝你成功,
合作办厂——我不太喜欢,记住,十个打伙做生意九个都会散伙。
关键时间没有一个说话能作得了主的人在,永远都成功不了。
太气冷不打字了,加不加分没有关系。大家交流。
反正我现在是无业。。。
伤心中。。。。。我的说法不一定阁下能看得上。
❸ 你好 我是做豆制品的 南京和上海 那几个市场 做豆制品生意的多啊
要看你做批发还是零售了。上海市大小菜市场加起来有八百多家。批发的有江桥批发市场 曹安批发市场 还有浦东于桥批发市场 七宝九号桥 现在搬迁到九亭了 这几个是比较大的批发市场 零售的话就不好说了。
❹ 豆制品销售属于哪个行业类别
属于批发零售业
❺ 我是一名食堂管理员要与生鲜蔬菜商签订采购合同哪位能告诉我合同应怎么写
食堂所需蔬菜
类、豆制品、调味品统一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
、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和
《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
一、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
必须是新鲜
“绿色食品”
(蔬菜)
;
不得采购霉烂、霉臭、黄叶、变质、存放时间长的蔬菜类,残余农药
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
方负责。
二、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盐、酱油、辣椒
等)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含运
。
三、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
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
确保清洁卫生。
发
现腐烂变质的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除退回处理外,还要处以一定
的罚款。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
件(所有的证件不过期)
。
五、豆制品、调味品乙方不得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
的食物和四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合格证)成
品原料;
不能采购四季豆夹、
野生菌类、
出芽洋芋、
青西红柿等蔬菜。
六、
甲方负责每月底向乙方提供下个月豆制品预订数,
乙方按甲
方订数要求,
每天规定时间送货到甲方学校食堂。
正式供期为合同签
订之日起至
2013
年春季学期放假,
在学生上课期间,
乙方要按时
(每
天早上
8
:
00
之前)将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送到各学校
,
到各学
校后要经各学校的校长、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检查验收,质量达到
合同要求,数量相差蔬菜类每样不能超过
1.5
斤;豆制品、调味品每
样不能超过
0.5
斤。各学校的校长、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天天作好
每日安全台帐记录。
七、甲方及时与乙方结清货款,甲方以转账支票支付乙方货款,
在营养餐专款到中心校账户的前提下,
每月结算一次,
同时由乙方开
具税务发票。
八、
甲方保证食堂豆制品全部由乙方供应,
不得另行采购或变相
另行采购,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九、乙方提供的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不
仅退货,
还要赔偿当天学生的生活费
(按每人每天
3
元的标准计算发
给学生)
。
十、乙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甲方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监
督,保证本店食品(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卫生安全。如因乙方
提供食品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
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
。
十一、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原则或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要收回管
理,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十二、
该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教育局营
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暂定执行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 XX
学校(盖章)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
联系电话:
****
月
**
批发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重点注意以下问题。(一)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一般来说,这类欺诈行为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品的质量条款,但履行时却以次品或残品代替;部分骗子甚至伪造质量标识,使对方当事人充分信任其产品质量,而与之订立合同。另外,部分行骗者利用对方当事人信任名牌产品或名优企业产品的心理,冒充名牌使对方与之签订合同,从而达到欺骗目的。(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在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可能会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当事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对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明确掌握。(三)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在采购活动中当事人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无限制、禁止买卖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导致合同的无效,最终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四)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这种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
1.利用合同主体资格进行欺诈。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无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组织机构等,利用虚假的主体进行欺骗,即其利用营业执照、伪造的身份证明等骗取相对人的信任。违法分子采取给当事人高额回扣,甚至利用女色等手段诱使其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货款或货物的目的。
2·“借鸡下蛋”欺诈法。这类陷阱的表现形式是履约能力较差或根本无履约能力的主体,通过挂靠在一家名气较大的公司或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采取合营形式以取得使用大企业“名声”的便利进行欺骗。
3·冒名欺诈法。这是采购合同一方当事人假借他人名义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的合同陷阱形式。主要表现为利用各种手段取得被冒名企业的有关文书甚至印鉴,或者采取伪造、变造他人印鉴的方式,以他人名义实施诈骗活动。
(五)虚开支票,套取货物
虚开支票是近年来增长较快的一种欺诈行为。主要形式是开具不实面额的支票即空头支票,这样当收票人将支票交给自己的开户行转账时会被出票人的开户行拒付而使支付额不可兑现。另一种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碍使开出的支票不能兑现,这种形式更具有隐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鉴与出票人在银行预留的印鉴不同;支票的大小写不同;日期有误;连笔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认;有涂改,等等,都会导致支票被拒付。虚开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时间才能弄清支票真伪的情况,而套取了货物,使对方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六)采购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采购合同中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者谈判经验不足而在合同内容中出现漏洞,常见的漏洞有:1.质量约定不明确。2.履行地点不明确。3.付款期限不明确。4.违约责任不明确。
5.付款方式不明确。
6.履行方式不明确。
7.计量方法不明确。
8.检验标准不明确。
以上漏洞大多出现在合同主文内容缺少或者约定不明,使用有歧义等情况。
(七)虚构索赔欺诈行为
这类欺诈行为通常是在无法履行合同上做手脚,以对方的责任来达到索赔的目的,常用的欺诈方法有:
1.利用违约责任欺诈法。卖方的手段则主要是订立各种不利于买方主张违约责任的合同条款,如对违约请求的时间限制、品质检验条款等,从而使买方无法及时提出质量异议或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内提出请求而遭受损失。
2.利用违约金、预付款欺诈法。与前一种方式相似,当事人一方故意诱使另一方订立其根本无法履行的合同,从而利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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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求一份豆制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销售企业):_________
乙方(生产、加工企业):_________
为保证北京市豆制品市场的卫生安全,明确豆制品生产加工者和销售者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豆制品市场准入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实行豆制品入市场厂挂钩制度,只允许包括乙方在内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向双方约定的场所内提供豆制品。
第二条甲方实行豆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和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标准登记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照并保存复印件。对进场的豆制品,甲方有权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出库凭证等与安全有关的证明。
第三条甲方应当为乙方豆制品的销售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必需的配套设施,不得利用不合理条件予以限制。
第四条乙方应当符合《北京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乙方提供的豆制品应当符合《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2003)及《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2712-2003),并在检验合格后出厂。
第五条乙方运输豆制品应当使用密闭防尘的冷藏或保温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并做到专车专用。
第六条除现场加工以外,乙方提供的豆制品应当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包装,不得提供裸露散装豆制品。
第七条乙方进入约定场所现场生产、加工豆制品的,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方有权阻止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包装要求、运输要求、保质期要求或不具备相关安全证明的豆制品进入约定场所,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经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在约定场所内有不合格豆制品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条由于甲方未提供必需的保管、经营条件或其他非属乙方原因导致豆制品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应依法经营,并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甲方允许乙方提供的豆制品在以下场所内销售:_________ 。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向约定场所内提供豆制品。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任选一种):
(一)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豆制品的安全准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