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业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的。 分销商: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所以“分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经销商: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零售商:零售就是一个一个地销售,而不是象批发商那样,一批一批地销售。所以"零售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商店的。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㈡ 经销批发和零售分别是什么意思
经销批发是指经销商或批发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终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和服务,以供其作个人及非商业性用途的活动。许多机构,诸如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都从事零售业务。而大部分零售业务是由零售商从事的。
零售贸易是指将商品或劳务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交易活动。在贸易运行中,零售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通过零售经营,商品离开贸易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真正成为消费对象,从而完成社会再生产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零售是贸易过程的终点,处于生产与消费之间中介地位的终端。
零售处于贸易运行的终点,具体体现着贸易运行的目标。零售贸易的特点,决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实现商品最终销售,满足消费者需要功能。 产品在生产者手中或批发业者手中,只是一种观念上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费的现实的使用价值。产品只有进入消费领域才能成为现实的使用价值,在多数情况下,这需要通过零售贸易来实现。
2.服务消费,促进销售功能。 消费者对商品需求和服务需求是广泛的、多样的、复杂的,满足这些需求,零售贸易不仅要提供丰富的商品以供选择,还需要围绕着商品销售提供各种服务,如信息服务、信用服务、售货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并以此为手段,扩大商品销售。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零售的服务功能更为重要。
3.反馈信息,促进生产功能。零售贸易直接面向消费者,能够及时、真实反映消费的意见及市场商品供求价格变化情况,向生产者和批发业者提供市场信息,协助批发业者调整经营结构,促进生产者生产更多更好适销对路商品,满足消费者需要。
㈢ 批发部属于经销商吗
产品的传统渠道流向:厂商--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从渠道分级的模式上来看,批发只是渠道体系中的一个商品流向环节,它与上游环节(经销商)紧密相连。当然就具体批发客户而言,条件成熟他也可以升级,向上游渠道发展成为某一产品的经销商。
㈣ 经销部与经销公司的区别
经销部,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一个经销网点,其税率和纳税方式应与总公司一致,纳税地点应实行属地管理,属于公司中的一个部门。
经销公司,是一个独立的公司。
如果经营部是个体工商户,则经营部与有限公司差别如下:
1、个体工商户有起征点,有限公司没有起征点
2、个体工商户一般为定税,有限公司一般是查账征收
3、增值税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税率一般为3%,有限公司一般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纳税人税率。
(4)经销商和批发部扩展阅读:
经销分类
按经销商权限的不同,经销可分为:
1.包销,是指经销商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
2.定销,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
经销也是售定,供货人与经销人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但又与通常的单边逐笔售定不同,当事人双方除签有买卖合同外,通常须事先签有经销协议,确定对等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