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建築材料企業的管理制度
.1、為了規范建築施工的各項審批程序,完善建築施工的監督管理。
1.2、盡量杜絕施工過程中產生浪費,嚴肅處理施工過後存在工程質量的隱患。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建築施工和建築隊。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此制度的制訂;施工申請單位要進行材料和用工的監管,以及施工後質量的監管。
3.2、施工申請單位和建築主管負責對其施工的質量進行驗收,總經理負責此制度的核定。 、 4、細則
4.1、工程施工審批流程
4.1.1、各線、各部門對本線、本部門所要施工的工程進行立項,場長或者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的《施工申請》 ,交行政部審核,行政部再交總經理核定;
4.1.2、行政部根據總經理核定的《施工申請》,安排相關建築施工人員到施工現場考察,考 察人員對施工項目做出正確合理的評估與工程預算書,將工程預算書交建築主管初 審,建築主管初審後交行政部審核,行政部審核後工程金額 3000 元(含人工)以下的,行政部直接轉采購部采購原材料;工程金額超過3000 元及以上的交總經理核定,行政部再根據總經理核定後的工程預算書,讓建築主管寫《材料請購單》,行政部簽字後轉采購部安排原材料的采購;
4.1.3、如需外包或者內包,都要在行政部的組織下簽訂《工程承包、承建合同》 ,經公司和工程承包方、承建方雙方意向達成一致,雙方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各執一份,《工程 承包、承建合同》上必須要有施工步驟、材料明細及質量要求。
4.2、原材料簽收流程
4.2.1、建築材料采購回來後,先把材料送到倉庫,由倉管負責按照《采購單》或《材料請、購單》或《工程承包、承建合同》對比無誤後再與送貨單進行對照驗收,包括數量的清點、立方數的測量、質量的初檢,驗收合格後倉管在送貨單上簽字,以防多送或少送;如果是不好搬運的材料,須要直接送到施工申請單位的工地上,倉管員可以同建築主管一同到工地上,卸貨後進行清點數量並驗收。 建築材料送到施工工地後,由施工申請單位負責人驗收並簽字;最後由建築工程施工工頭簽字。
4.2.2、有些材料由建築施工包工頭負責采購,對這一塊的材料的監管工作由施工所在地 、 的負責人進行驗收,驗收前必須核對《工程承包、承建合同》上的材料明細。施工申請負 責人對包工頭采購回來的材料,必須逐一清點核對驗收其數量、質量、規格、型號等,驗 收 OK 再在收貨單上簽名,並監督所采購的材料存放、保管以及用之於計劃施工工程上。 如果有剩,須要告知行政部,以對剩餘材料進行合理安排。
4.2.3、采購部采購回來的原材料,必須由建築主管簽收,建築主管負責對來料的數量、質 量、顏色、質地、品種、規格、型號等進行全面的驗收,各項指標 OK 建築主管簽字 PASS。
4.3、施工工程質量的監管
4.3.1、建築主管把好施工質量的第一關,建築主管必須隨時跟進施工工程的進度、質量, 必須保證工程的交期的同時,必須嚴格把關工程質量,按照國家建築施工的相關標准進行 驗收公正質量,絕對不允許「豆腐渣工程」「二道水工程」出現在公司。
4.3.2、申請施工使用單位和各線場長對工程質量的監管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施工過 程中,要隨時跟進工程的進度,隨時高度關注工程的質量,發現建築隊施工有違規操作、 偷工減料、欺瞞謊報等違規違紀行為時,必須立即上報行政部,並立即勒令其停止工程施工。
4.3.3、建築主管和申請施工部門負責人都要盡到責任和義務,確保所購回的原材料完全用 、 之於預算的工程,並保證原材料不丟失、不挪用、不替換。
4.3.4、建築施工完成後,建築主管和申請施工部門負責人都要對該工程進行工程質量驗收, 、 驗收合格 OK 後,建築主管和場長在工程驗收單上簽字。
4.3.5、如果施工工程的工期較長,則每周禮拜一承包方、承建方的負責人要按時將原材料 采購單、工程施工登記單(必須都要有建築主管和申請施工部門負責人的簽字)交行政部審 批,不得無故拖延、推遲審批時間,無故拖延、推遲一天,扣除工程款的 1%,以此類推。
4.3.6、在工程完工後 1—6 個月內,建築主管和施工申請單位負責人要對該工程進行工程質 量的跟蹤調查信息反饋,如發現有工程不合格的現象應該立即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到現 場進行實地考察做出評估結論,如需返工,由行政部負責通知原工程施工人員進行返工, 並按照原定合同協議條款,按照合同條文承擔責任或者按後 5.5 的內容進行處罰。
5、公司建築隊的管理細則
為了更好地利用好公司的資源,提高建築隊的管理水平,現做出如下的規定:
5.1、作息管理
每天早上 8:30 前,建築主管必須到辦公室行政部進行人員安排登記,主要有當天有 幾人工作,每一位人員安排在那裡工作,工作的內容是什麼。如果有變動需打電話通知行政部,且第二天早上必須在登記本上更改變動情況。
5.2、工程項目的計劃 建築主管必須把每一項工程做好計劃,主要包括設計和施工方案,計劃材料明細,施工進度明細,施工總用工工時(包括大工、小工、電工等) 。
5.3、作業管理
每位工人必須完成當天建築主管安排的最低工作量,必須准時上下班,請假必須經建 築主管同意後方可離開,不能隨意離開施工工地。建築主管每天不能有超時超負荷強迫員 工加班,如果有加班必須上報行政部。作業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措施,有安全隱患必須立 即排除,以確保安全施工順利進行。
5.4 工程質量監管 驗收同上 4.3 內容。
5.5 工程中違紀處理
5.5.1 出勤考勤方面:如果未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正常上下班,如果有提前 5 分下班者,一經發現記建築主管批評一次(10 元)/人*人數;5 分鍾至 30 分鍾警告一次(20 元)/人* 人數;30 分鍾以上記小過一次(50 元)/人*人數,且當天半天不給員工記任何工時。如 果是請假,則必須要有請假條,建築主管必須要在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如果登記本上有出 勤,而實際上沒有出勤或未在安排的工地上上班,則按大過一次(100 元)/人*人數,對 建築主管進行處罰;如果上午上班而下午請假,建築主管必須打電話告知行政部或者到辦 公室的登記本上進行記錄,否則按大過一次(100 元)/人*人數,如果當月考勤表上記有 上班,而實際該員工當天未上班,則按該員工的日薪雙倍工資對建築主管進行處罰。
5.5.2 工程進度方面:建築主管必須跟進施工進度,計劃必須要合理,並且要管理好施工工 時,必須同工程計劃的總工時一致,如果超時太多,必須要寫施工超時報告,如果未有正 當理由,跟據實際超工工時結合項目總工時,適當地進行處罰。
5.5.3 工程材料和質量方面:建築主管必須管理好工程材料和質量,材料如果丟失,建築主 管必須照材料的購買價進行賠償;一旦有「豆腐渣工程」「二道水工程」 、 ,建築主管必須承 擔全面的責任;「豆腐渣工程」具體處罰以工程的總造價的 80%進行處罰, 「二道水工程」 按返工費用的 100%進行處罰。
6.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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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人員崗位制度
管理人員分工,是任職和工作范圍的分工。公司根據每個人的特長、道德品質、工作經驗和實際需要而確定各自的職務和許可權。任何人都要忠於職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明確各自的責任范圍,不要該乾的干不好,不該乾的瞎參與,即影響工作又妨礙團結,更不允許違背分工原則去搞個人特色。
3.1、總經理職責
領導公司全面工作,確立一系列符合公司實際需要的各項規章制度,盡心盡職為公司服務,統籌全局、正確制訂企業的發展規劃。重點抓好經營決策、人事任免、財務、材價審批工作,並親自抓好廣大幹部職工的來信來函工作。用科學規范的理念做好本職工作,按照現代化企業制度管好企業,廣泛聽取廣大幹部職工的意見,策劃企業的進退,負責做好管理人員的思想工作,制止不正之風。
3.2、總部辦公室職責
嚴格執行公司核心層的決議決策,向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監督下屬人員的不正之風,為總經理任免幹部提供所有人員的優劣情況;負責公司文件、信函的撰寫、搜集整理企業檔案、印刷資料等文秘工作;負責人員培訓取證和職稱審報工作;檢查督促各項目部對公司會議精神的宣傳貫徹工作;做好公司宣傳以及各種會議籌備工作。
3.3、政治指導員職責
負責公司廉政工作,做好乾部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抓好公司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好公司所在地的協調工作和各級部門下達的中心任務;具體負責各項目部食堂、保衛、衛生工作,協調現場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帶動公司全體黨員職工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3.4、總工程師職責
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質量體系的建立和運轉等工作;負責各工程項目施工技術和施工組織設計工作,組織項目技術人員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檢查各項目工程的圖紙更改記錄以及工程簽證手續;督促各項目部指定保證質量、安全的技術措施;組織培訓工程項目的技術員、質量員、安全員等,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責任心;負責實施新規范、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工作。
3.5、財務科長職責
負責財務、材料、成本核算工作。宏觀控制資金適用,及時向領導提供經濟信息,安排要款計劃;掌握每個工程項目的材料使用情況,保證材料有計劃供應,確保工程施工;嚴格把好材料價格和質量關,健全各種報批手續,合理支付材料款,算好經濟帳;負責把好成本核算關。
3.6、預算科長職責
精通所在地的取費標准、各種材料費用;監督預算員、定額員的平時工作,防止漏項錯算,隨時注意圖紙變更,提供經濟信息;督促各項目做好預決算工作;組織做好招投標報價和預決算的審核工作,以台帳形式妥善保管好合同書。
3.7、施工質量科長職責
全面掌握各項目的施工質量動態,指導與督促各項目部按公司的要求做好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評分並組織好每月的評比工作;及時處理各項目施工技術和質量問題,對各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
3.8、安全科長職責
負責公司的全面安全工作,經常性的指導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評分,組織好對各項目部每月的安全生產評比工作;負責公司所有特殊、少數工種的培訓、取證、換證工作。
3.9、項目經理職責
執行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負責項目工程全面工作,召開每周生產會議及每月職工大會;參與簽訂各類合同,並且確保合同的兌現;監督制訂好工程的年計劃、月計劃,抓好工程要款工作。
3.10、項目副經理職責
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協助項目經理工作,經理不在時負責全面工作。每天必須召開幹部碰頭會,解決實際生產問題,認真落實監督月計劃的工作,做好各個工種勞力、材料調配工作,對機械、料具的使用及執行定額用工情況。做好考勤審批工作。
3.11、技術負責人職責
負責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計劃,編制分部分項施工方案。參加圖紙會審,提出整改措施;組織學習新技術、新規范等;在施工前及時做好各道工序的技術交底工作;辦理好圖紙更改記錄和簽證手續;對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對已造成問題的有權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
3.12、施工員職責
具體安排項目工程的現場施工;嚴格實行各工種各班組大樣圖施工,做好書面技術交底;編制並下達施工作業計劃任務書,督促作業組長的各項工作;組織制訂好各項生產計劃並切實實施;詳細記錄施工實施情況,保證圖紙與現場施工一致。
3.13、質量員職責
嚴格按國家的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標准去檢驗質量;隨時辦理職工的施工質量簽字手續,組織學習新規范、新標准,組織好工程質量的驗收和評比工作,作為每月評分考核依據;深入現場抓好質量通病
的防止工作;對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對已造成問題的有權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並有權對不服從的工長進行罰款。
3.14、安全員職責
必須經常有計劃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作出所有員工和班組的安全獎罰,隨時查找安全隱患,制止一切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在各項施工工作前做好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工作,記錄好安全資料,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整改措施工作。
3.15、工長職責
配合項目領導制訂好生產計劃,堅決實施月計劃、周計劃;無條件接受技術、質量、安全等人員對施工過程交底及管理,並迅速組織落實到各班組;對本工種的產品質量負有直接責任,嚴格做好自檢、交接檢工作,認真履行工序交接檢查手續;抓好本工種的施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各個班組的勞力、技術、定額任務;對職工的出勤工時、評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合理;協調配合好其它工種,顧全大局不搞本位主義。
3.16、預算員職責
熟悉掌握當地的各種取費標准,參與項目的合同制訂,協助項目經理搞清楚各項合同條款,隨時了解圖紙變更情況,提供每月的材料計劃包括材料分析,分毫不漏地做好預決算,如果有疑問之處寧多勿少。
3.17、定額員職責
按公司制訂的用工管理制度,及時准確編制工程定額用工預算,編制月用工計劃,每日下達和結算人工工時定額,每月底匯總職工考勤和工時定額並上報公司總部。
3.18、資料員職責
嚴格按照國家各種驗收規范和資料要求做好技術資料,進行收集、分類、編目、歸檔和轉發工作,並對檢驗和試驗狀態作好標識工作。整理好竣工資料,竣工時必須完整地交一份總部存檔。
3.19、試驗員職責
嚴格按照國家規范要求做好進場的各種復試材料的取樣送檢和施工中各種過程試驗工作。對工程施工中試塊製作必須同澆築標號一致,不得弄虛作假,並且跟班做好試塊和監督各種配合比的計量,與試驗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3.20、放線員職責
認真按照國家規定的驗收規范去施工放線,要根據項目施工計劃的時間去穿插放線,不影響正常施工,不拖半點工程後腿。一絲不苟地控制軸線移位、標高位置,做到跟班監督好班組工人的施工作業。
3.21、采購員職責
嚴格按照領導批示的購貨計劃單和財務管理制度去采購材料,必須重視商品質量,不買偽劣質次及「三無」產品,及時提供材料產品質量證明。隨時掌握市場行情,力求市場最優產品和最低價格。遵守材料采購的報支手續。
3.22、材料會計職責
嚴格按照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去做好本職工作。把好材料價格、數量、質量關;負責對甲供、地材、料具、采購、倉庫保管員的調查、輔導、考核、監督工作;每月及時負責對清甲方和內部的材料帳;不挪用公款;控制高額借款;合理支付材料款;加強成本核算,積極主動要款。平時確保工程項目的資金使用,並及時為成本考核提供精確的材料數據。
3.23、收料、監料員職責
嚴格執行材料制度,保證材料質量,善於處理好緊缺材料儲備使用以及節約材料的調運。甲供材料領取必須有計劃單和工廠解貨單、材料說明書和合格證。地材要根據工地實際需要收料,堅持車車丈量,不搞目測,三大料具進出手續完備,數量要准確,報表要及時。
3.24、倉庫保管員職責
嚴格做好進場/庫物資的驗收、保管、發放工作,完備進出手續,做好進場/庫物資的正確標識和記錄工作,嚴格執行限額領料制度,做到進料有憑證,發料有計劃,樣樣以舊換新,帳物相符。
3.25、鋼筋翻樣職責
嚴格按照圖紙和國家的規范要求以及工程實際需要進行翻樣,不得浪費,隨時收集新規定、新規范,如有變更或疑難之處必須在辦回簽證手續或在技術與有關部門書面聯系好後,方可進行翻樣,嚴禁私自調節鋼筋型號,單位工程翻樣完後,必須完整地交一份給預算。
3.26、機具負責人職責
熟悉公司內所有機械設備的性能情況並進行編號,根據各個工程項目的實際需要,合理安排調度使用,制訂保養維修計劃以及機操工制度,進行規范管理。組織機操工的培訓學習和取證換證工作。
4、管理處罰制度
管理人員不論職務高低、權力大小,都是職工的公僕,是公司制度的模範執行者,應該清正廉潔、辦事公正、顧全大局、全心全意為企業著想。不允許抵制規章制度各行其是,更不允許分裂、削弱公司利益。為此,對於妨礙公司利益的管理人員採取如下措施:
4.1、華鼎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企業,與鎮政府是被領導和領導的行政關系,但在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上是具有一切自主權利的。不管是誰離開了公司,已和本公司不存在任何關系。所以本公司人員,利用集體給他的方便,以集體的名義,花集體的資金幫助別人承攬工程項目後,都必須承擔任職期間集體花費的所有業務費用和其他支出(包括工資)。
4.2、以集體名譽、以集體汽車、花集體資金去辦個人私事的,經舉報查實後其全部費用皆由個人承擔,並每次給予罰款200元。
4.3、在公司內拉幫結派,推薦一些腐敗墮落分子、社會地痞流氓分子進入工地的,一律勸其回去,並且對介紹人至少罰款200元。
4.4、利用職權,安插親戚朋友中那些年老體弱、患有慢性病的人進入公司當非生產人員的,一律不予承認並勸其離開工地,待遇按6分工處理,介紹人還要承擔200元路費。
4.5、在工作范圍內,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都要賠償。屬於客觀原因造成的,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5。屬於主觀原因造成的,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0~25。屬於嚴重瀆職原因造成的,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30~50。
4.6、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和他人合夥做生意,或者由其家屬出面做生意的,公司堅決予以阻止。要和公司業務往來,必須由總經理同意。
4.7、利用職權和業務關系,把公司的大型設備三大料具借給他人,並假託關系戶不收租金,損害公司利益中飽私囊,一經查出,一律加倍處罰。
4.8、對於宗派思想嚴重,不以大局為重,隨意拉人推人的,處予100元以上的罰款。如果是私自提拔幹部,罰款500元,提一名保衛、炊事、電工等少數工種罰款300元,並且被提人員一律辭退。長期隱瞞不報,日工資按15-30元。
4.9、把工地材料送給有關單位和個人,事先要徵得領導同意。1000元以內項目經理作主,1000元以上必須有總經理同意。如果擅自送給他人,則按價賠償。如果以送人名義偷運回去,則按雙倍罰款。還有一些人,騙得領導同意後,用工地材料調換貨物,再偷運回去,給予雙倍罰款。
4.10、利益自己職務之便,購買關系戶廉價物資,必須支付運輸費、交納市場差價。
4.11、嚴格遵守上下班、開會制度。上班和開會遲到早退5分鍾,給予罰款20元;遲到早退30分鍾扣除半天出勤;不上班又不參加會議,扣除全天出勤。特殊情況事先請假。
4.12、值班人員不允許坐辦公室、宿舍里聊天,必須認真負責的在現場檢查指導解決問題,發現不在工作崗位去睡覺玩耍的,取消當日出勤,嚴重失職的按損失費30賠償。
4.13、管理人員的出勤,一律由總部指定人員負責記載,必須實事求是,出勤表公開,項目經理簽字。發現多記、誤記、漏記,每次給予記載人300元罰款。
4.14、班組長負責記錄本小組所屬職工當天的出勤情況,在晚飯前報至工長處。記錄必須詳細具體,弄虛作假者,取消當日獎分,並罰款100元。
4.15、工長負責考核各個小組和職工,並將每天發生的質量問題和施工進度情況作詳細記錄,並將獎罰及時公布於眾。每周末上報本周考勤情況至項目部,弄虛作假、執行不徹底者,責任人罰款100元。
4.16、班組評分要一視同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者扣責任人100元並降級使用。
4.17、嚴禁打擊報復,敗壞幹部隊伍作風,造成嚴重影響的,堅決給予降級或罰款300元以上處分。
4.18、為人處事必須公正,待人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規章制度,發現隨意獎罰職工,大大超出規定部分或者罰5元、10元來應付,處罰人也要罰款100元。
4.19、管理人員或家屬來工地另開伙食的,必須全部去市場購買,不準在食堂里回生菜、食油,發現一次罰100元。
4.20、管理人員受賄索賄,全部沒收歸公司,並罰款3倍。2000元以上的,降級處理;數額較大的一律開除出工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檢察機關處理。
4.21、管理人員要立場堅定,敢作敢為,遇到破壞搗亂、造謠惑眾、貪污盜竊,都要挺身而出、檢舉揭發。不應該畏縮不前、聽之任之,特別是那些不明是非,包庇袒護壞人壞事的,堅決給予處罰。
4.22、項目經理,必須服從總部的人事、設備、材料、車輛、料具的調動。不服從一次,給予500元的處罰;第二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三次以上給予降級處分,嚴重者開除。
5、費用報銷制度
5.1、每次業務招待費:總經理不限,副總經理1500元以內,項目經理1000元以內,各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500元以內,特殊情況請示總經理同意。
5.2、在食堂招待客人,有關領導控制在200元以內,招待一般人員控制在100元以內。
5.3、各項目部工程交際用煙,每月按所在工地職工每人2元計算。
5.4、逢時過節需要拜訪的合作單位,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否則所發生費用不予報支。
5.5、各項目部正副項目經理、各科室科長、采購員,從2002年元月起開始每月報銷市內電話費,長途費及IP電話費不報。市內電話費按報銷金額暫記個人帳戶,次年1月份匯總後根據各項目的工程量、業務量把超支部份由財務轉個人借款。
5.6、五大員以上管理人員報銷BP機服務費,凡報銷電話費者不再報銷BP機服務費。
5.7、幹部職工年內總出勤180天以上者,進京及年終回家差旅費按包干使用發放;三個月以上者不滿180天者發放單趟路費;中途招收職工離返京,差旅費另行處理。
5.8、一般管理人員出差差旅費,火車報硬座,飛機票不報,住宿費每夜100元以內;項目經理、科長以上人員報支火車硬席,乘飛機與小車須徵得總經理同意,住宿費200元以內。
5.9、管理人員經領導同意中途探親差旅費每年12月份報支。項目經理1500元/年;其他管理人員出勤180天以上者允許報支,報銷額度不超過400元。喪事差旅費報支對象: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其餘一律不報。
5.10、幹部職工市內出差一律乘坐公交車,辦證、外出開會、去醫院照顧病人等,無特殊情況計程車一律不報。
5.11、采購人員每年車貼300元,差旅費每月按100元包干使用。材料會計外出一律乘坐市內公交車,予以按實報支;去甲方領用支票或來總部領取支票、生活費所乘坐的計程車車費按單趟計算,每月月末報銷。
5.12、項目經理、科長以上管理人員報支差旅費,暫記個人帳戶,年終根據需要而定,不符合報支部分轉個人借款。預算員等招投標乘計程車由科長嚴格把關按招投標項目及時報支,其它業務活動,一律報公交車票。
5.13、新項目的臨設,一般按原來的常規搭設。辦公室、接待室裝飾及高檔辦公桌椅的購置,必須徵得總經理同意,否則不予報支;項目正副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預算負責人、材料會計為單人宿舍,其他人員一律集體宿舍。
5.14、各項目部因材料搬運、職工調動工地使用台班,應由項目經理、施工員簽字,任何管理人員凡利用職務之便去辦私事的,舉報查實後將全部費用記入個從帳戶,並給予每次罰款200元。
6、施工技術制度
6.1、開工前,技術負責人必須按照國家規范要求、特殊施工條件、新工藝等,組織做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施工方案,保證達到規定要求,讓建設方、總包方滿意。如果施工組織設計達不到要求而影響工程的,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
6.2、每項工程開工施工員都要組織編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進度總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並在計劃中詳細標明部位、工作內容、工程量、完成時間,勞動力曲線表,編制人、審批人,缺一項處罰責任人100元。
6.3、施工技術員(指各類技術員)要領會圖紙的設計意圖,明確技術要求,發現設計中存在的差錯,要迅速提出意見,避免質量事故發生,如果由此引起經濟損失和質量事故,罰責任人不低於200元。
6.4、施工單位無權修改施工圖,如有大的疑難之處,只有通過建設(監理)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進行修改後根據設計單位的洽商委託書和相關簽證進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並罰款200元。
6.5、嚴密的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制定項目施工方案,著重於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實施。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把這項工作干在施工前頭,如拖延時間按長短予以處罰。
6.6、施工技術員要進行層層交底,保證技術措施的落實,保證技術工作按標准和要求進行交底缺少一次技術交底罰責任人100元。
6.7、施工技術員、質量員要對材料設備進行檢驗,保證項目使用的材料、構件、設備和零配件符合要求,進而保證工程質量,如出現材料質量問題而影響工程質量,則責任人與材料員一樣處罰
損失部分的30。
6.8、施工技術員、質量員要制定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加強施工質量的控制,避免質量差錯,為工程積累技術資料和檔案和為質量等級評定提供數據情況。
6.9、工程項目放線中出現了嚴重的軸線移位、水平標高不正確,給予放線員每次每點罰款100元。
6.10、技術負責人負責工程資料及竣工資料的檢查和督促,有關人員調換工地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直到工程竣工時完整的交給總部,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6.11、凡是各工種報驗、試塊試驗、工程驗收,所有責任人員一定要在各自的范圍內做好對外交涉工作,驗收不了而影響工程的,拖半天罰責任人200元,拖一天罰500元。試驗、化驗不合格,罰責任人200元、500元或1000元不等,重大損失給予開除並追究責任。
6.12、試驗員應認真做好砼試塊、砂漿試塊、鋼筋焊接試驗,原材料復試等技術資料,資料員負責收集好各種工程技術資料,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6.13、技術負責人要認真復核工程結算,將漏算、錯算的工程量提供給預算員。
6.14、技術負責人要及時進行工程變更簽證。如果甲方拖著不辦,要理直氣壯直到努力簽到為止,如放棄不簽或隔年不簽,每次按200元處罰。
6.15、施工過程中,對於甲乙雙方所有來往函件都要有雙方簽收單,並要編號登記,建好台帳,該回復的要及時回復,沒有回復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重要的要有項目經理、公司經理把關簽字。
6.16、安裝隊的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在接到施工圖紙後,必須提供一份施工翻樣,一個月內拿不出的罰款500元。
7、安全管理制度
7.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並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7.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7.3、對於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7.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並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7.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7.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7.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志,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7.9、工地上架設電線電路,安裝機械設備、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安全員必須到現場親自把關,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罰安全員100元。
7.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7.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7.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7.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7.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周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7.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00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7.16、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8、質量管理制度
8.1、在項目部各個班組中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工長、組長都是兼職質量員,分項分部進行質量跟蹤檢查,確保工程質量目標。
8.2、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和驗收標准、合同規定、內部品牌工程驗收標准去驗收,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面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實現,造成返工的由質量員承擔責任。
8.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材料供貨合同要求,對項目進場材料按樣品嚴格把關,確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質量。如果由於材料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質量員要與材料部門人員同樣處罰。
8.4、質量員負責落實品牌工程的實施工作。要對項目職工每月進行系統的質量意識教育、質量技術交底,抓好質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加強施工質量的預控,開展技術訓練和崗位培訓工作。不去實施的每次罰100元。
8.5、質量員要做好工程驗收、報驗工作。在工序施工交接時,質量員要組織交接雙方認真進行交接檢查,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8.6、質量員對沒有自檢、交接檢記錄或者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分項工程,可拒絕進行檢驗,並有權給予責任人50—200元的罰款。
8.7、質量員具有質量否決權,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班組或工種,質量員有權責令其整改、返工乃至停工,出現質量事故及時向總部通報,對隱瞞質量事故不及時上報的,對質量員給予200元以上的罰款。
8.8、工長在施工過程中,應對自己施工的部位按設計要求、施工規范、技術交底和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標准進行自檢,符合要求後,填寫自檢記錄。搞形式主義或弄虛作假的,給予工長每次100元的罰款。
8.9、質量員要和技術員一起做好各工種之間的協調工作及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工作。
8.10、工程項目發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軸線位移、標高誤差、大面積空鼓等,視責任大小,給予責任人100元以上的罰款。
8.11、質量員要系統積累質量方面的各項原始資料。職能部門對各項目的質量檢查到各工種為止,所以項目對各工種、班組都要有質量評定考核,月底將質量報表送總部質量科。
8.12、實行「三檢」和施工任務單制度是提高施工質量和生產率的重要環節,各項目部要嚴格控制,對執行不力或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的,發現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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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築公司管理制度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