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醫葯銷售人員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葯品流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范葯品流通秩序工作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加強葯品流通領域監督管理,規范葯品經營秩序,結合葯品流通市場存在的問題,特製定本規定:
一、葯品銷售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各葯品批發企業葯品銷售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應經崗位培訓和地市級(含)以上葯品監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書。
(二)葯品銷售人員必須是與勞動部門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合法聘用人員,不得兼任其他企業營銷工作。
(三)葯品銷售人員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出具正式的任職文件,企業應對葯品銷售人員的葯品銷售行為負責。
(四)葯品銷售人員必須經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登記,符合條件的葯品銷售人員相關信息由市局統一錄入資料庫,供社會查詢。
申請登記的銷售人員應提供以下合法資格證明資料。
(1)高中以上文化畢業證書或相關職稱證書復印件;
(2)與勞動部門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本人培訓合格證明復印件;
(5)聘用單位任職文件復印件;
(6)葯品銷售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
(7)需要的其他證明。
(五)企業銷售人員發生變化的,或變更授權期限和授權范圍的,應在7日內報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變更。
❷ gsp零售葯店人員有什麼要求
以下是《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關於人員要求的條款:
第二節 人員管理
第一百二十四條 企業從事葯品經營和質量管理工作的人員,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規定的資格要求,不得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從業的情形。
第一百二十五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葯師資格。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葯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葯。
第一百二十六條 質量管理、驗收、采購人員應當具有葯學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學歷或者具有葯學專業技術職稱。從事中葯飲片質量管理、驗收、采購人員應當具有中葯學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葯學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營業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條件。中葯飲片調劑人員應當具有中葯學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備中葯調劑員資格。
第一百二十七條 企業各崗位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法規及葯品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以符合本規范要求。
第一百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按照培訓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並開展培訓,使相關人員能正確理解並履行職責。培訓工作應當做好記錄並建立檔案。
第一百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為銷售特殊管理的葯品、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葯品、冷藏葯品的人員接受相應培訓提供條件,使其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
第一百三十條 在營業場所內,企業工作人員應當穿著整潔、衛生的工作服。
第一百三十一條 企業應當對直接接觸葯品崗位的人員進行崗前及年度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葯品的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葯品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二條 在葯品儲存、陳列等區域不得存放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在工作區域內不得有影響葯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補充說明:各地方的葯品監督部門可能會有特別要求,例如廣東省2018年有《葯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的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人員要求區別是數量。在資質上和GSP的條款要去是一樣的。因此,也需要留意各地方葯監部門的管理文件。
❸ 葯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可以勝任葯品批發公司的那些崗位
倉庫管理員、開票員,采購員、業務員,也可以做質量管理員。批發公司這些崗位都是基礎崗位,只要是葯學相關專業這些崗位都可以做。
❹ 招聘葯品經營企業質量管理人員的要求
1.企業質量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執業葯師資格和3年以上葯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具備正確判斷和保障實施的能力。
2.企業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應當具有執業葯師資格和3年以上葯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能獨立解決經營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3.從事質量管理工作的,應當具有葯學中專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葯學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❺ 葯企開單員要求如下想到葯品批發部開單員崗位上班想了解具體工作流程
具體工作流程基本一樣
❻ 葯品批發企業機構負責人有什麼要求
擔負管理,組織,銷售,財務總負責,這些能力也是必須具備的。特別是要對葯品知識,銷售,運營要比較懂行,另外也要熟悉政府相關政策規定,確保在法律法規范圍內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