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營改增後混合銷售可以開不同稅率的發票嗎
營改增後混合銷售可以開不同稅率的發 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混合銷售行為的計稅原則是: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其中「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並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在稅收征管實踐中,基本上是以「企業經營的主業確定」。即企業經營的主業是貨物銷售的則按照17%稅率計算增值稅;企業經營的主業是服務銷售的則按照服務業的增值稅稅率計算增值稅。
第一,對於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的建築企業,由於其經營的主業是建築安裝業務,建築安裝企業外購鋼構、設備和建築材料進行施工應按照建築服11%計算繳納增值稅。
第二,既有生產、銷售和安裝資質的生產製造企業或銷售企業,特別是既有生產資質又有銷售和安裝資質的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如果在銷售合同中分別註明銷售材料價款和提供建築服務價款,分別按照銷售貨物17%稅率和提供建築服務11%稅率繳納增值稅。未分別註明的,按照混合銷售的原則,按照應按照銷售貨物17%計算繳納增值稅。
第三,既有生產、銷售和安裝資質的建築安裝企業,施工合同中分別註明貨物價款和設計、施工價款的,而且財務上分別核算設備、材料收入和安裝收入的,則設備、材料收入按照17%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安裝服務按照11%計算繳納增值稅。如果施工合同中未分別註明的,則設備和材料在企業一年當中的收入比重超過50%的,按照17%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在企業一年當中的收入比重未超過50%的,按照11%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② 一個合同中既有材料銷售,又有安裝,可以分別開發票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五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第六條 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一)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以上規定,銷售貨物(材料)並提供建築業勞務(安裝),應當分別核算,當然也就分別開發/票。
③ 請問在做銷售成本時,使用什麼做憑證
結轉成本有兩種方式,一是隨時結轉成本,如在賣出去的時候結轉成本,二是定期結轉成本,如在月末結轉成本.企業一般是在月末結轉成本.
所以結轉成本一般不需要憑證,只要是確認銷售就需要結轉成本。
④ 提供材料混合銷售怎樣開具發票
親愛的學員,您好: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因此,建築企業采購部分材料用於提供建築服務的,應視為混合銷售。建築企業混合銷售屬於「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按照銷售建築服務繳納增值稅,不需要分別納稅、分別開票。
⑤ 營改增後混合銷售可以開不同稅率的發票嗎
《增值稅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營改增」以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並負責運輸,向購買方收取貸款的同時收取運費,此項銷售行為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涉及的運輸勞務是為了銷售貨物而提供的,兩者之間具有緊密的從屬關系,以上該行為被認定為混合銷售行為,銷售額和運費一並徵收增值稅,對運輸勞務收入不再徵收營業稅。
「營改增」以後運輸勞務不屬於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所以上述業務不再屬於混合銷售,提供運輸應稅勞務與銷售貨物取得的收入應當分別繳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應稅服務,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銷售額,但如果運輸勞務與貨物銷售收入不能分別核算應當從高稅率徵收增值稅。
⑥ 企業銷售業務會用到哪些原始憑證
主要是1、銷售發票
2、收款憑證
3、本單位出庫票等
⑦ 批發與銷售行業常用的會計科目有哪些如何做憑證
小規模納稅人:進貨:借: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
銷貨: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一般納稅人:進貨: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銷貨: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記收入的時候在同時結轉已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