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没去年审会有什么后果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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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和管理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2. 如果公司一直不年审,会有什么后果
工商部门提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说得直白一点,如果不年检,你的企业会进入工商局黑名单。同时,企业法人的信用也将受到影响,不能做火车、飞机和老赖欠款差不多,以后买房等都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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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3. 货车没有年检会怎么样
按期年检的车辆,除了车辆行驶安全得不到保障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逾期未年检,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因为保险单上标注拒赔对象,包括了年检过期的车辆。
特别要注意的是,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3次年检)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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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过程并不复杂,确认车辆无交通违法后,车主只需在行驶证上的检验有效期前3个月内,携带以下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副本原件、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一般和交强险一起买的,在交强险保单里能找到这项) 、如果是单位车还需要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加盖公章。
4. 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年检,会怎么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长期和临时两种。个体工商户长期营业执照有效期为四年,每年元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须验照,过期不验照者营业执照作废;个体工商户临时执照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重新办照。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论是长期还是临时的,在办照过程中,所需手续是一样的,其费用也是一样的,只是有个验照和新办的区别(一年)。
个体长期营业执照办好后,一个月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5. 营业执照没有年检会有什么后果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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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营业执照不年审有什么后果
1、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2、在年检截止日期之前,没有进行申报年检的,属于公司的,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里的第六十八条的有关的规则,是要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归于非公司公司法人的,根据《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里的第三十条的有关的规则,要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归于非法人运营单位的,是要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3、公司没有参与年检不能持续从事运营活动。登记的主管机关在年检截止日期之前没有来参加年检的公司法人来进行公告。从公告发布的当日开始,在30天以内还没有方案进行申报年检的,就要撤销掉营业执照了。
(6)批发部没有年审会怎样扩展阅读
第三十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工商营业执照不年检会有什么后果
后果是企业营业执照会被吊销
企业年检的目的如下:
公司年检其主要目的是要审核这些已登记的公司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具有继续经营的能力。其中对注册资本的年检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内容,因为,有否足够的资本是考核企业是否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实质上,注册资本的工商年检是对公司注册资本的一种定期审核,这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司在验资通过后,再来抽逃资金,远比对公司时点资金的验资要可靠的多,这也是为什么要进行工商年检的目的之一。
补充:
关于停止年检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通知提出,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据悉,现行年度检验制度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来说负担[2]
不小,不仅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还可能由于年检错失市场机会。而年检改为年报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