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同一法人開的葯品批發公司和零售連鎖公司,倉庫是否可以共用可以共用的話還用委託配送協議嗎
同一法人的企業,如經營范圍一樣,可以在省級葯監那備案全委託配送,零售總部就可以不用設倉庫。新GSP連鎖企業中有這方面的規定。
② 某某醫葯有限公司與某某醫葯連鎖有限公司 有性質什麼區開這兩種公司有什麼要求謝謝
醫葯公司和醫葯連鎖公司都是從事醫葯銷售的企業,不同的是,一般xx醫葯有限公司的經營形式以批發為主,屬批發企業,不能對患者零售,只能賣給醫院、葯店或其他醫葯公司;而xx醫葯連鎖有限公司屬於零售企業,旗下是可以開辦一定數量的連鎖葯店的,其經營形式為主要以零售為主。至於開這兩種公司的要求,項目非常多,講起來也很復雜。兩者除了都需要取得《營業執照》、《葯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外,都必須要通過GSP(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認證,只有通過省葯監局組織的認證後才能開展正常經營,沒有通過認證就開展經營是非法的。不同的是醫葯公司需要通過的是批發版本的認證,醫葯連鎖公司需要通過的是零售版本的認證。這中間會涉及到准備大量的資料和GSP管理制度,比如對存放葯品的倉庫的具體要求、對於職業葯師的人數要求、各崗位的醫葯專業人員的資質,經營店鋪面積、公司葯品管理制度等等,需要准備很多申報材料,企業經營硬體與軟體的完善,有著很多具體而細致的要求,都可以編成好多本書了。在這里是說不清楚的。建議直接去當地省葯監局查詢。
③ 醫葯公司法人學歷要求
現在國家還允許「申請開辦葯品批發經營企業」,但是比較難審批,因為需要的條件比較多,難以達到標准要求。
企業法人可以沒有專業職稱,高中或中專畢業的學歷就可以了。
但是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具有葯學專業職稱的人,質量負責人要有執業葯師、執業中葯師的職稱,質量科長要具有執業葯師、執業中葯師的職稱。
此外,相當面積的倉儲面積和營業場所,醫葯物流設備(立體貨架、冷風機、空調、電動叉車、冷藏車等等),養護設備、場所,質量管理檢測儀器、記錄,溫度調節設備(空調),濕度調節設施,以及其它的GSP管理資料、設施、軟體等等,還要對供貨商的資質備案,下游商家的營業資質也需要復印備案。還要定期接受國家局的GSP驗收認證。
首先;申辦人應當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省級葯監局在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的審批,申辦人籌建完成後應該向原審批部門申請驗收,原審批部門在30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符合條件的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辦人憑《葯品經營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憑上述兩證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等。
新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應當自取得《葯品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0日內,向發給其《葯品經營許可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批發企業直接將申請送到省局)省級葯監局應當自收到申請3個月內,組織對申請認證的葯品批發企業進行《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認證,認證合格的,發給認證證書。
如還有不明白的地方,請咨詢當地「市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市場監督科」。
④ 葯品批發公司和零售連鎖公司不是同一個法人,倉庫是否可以共用嗎零
這種情況估計是不行,咨詢當地葯監部門。
⑤ 葯品零售連鎖總部,委託配送的,必須要是同一法人的批發企業嗎
你好,現在廣東省不是同一法人企業也可以委託儲存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