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做批发生意的,把所有客户拉进一个群好吗,有那些利与弊。
坏的是一旦出了问题,谁都晓得了。哪个客户有了新的供应商,没准一下都晓得了
2. 批发商给经销商与私人用量同等价位能不能投诉批发商
坐标上海,酒庄代表兼进口商。
的确作为进口商都有自己的一套价格体系,比如我们的价格体系也是有经销商,批发商,餐饮渠道,团购客户,建议零售价。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随着市场越来越透明,竞争越来越激烈,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说到底是拿货量来决定的。
但是现在也很少会有新客户一次就跟你拿货100箱,所以我们一般在实际操作中,会酌情处理,即使前期拿货少,我们作为一种支持也给到最好的价格,那么这时候这个批发价就变成我们给经销商批给他下面的小经销商的建议价了。
然后团购客户就比较容易分出来,他们购买酒纯粹就是自己消费或者送礼用,不会再销售。
餐饮客户就是餐厅,酒吧,酒店渠道的价格。
然后在具体定价方面,为了有竞争力,我们团购价一般订市场建议零售价的一半,餐饮价一般就是你批发价再高10%左右,因为餐饮渠道会有月结,会需要含运费这些。
坐标大连/北京,进口商+经销商
严格意义上来讲,现在信息高度透明,中间环节也越来越少,葡萄酒行业内类似于以前的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制度,已经逐渐被淘汰,渠道极其扁平化,哪怕四五线城市的酒商,都可以直接联系到进口商进货。
具体如何区别经销商/代理商/零售商等与团购零售客户呢?
其实很简单,关键点在于一个“商”字,以买卖酒盈利的才叫商,采购酒自用的就是团购零售客户,酒商无论大小,都是以此为生,所以基本不会把价格搞乱。
但是团购零售商对价格没有保护的义务和意识,所以在发展客户的时候一定要以此来判断。
即便大企业团购客户采购量可能会比小酒商采购量大,也要坚持这个原则,这不仅是保护自己公司的价格体系,也是保护合作酒商的利益。
大的企业团购客户可以在其他方面给与一定优惠,比如搭赠一些其他产品,或者邀请参加一些品酒会活动等。
坐标西安,经销商。
代理商一般是会和进口商签订代理合同的,约定好代理价格,拿货数量,结款方式,返点政策等等。
经销商可以有很多个,只要从进口商那里进货,拿回去销售的都可以叫经销商,一般没有合同之类的规定,数量也不一定,有多有少,但是长期稳定经营该进口商的产品。
至于批发商,从哪里拿货的都有,可以从进口商那里批发,也可以从经销商这里批发,根据地域而定,不过一般就是一锤子买卖,下次来不来拿货没准。但是批发的目的还是回去销售盈利。
团购客户,也是批发的性质,但是是自用,不存在二次销售。
价格来说,代理商最稳定拿货量最大,所以定价最优惠,辅助材料支持力度最大,经销商次之,批发再次之。
团购客户要摸清用量和对方采购能力,灵活定价。
3. 我们是一家私人批发部,我在做事的过程中发生了事情而且赔了钱,请问老板有没有负责。
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损失,个人可以在工资范围的20%之内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人工资应不低于应发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消费水平
4.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比,有什么利和弊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相同点:
第一、两者的投资主体基本相同。两者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公民),而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二、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对投入的资产都实行申报制,不需要经过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由于两者都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也不强调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缴付。
第三、两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相同,都必须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如果以出资方式分,个体工商户可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两种形式;而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以家庭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在责任承担上,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都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家庭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都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第四、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均须有必要的资金、场所、从业人员及生产经营条件。这也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必要条件。
此外,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商标使用主体及广告宣传策略等方面也具有很多的相同点。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流动经营。换句话说,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人,都必须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这就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集于投资者一身的,已不能适应于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要求,所以它只能适用于小规模的经营主体。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这一规定,说明了个人独资企业不但可以在登记管理机关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另一方面个体工商户虽然可以异地经营,但随着各地近几年相继简化了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从而使个体工商户的异地经营这一规定逐渐淡化。由此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的总体规模一般大于个体工商户。
第四、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不尽相同。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作为其它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一直是国内民法学家的争论对象。在日常法律活动中,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行为能力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更多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名义进行法律活动的。事实上,国内就有许多法律专家提出个体工商户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其他活动的能力不同,如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以企业名义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个体工商户一般不能以企业名义作为公司股东,只能以个人投资者(自然人)身份成为公司股东。
第五、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事实上,这也是投资者较关心的问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值得一提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制度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必备条件,不以任何部门的要求而改变。而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复杂,是否要建立会计制度争论较多,在即将实施的新《会计法》中也只作了原则规定。按照目前的执法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税务部门不作要求的,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另外,在税收政策方面,由于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它与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之间没有统一的联系。目前税务部门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并不是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同而划分的。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较难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如符合条件则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何把市场主体立法与税收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是今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值得探讨的问题。
事实上,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企业的组成形式进行分类的结果,而个体工商户是按照企业的经济成份进行分类的,它们之间的某些方面是不可比较的。从上面的对比可以看出,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无疑,个人独资企业所享有的权利要大于个体工商户,所承担的义务也要大于个体工商户。
5. 我现在在一家私人开的窗帘批发部上班 每天加班到十一二点甚至有时候加班到凌晨一两点 现在还要
一方面向相关部门投诉,另外做好辞职的准备。这样的企业是不能干的。即使拿不到你的工资也要走,干的时间越长你会越后悔。
6. 农贸市场私人经营有何弊端
农贸市场私人经营有好有坏。好的,方面是私人经营,能够脑瓜灵活这个买卖能好一些。坏的方面私人经营有很多弊端,违反规定和违法的事比较多。
7. 为什么香烟不让私人批发而非要烟草专卖局批发
香烟属于管控产品,利税很大,为防止扰乱市场,有专门的部门来管控,所以要烟草专卖局批发。
8. 蔬菜批发市场是私人的,还是什么性质
蔬菜批发市场,
那里的摊位,是私人的。
场所,
是由政府提供的。
9. 批发商可以直接批发商品给个人吗
批发商可以卖给你,也可以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