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做酒水代理商需要哪些證件
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酒屬於食品,必須去工商部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然後才能辦理營業執照。對於前店後廠的生產企業,只要已經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就不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只需要去工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范圍,增加零售酒類這個經營項目。
根據《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十條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託代理人應當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范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者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1)酒水批發公司需要辦理擴展閱讀:
根據《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食品經營者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變更許可申請書》;
(二)《食品流通許可證》正、副本;
(三)與變更食品流通許可事項相關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食品流通許可的有效期為3年。
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食品流通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
辦理許可證延續的,換發後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編號不變,但發證年份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有效期重新計算。
2. 想注冊一家公司專門賣酒,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如果所賣酒種類需要商務局備案,還需要去備案。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食品經營項目,提交轄區工商所核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無字型大小名稱的或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註:
1、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港、澳居民、台灣農民、台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3、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託的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二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
一、辦事項目 : 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新證。
二、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3、《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三、申請范圍: 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自產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四、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型大小名稱的,可免交)。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①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②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③出租房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使用軍隊房產作為經營場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色水筆勾勒出「從事食品流通的經營和儲存的場所」。
(4)填寫經營場所應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沒有門牌號、房間號的,要明確參照物。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1)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當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
A.企業法人的負責人: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
C.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D.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長
E. 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個體工商戶業主
②新設企業還須提交負責人任命書(個人獨資企業不需提交)。
A.企業法人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
B.合夥企業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全體合夥人的委派書
C.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成員大會關於理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的選舉決議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食品安全檢查等工作的負責人員。
②申請人還須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負責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④食品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⑤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⑥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應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於經營散裝食品的,該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貨、銷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經營企業和許可項目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銷貨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貯、運輸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並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2)不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可將上述制度合並,根據相關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補充說明:
(1)委託他人申請的,還須提交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的,指定(委託)人應當在指定委託書的「其他委託事項及許可權」處詳細註明。
(2)關於許可申請人
①已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②新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
③企業新設分支機構申請的,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④已設或新設個體工商戶申請的,業主為許可申請人;
⑤不得作為許可申請人的情形:
A.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B.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申請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新設企業)、營業執照(已設企業)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經核對與原件無誤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將收取該復印件,並將原件歸還申請人。
(二)受理
1、鄉鎮食葯監所負責受理 受理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決定書。
(三)審核
受理後,由鄉鎮食葯所指派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等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
(四)審批 食葯監局依據審核結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許可的審批決定。
(五)發證 作出准予決定並應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向申請人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五、辦理機構/部門 食葯監局、鄉鎮食葯監所
六、辦理時限
1、收到申請材料後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受理後二十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3、作出准予決定後十日內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七、收費標准 此項目不收費
3. 開一個酒類貿易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酒類專賣,酒類批發、零售許可證
衛生防疫,衛生許可證,個人健康證
工商局,營業執照
稅務局,稅務登記
4. 本人想做酒水批發,准備成立一個公司,請問需要怎麼去辦理各種證件
建議直接請中介機構辦理,簡單方便。
5. 酒水銷售公司應該辦理哪些證件
酒水銷售公司賣酒水須要辦《酒類零售許可證》,提供《食品衛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許可條件:有與經營規模或經營技術條件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須符合衛生,消防要求;配備熟悉酒類專業知識和身體健康的經營人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5)酒水批發公司需要辦理擴展閱讀:
《酒類流通管理辦法》
第六條 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
第七條 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一)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登記表》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
(二)填寫《登記表》。酒類經營者應完整、准確、真實地填寫《登記表》;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所附條款,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
(三)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下述備案登記材料:
1、 按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要求填寫的《登記表》一式兩份;
2、 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3、 經商務部認可並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八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印章。
參考資料:網路-酒類流通管理辦法
6. 批發酒水需要什麼證件
批發酒水,屬於經營食品。
最起碼需要這些證件,
1、《食品流通許可證》
2、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
3、稅務部門的《稅務登記證》
根據經營需要,還可能要到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申請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7. 公司做酒水代理商需要哪些證件
一、營業執照。做酒水代理首先是要有自己的營業執照的,只有這樣,不管別的商家是和你合作,還是消費者去買你的東西才會有誠信有佳。
二、稅務登記證。我國是一個法制社會,每一個企業都要為國家交一定的稅費的。逃稅漏稅者是不能做長的。
三、食品流通許可證。酒類屬於食品,國家對於食品經營者都是堅持先證後照,沒有證件是不能辦理手續的,公司也不能正常運作。
四、辦理酒類流通許可證。這個酒類流通許可證一般都是在當地的商務局辦理的,至於需要准備什麼材料怎麼辦理,辦公人員會詳細的介紹。
五、組織機構代碼、銀行開戶。這個一般主要是針對注冊公司來說的。如果注冊了一家大型的酒水代理公司,那麼這個手續是一定要辦的。
六、如果做進口葡萄酒代理的話需要在海關、出入境管理局辦理登記證書。
以上信息由天鴻酒業提供